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葫芦岛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七批
辽宁省葫芦岛市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七批
(2022年5月17日)
序号 | (略)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 |
1 | D2LN 点击查看>> | 葫芦岛市建昌县雷家店乡马 (略) (略) ,之前24小时生产,最近只在夜间作业,大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2021年向市、 (略) 举报过此案件,没有结果。 | 经葫芦岛 (略) (略) 调查, (略) 分属实。 (略) (略) 为葫芦岛 (略) 年处理 点击查看>> 吨尾矿资源烧结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4日由葫芦岛 (略) (略) 审批(建环审〔2020〕 (略) ),于2021年1月4日进行环保设施调试,2月1日因设备故障停止调试,至4月1日恢复调试。生产主要原料为锰矿废渣、除尘灰、石灰石、生石灰,产品为烧结矿,主要工艺通过盘式铁合金烧结机烧结,主要环保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2台、脱硝设施1台、脱硫设施1台。 4月14日,葫芦岛 (略) (略) 赴企业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企业未进行生产。经调查询问企业,冒黑烟现象属实, (略) 于环保设备调试生产阶段,设施运行不稳定,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时存在冒黑烟现象。 “之前24小时生产,最近只在夜间作业”情况不属实,设备调试需连续性, (略) 于环保设施调试阶段,正在检测环保设施性能,没有夜间偷排现象。 “2021年向市、 (略) 举报过此案件”情况属实,2021年1月14日葫芦岛 (略) (略) 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该企业污染大气环境,在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调试生产,但存在缺少自行监测数据,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等问题。对该企业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企业调试期间,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调试期间进行自行监测,并在2月1日前完成;三是完成调试后,进行环保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证;四是3月31日完成在线监测安装。该企业2021年1月17日按照整改要求完成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未按要求完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 部分属实 | 已办结。 葫芦岛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对 (略) 罚,罚款人民币8万元,同时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调试,待各项环保设施完备、在线设施联网运行后,方可调试生产。 2021年8月份,葫芦岛 (略) 完成在线监测的安装,10月底完成联网。 目前由于市场不景气, (略) 于停产状态。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以上群众 (略) (略) 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昌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31日(公示期10日)
(略) 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昌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寄地址:建昌县 (略) (略)
(2022年5月17日)
序号 | (略)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答复信访人情况 |
1 | D2LN 点击查看>> | 葫芦岛市建昌县雷家店乡马 (略) (略) ,之前24小时生产,最近只在夜间作业,大烟囱冒黑烟污染环境。2021年向市、 (略) 举报过此案件,没有结果。 | 经葫芦岛 (略) (略) 调查, (略) 分属实。 (略) (略) 为葫芦岛 (略) 年处理 点击查看>> 吨尾矿资源烧结综合利用技改项目,该项目于2020年12月24日由葫芦岛 (略) (略) 审批(建环审〔2020〕 (略) ),于2021年1月4日进行环保设施调试,2月1日因设备故障停止调试,至4月1日恢复调试。生产主要原料为锰矿废渣、除尘灰、石灰石、生石灰,产品为烧结矿,主要工艺通过盘式铁合金烧结机烧结,主要环保设施覆膜袋式除尘器2台、脱硝设施1台、脱硫设施1台。 4月14日,葫芦岛 (略) (略) 赴企业现场进行调查核实,企业未进行生产。经调查询问企业,冒黑烟现象属实, (略) 于环保设备调试生产阶段,设施运行不稳定,环保设施出现故障时存在冒黑烟现象。 “之前24小时生产,最近只在夜间作业”情况不属实,设备调试需连续性, (略) 于环保设施调试阶段,正在检测环保设施性能,没有夜间偷排现象。 “2021年向市、 (略) 举报过此案件”情况属实,2021年1月14日葫芦岛 (略) (略) 接到群众信访举报反映该企业污染大气环境,在进行现场调查时发现该企业正在调试生产,但存在缺少自行监测数据,未安装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等问题。对该企业提出以下整改要求,一是企业调试期间,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调试期间进行自行监测,并在2月1日前完成;三是完成调试后,进行环保验收,并办理排污许可证;四是3月31日完成在线监测安装。该企业2021年1月17日按照整改要求完成自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未按要求完成安装在线监测设施。 | 部分属实 | 已办结。 葫芦岛 (略) (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对 (略) 罚,罚款人民币8万元,同时要求企业立即停止调试,待各项环保设施完备、在线设施联网运行后,方可调试生产。 2021年8月份,葫芦岛 (略) 完成在线监测的安装,10月底完成联网。 目前由于市场不景气, (略) 于停产状态。 | 无 |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
以上群众 (略) (略) 会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信函或者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昌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7日至2022年5月31日(公示期10日)
(略) 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建昌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邮寄地址:建昌县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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