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物资紧急采购结果的公示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物资紧急采购结果的公示
2022年3月26日至5月7日,我市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需求,经天长 (略) 确认,根据《安徽省省级救灾物资计划调用管理暂行办法》(皖应急〔2019〕 (略) )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行使紧急采购。所采购的紧急物资数量均由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 (略) 下达,现将紧急采购物资情况予以公示(紧急采购物资清单详见附件表格)。
公示期间:2022年5月10日至15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2022年3月26日至5月7日,我市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紧急需求,经天长 (略) 确认,根据《安徽省省级救灾物资计划调用管理暂行办法》(皖应急〔2019〕 (略) )第四条第二项规定行使紧急采购。所采购的紧急物资数量均由天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 (略) 下达,现将紧急采购物资情况予以公示(紧急采购物资清单详见附件表格)。
公示期间:2022年5月10日至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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