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video_play").css("display","block");}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翠屏区金坪镇乡村振兴金兰花谷4A景区创建项目建议书及前期工作审批的请示》(金府〔2022〕113号)文件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及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 />
关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乡村振兴金兰花谷4A景区项目建议书及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关于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乡村振兴金兰花谷4A景区项目建议书及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翠屏区金坪镇乡村振兴金兰花谷4A景区创建项目建议书及前期工作审批的请示》(金府〔2022〕 (略) )文件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及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乡村振兴金兰花谷4A景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翠屏区金坪镇金兰花谷园区及其周边各村(社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2000亩,实施稻鱼综合种养500亩,建设茶旅融合发展示范园,修建 (略) ,建设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观光园、花卉苗木观光园等乡村振兴项目。
四、项目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为42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6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0万元,工程预备费用17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2022年一般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业主: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七、 (略) 门:宜宾市翠屏 (略) 。
八、项目招标事项及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项目业主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 (略) 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宜宾市翠屏区 (略)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略) 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乡村振兴金兰花谷4A景区建设项目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勘察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核准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招标文件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 (略) )的规定执行。 6、报送备案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等应符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我局不再对招标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将通过招标文件事后备案的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进行监管,在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请招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相 (略) 备案。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该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应进入宜宾市公 (略) 开展,并邀 (略) 门到场监督。 8、应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 (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洁高效推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4〕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9、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不适宜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请按照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本项目如采取PPP模式开展相关工作的,项目业主应严 (略) 《 (略) 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 (略) )和《 (略) 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 (略) )等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022年5月17日 |
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对翠屏区金坪镇乡村振兴金兰花谷4A景区创建项目建议书及前期工作审批的请示》(金府〔2022〕 (略) )文件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及开展前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乡村振兴金兰花谷4A景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翠屏区金坪镇金兰花谷园区及其周边各村(社区)。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2000亩,实施稻鱼综合种养500亩,建设茶旅融合发展示范园,修建 (略) ,建设现代农业休闲旅游观光园、花卉苗木观光园等乡村振兴项目。
四、项目匡算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为42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365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0万元,工程预备费用17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2022年一般债券资金和单位自筹资金。
五、建设工期:6个月。
六、项目业主: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人民政府。
七、 (略) 门:宜宾市翠屏 (略) 。
八、项目招标事项及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 (略) 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项目业主接此批复后,抓紧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筹措政府投资资金,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格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附件: (略) 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宜宾市翠屏区 (略)
2022年5月17日
附件:
(略) 门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宜宾市翠屏区金坪镇乡村振兴金兰花谷4A景区建设项目
招标内容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勘察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设计 | 全部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核准说明: 1、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招标。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4、招标文件中的评标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招标文件之外不得另行制定任何标准和细则。 5、评标专家的确定按《四川省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川办发〔2003〕 (略) )的规定执行。 6、报送备案的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等应符合《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我局不再对招标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将通过招标文件事后备案的方式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进行监管,在项目开标评标结束后,请招标人(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相 (略) 备案。 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规定,该项目开标评标活动应进入宜宾市公 (略) 开展,并邀 (略) 门到场监督。 8、应严格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14〕 (略) )、《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洁高效推进暂行办法的通知》(宜府办发〔2014〕2号)等文件要求开展招投标活动,确保招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 9、本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不适宜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规开展招投标活动的,请按照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10、本项目如采取PPP模式开展相关工作的,项目业主应严 (略) 《 (略) 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财金〔2014〕 (略) )和《 (略) 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财库〔2014〕 (略) )等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2022年5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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