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泰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湖南泰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审批决定公示
一、湖南泰 (略) 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金额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4.9%),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工业集中区泰和基地5#厂房103,新建年产1.2万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塑料的破碎清洗及造粒,原料和成品的储存以及配套 (略) (略) 理等环保工程及固废暂存设施。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废塑料日用品,机动车拆解件、车险损余件等(压包料或原件),PP4200t/a、PE4200t/a、ABS1050t/a、PS1050t/a、PP(聚 点击查看>> 烯)和PE(聚 点击查看>> 烯)混合料2100t/a。项目主要设备:塑料颗粒生产线(三合一)2套(含输送带、分离沉淀池、摩擦清洗机、螺旋输送机、提升机、破碎机、撕碎机、磁选机、储存漏斗、直连风机、色选机)、立式脱水机3台、挤出造粒机组(三合一)(含熔融挤出、拉条和切粒)2套等。项目生产工艺为:人工分选→破碎→清洗→脱水→挤出造粒。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环评结论及现场勘查,经研究,同意该项目 (略) 列建设内容在建设地点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建设单位必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配套管网,5#厂房的造粒熔融挤出产生的冷却水导入循环水池后,再返回至熔融挤出冷却水槽内作为冷却用水重复使用,定期外排至基地污水管网; (略) 理废水经 (略) 理后 (略) 理,定期外排至基地污水管网;5#厂房原料破碎清洗废水以及 (略) 理的生活 (略) 理,后经基地污水管网进 (略) (略) 理后, (略) 污水管收集后排至牟渠东侧支渠截污干管, (略) (略) 铁路和牟渠的污水主干管排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至牟渠,最终汇入湘江。远期经基地污水管网进 (略) (略) 理,处理达标后排 (略) 理厂。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拟在5#厂房内共建设2条造粒生产线,在车间的造粒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风机总风量 点击查看>> m3/h,收集率按照90%计算),收集后的废气经(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法+活性 (略) 理后+15m高排气筒)。VOCs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设备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减震垫,墙体隔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造粒杂质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造粒设备上的废滤网交 (略) 置,禁止露天焚烧;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略)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因含有被吸附的有机物,属于危险废物中HW49其他类危险废物,应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 (略) 置; (略) 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门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门清运填埋,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
5、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为0.798t/a、COD为0. 点击查看>> t/a、氨氮为0.0546t/a。
6、加强现场管理,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必须单独安装电表,实行分表计电保证正常运转,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规定组织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运营。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一、湖南泰 (略) 拟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金额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4.9%),在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鹤岭工业集中区泰和基地5#厂房103,新建年产1.2万吨塑料颗粒建设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废塑料的破碎清洗及造粒,原料和成品的储存以及配套 (略) (略) 理等环保工程及固废暂存设施。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废塑料日用品,机动车拆解件、车险损余件等(压包料或原件),PP4200t/a、PE4200t/a、ABS1050t/a、PS1050t/a、PP(聚 点击查看>> 烯)和PE(聚 点击查看>> 烯)混合料2100t/a。项目主要设备:塑料颗粒生产线(三合一)2套(含输送带、分离沉淀池、摩擦清洗机、螺旋输送机、提升机、破碎机、撕碎机、磁选机、储存漏斗、直连风机、色选机)、立式脱水机3台、挤出造粒机组(三合一)(含熔融挤出、拉条和切粒)2套等。项目生产工艺为:人工分选→破碎→清洗→脱水→挤出造粒。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根据环评结论及现场勘查,经研究,同意该项目 (略) 列建设内容在建设地点建设。
二、在项目建设和营运期间,建设单位必须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须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1、水污染防治工作。按照“雨污分流”要求建设配套管网,5#厂房的造粒熔融挤出产生的冷却水导入循环水池后,再返回至熔融挤出冷却水槽内作为冷却用水重复使用,定期外排至基地污水管网; (略) 理废水经 (略) 理后 (略) 理,定期外排至基地污水管网;5#厂房原料破碎清洗废水以及 (略) 理的生活 (略) 理,后经基地污水管网进 (略) (略) 理后, (略) 污水管收集后排至牟渠东侧支渠截污干管, (略) (略) 铁路和牟渠的污水主干管排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至牟渠,最终汇入湘江。远期经基地污水管网进 (略) (略) 理,处理达标后排 (略) 理厂。外排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2、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拟在5#厂房内共建设2条造粒生产线,在车间的造粒机上方安装集气罩对产生的有机废气进行收集(风机总风量 点击查看>> m3/h,收集率按照90%计算),收集后的废气经(喷淋塔+UV光催化氧化法+活性 (略) 理后+15m高排气筒)。VOCs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标准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营运期设备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设备,设减震垫,墙体隔 (略) 界噪声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项目造粒杂质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造粒设备上的废滤网交 (略) 置,禁止露天焚烧;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 (略) 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因含有被吸附的有机物,属于危险废物中HW49其他类危险废物,应收集至危险废物暂存间后交由 (略) 置; (略) 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和生活垃圾统一收集 (略) 门处理。危险废物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2013年修改单进行建设;生活垃圾统一收 (略) 门清运填埋,生活垃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
5、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为0.798t/a、COD为0. 点击查看>> t/a、氨氮为0.0546t/a。
6、加强现场管理,健全相关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制定应急预案,环保设施必须单独安装电表,实行分表计电保证正常运转,并配备专职环保管理员,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四、严格执行“三同时”的规定,即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项目建成后按相关规定组织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验收合格后方能正式运营。
五、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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