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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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志医学检验实验室有限公司二次扩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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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东明志医 (略) 二次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 (略) (略) 1栋12楼1201-1209室
建设单位广东明志医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广东明志医 (略) 二次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 (略) (略) 1栋12楼1201-1209室。 (略) 坐标:北纬22°57" 点击查看>> ",东经113°53"4.268"。本二次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001m2,建筑面积1001m2。主要从事新冠核酸检测服务,预计新冠核酸检测量为365万例/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无实验废气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 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最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 (略) (略) 理后排放。项目实验清洗废水 (略) (略) 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 (略) (略) 理后排放。 (略) 理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检测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大, (略) 、墙体隔音、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项目经收集后交有资 (略) 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暂存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收 (略) 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 (略) 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2-05-16
联系人东莞 (略) 松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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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广东明志医 (略) 二次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 (略) (略) 1栋12楼1201-1209室
建设单位广东明志医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东莞市 (略)
项目概况广东明志医 (略) 二次扩建项目位于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 (略) (略) 1栋12楼1201-1209室。 (略) 坐标:北纬22°57" 点击查看>> ",东经113°53"4.268"。本二次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001m2,建筑面积1001m2。主要从事新冠核酸检测服务,预计新冠核酸检测量为365万例/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项目无实验废气产生。项目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可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 15)B等级标准中的较严值,最后经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 (略) (略) 理后排放。项目实验清洗废水 (略) (略) 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与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引至东莞 (略) (略) 理后排放。 (略) 理后不会对周围地表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项目检测设备产生的噪声不大, (略) 、墙体隔音、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项目实验过程产生的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项目经收集后交有资 (略) 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危险废物暂存区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要求。生活垃圾收 (略) 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 (略) 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2022-05-16
联系人东莞 (略) 松 (略)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松山湖管委会办公楼B3栋三楼307
初步审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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