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市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站、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清远市清城区行政审批局拟对清远市清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病防治站、精神卫生中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 (略) 、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5月17日至2022年0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 (略) (略) (略) 窗,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63- 点击查看>>
传 真:0763-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 (略)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 (略) (略) 以北、 (略) (略) 区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清城 (略)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16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综合业务大楼(地下1层、地上6层)、 (略) 大楼(地上6层)、1栋电房和1栋门卫室等。项目设有三个机构,分别为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清远市清城区 (略) 和清远市清城 (略) ,其中综合业务大楼1层为清远市清城 (略) 、清远市清城区 (略) ;综合业务大楼2~6层为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行政办公区; (略) 大楼为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检验的区域。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告期间,我单位无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
根据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 (略) 、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2年05月17日至2022年05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广清 (略) (略) (略) 窗,邮编: 点击查看>>
联系电话:0763- 点击查看>>
传 真:0763-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 (略) 、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清远 (略) (略) 以北、 (略) (略) 区 |
建设单位 | 清远市清城 (略) |
项目概况 | 占地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16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综合业务大楼(地下1层、地上6层)、 (略) 大楼(地上6层)、1栋电房和1栋门卫室等。项目设有三个机构,分别为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清远市清城区 (略) 和清远市清城 (略) ,其中综合业务大楼1层为清远市清城 (略) 、清远市清城区 (略) ;综合业务大楼2~6层为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行政办公区; (略) 大楼为清远市清城区疾 (略) 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检验的区域。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受理公告期间,我单位无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