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江宁造纸厂地块(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站东43-44-45号、站西29-30-31-32-33号))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关于《原江宁造纸厂地块(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站东43-44-45号、站西29-30-31-32-33号))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备案。” (略) 地块位于南京 (略) 中轴南端滨河片区,该地块已完成了土壤修复工程。现将《 (略) 地块(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站东43-44- (略) 、站西29-30-31-32- (略) ))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略) 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2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风险管控、修复活动完成后,土壤污染责任人应当另行委托有关单位对风险管控效果、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并将效果评估报告报地方人民政府生 (略) 门备案。” (略) 地块位于南京 (略) 中轴南端滨河片区,该地块已完成了土壤修复工程。现将《 (略) 地块(南站中轴南端滨河片区(站东43-44- (略) 、站西29-30-31-32- (略) ))土壤修复工程效果评估报告》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略) 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
公示时间:2022年5月18日-2022年6月2日
监督电话: 点击查看>>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