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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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辽宁北环 (略) 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评保护的决定》和 (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盘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 ,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和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 (略)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点击查看>> 家镇 点击查看>> 家村

联系人:王经理

三、环评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辽宁北环 (略)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路15-4号

联系人:李工 024- 点击查看>>

,盘锦市,盘锦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的有关规定,受建设单位委托,辽宁北环 (略) 承担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评保护的决定》和 (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对《盘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渣综合利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进行公开,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本次公示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环保相关意见和建议,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包括姓名、联系电话) , 您的意见和建议将作为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必要的技术补充和完善内容,感谢您的参与!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盘锦 (略)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 点击查看>> 家镇 点击查看>> 家村

联系人:王经理

三、环评单位名称与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辽宁北环 (略)

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略) 路15-4号

联系人:李工 024-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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