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湖雾镇兴上村防洪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事项的批后公告-2020-10-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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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湖雾镇兴上村防洪堤工程水土保持方案行政许可事项的批后公告-2020-10-2309:30

(略) 对以下行政许可事项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略) 行政许可事项批后公告清单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名称

申请单位

主要许可内容

办结结果

办结时间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表)

乐清市湖雾镇兴上村防洪堤工程

乐清市湖雾镇兴上股 (略)

项目位于乐清市湖雾镇兴上梨园外垦,项目征占用地面积8.4hm2,其中永久占地3.6hm2,临时占地4.8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总计8.4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乐清市湖雾镇兴上股 (略) ;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84万m3,其中挖方1.40万m3、填方0.44万m3,综合利用0.35万m3、借方0.09万m3、弃方1.05万m3,弃方堆放在建设段溪流下游左岸临时堆放场,后期综合利用。

准予许可

2020年10月2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法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乐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单位: (略) (规划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乐清 (略) 2楼综合受理225窗口



(略)

2020年10月23日

(略) 对以下行政许可事项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予以公告:

(略) 行政许可事项批后公告清单

序号

行政许可事项

事项名称

申请单位

主要许可内容

办结结果

办结时间

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报告表)

乐清市湖雾镇兴上村防洪堤工程

乐清市湖雾镇兴上股 (略)

项目位于乐清市湖雾镇兴上梨园外垦,项目征占用地面积8.4hm2,其中永久占地3.6hm2,临时占地4.8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面积总计8.4hm2,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者为乐清市湖雾镇兴上股 (略) ;项目土石方挖填总量1.84万m3,其中挖方1.40万m3、填方0.44万m3,综合利用0.35万m3、借方0.09万m3、弃方1.05万m3,弃方堆放在建设段溪流下游左岸临时堆放场,后期综合利用。

准予许可

2020年10月20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行政许可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法定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乐 (略) 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单位: (略) (规划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7- 点击查看>>

联系地址:乐清 (略) 2楼综合受理225窗口



(略)

2020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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