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5-1816:34:58
2022年5月18日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2-05-1816:34:5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 (略) 产业链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 (略) 环保窗口( (略) (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产业链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沂源县经济 (略) (略) ,山 (略) 监控点内 | 山 (略) | 山东 (略) | 拟建项目总投资4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略) 区内,拟调整现有硝酸铵造粒塔产品方案,逐步缩减固体颗粒硝酸铵产能。建设一套硝基复合肥装置(与现有硝酸铵装置共用一座造粒塔,年产硝基复合肥7.5万吨),改造后,颗粒硝酸铵产能由 点击查看>> 万t/a减少为6.4万t/a。 2、对“年产3万吨三聚氰胺联产硝酸铵能量系统优化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建设一套碳酸氢铵生产装置(年生产时间2880小时),年产4万吨/年碳酸氢铵。 (略) 产能平衡的前提下, (略) 分三聚 (略) 理方式, (略) 分三聚氰胺尾气进碳酸氢铵装置生产碳酸氢铵,不再联产硝酸铵,进而降低硝酸铵产量。 3、新建硝酸铵溶液罐区(4个储罐,总容积790m3),以增强液体硝酸铵的存储能力。 4、新建抗爆控制室1座,将现有硝酸铵装置内的控制室 (略) 移至新建的硝酸铵控制室内。 | (一)拟建项目硝基复合肥生产过程不用水,工艺过程为物理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造粒塔废气喷淋系统产生的废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废气洗涤脱除气流中夹带大量硝基复合肥粉尘和雾滴(含硝铵溶液),洗涤脱除下来的高浓度硝铵溶液回收到硝酸铵中和洗涤系统中,循环利用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污。 拟建项目碳酸氢铵装置离心机产生的离心母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碳化主塔、副塔及回收塔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及脱盐水制备产生的浓排水。 拟建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废水与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盐水制备产生的浓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 (略) (略) 理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硝基复合肥原料磷酸一铵和硫酸钾在破碎、筛分过程会产生粉尘,高塔熔融、造粒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及NH3,硝基 (略) 理包括筛分、冷却及包裹包裹剂工序,以上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碳酸氢铵生产废气主要为高位吸氨器未吸收的氨和CO2;各母液槽、碳酸铵溶液槽、稠厚器、离心机等设备挥发的含氨气体。 原料磷酸一铵和硫酸钾在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现有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8排放。 硝基 (略) 理筛分、冷却及包裹包裹剂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接入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0排放。 高塔熔融、造粒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及NH3,经现有 (略) 理后,通过108m排气筒DA003排放。 含氨气体一起进入一级水洗塔吸收后,再进入一级酸吸收塔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新增的30m排气筒DA017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粉尘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有组织排放的NH3排放速率分别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氨排放限值要求(60m排气筒75kg/h,30m排气筒20kg/h)。 加强生产管理、 (略) 件、加强设备巡检以及及时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1.5mg/m3。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 (略) 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 (略) 置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 (略) 回用于生产;其他 (略) 置;生活垃圾在垃圾箱内暂存, (略) 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 (略) (略) 置。 (四)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控井的布设,并定期监测。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八)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山 (略) 产业链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淄博 (略) 环保窗口( (略) (略)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 与情况 | 备注 |
1 | 产业链转型升级技术改造项目 | 沂源县经济 (略) (略) ,山 (略) 监控点内 | 山 (略) | 山东 (略) | 拟建项目总投资43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1.2%。 (略) 区内,拟调整现有硝酸铵造粒塔产品方案,逐步缩减固体颗粒硝酸铵产能。建设一套硝基复合肥装置(与现有硝酸铵装置共用一座造粒塔,年产硝基复合肥7.5万吨),改造后,颗粒硝酸铵产能由 点击查看>> 万t/a减少为6.4万t/a。 2、对“年产3万吨三聚氰胺联产硝酸铵能量系统优化项目”进行技术改造,建设一套碳酸氢铵生产装置(年生产时间2880小时),年产4万吨/年碳酸氢铵。 (略) 产能平衡的前提下, (略) 分三聚 (略) 理方式, (略) 分三聚氰胺尾气进碳酸氢铵装置生产碳酸氢铵,不再联产硝酸铵,进而降低硝酸铵产量。 3、新建硝酸铵溶液罐区(4个储罐,总容积790m3),以增强液体硝酸铵的存储能力。 4、新建抗爆控制室1座,将现有硝酸铵装置内的控制室 (略) 移至新建的硝酸铵控制室内。 | (一)拟建项目硝基复合肥生产过程不用水,工艺过程为物理过程,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造粒塔废气喷淋系统产生的废水及循环冷却水排污水,废气洗涤脱除气流中夹带大量硝基复合肥粉尘和雾滴(含硝铵溶液),洗涤脱除下来的高浓度硝铵溶液回收到硝酸铵中和洗涤系统中,循环利用不外排;循环冷却系统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污。 拟建项目碳酸氢铵装置离心机产生的离心母液循环使用,不外排,无工艺废水产生。废水主要为碳化主塔、副塔及回收塔间接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及脱盐水制备产生的浓排水。 拟建项目新增的生活污水及地面冲洗废水与循环冷却排污水,脱盐水制备产生的浓 (略) (略) (略) 理达标后排入 (略) (略) 理 (略) 理。项目外排废水须满足《硝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相关标准要求,同时满足 (略)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二)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硝基复合肥原料磷酸一铵和硫酸钾在破碎、筛分过程会产生粉尘,高塔熔融、造粒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及NH3,硝基 (略) 理包括筛分、冷却及包裹包裹剂工序,以上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碳酸氢铵生产废气主要为高位吸氨器未吸收的氨和CO2;各母液槽、碳酸铵溶液槽、稠厚器、离心机等设备挥发的含氨气体。 原料磷酸一铵和硫酸钾在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含尘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现有 (略) 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18排放。 硝基 (略) 理筛分、冷却及包裹包裹剂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经负压收集后接入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DA010排放。 高塔熔融、造粒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及NH3,经现有 (略) 理后,通过108m排气筒DA003排放。 含氨气体一起进入一级水洗塔吸收后,再进入一级酸吸收塔吸收,处理达标后通过新增的30m排气筒DA017排放。 有组织排放的粉尘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有组织排放的NH3排放速率分别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中氨排放限值要求(60m排气筒75kg/h,30m排气筒20kg/h)。 加强生产管理、 (略) 件、加强设备巡检以及及时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等措施控制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1.5mg/m3。 (三)固体废弃物实施分类 (略) 理处置工作。按固体废物“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分类收集、 (略) 置固体废物。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布袋除尘器收集 (略) 回用于生产;其他 (略) 置;生活垃圾在垃圾箱内暂存, (略) 门清运。项目产生的固废 (略) (略) 置。 (四) (略) ,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2类标准。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根据环境风险评价, (略) (略) 有风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在风险源安装预警和监测装置,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每年定期举行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六)各有组织排气筒须按规范要求设置永久性监测采样孔和采样平台;排放不同种类污染物的废气在合并排放之前应分别设置规范的监测孔进行废气达标情况监控。凡符合在线监测安装要求的必须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规范地下水监控井的布设,并定期监测。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制定环保管理制度,设置环保宣传栏;按有关要求规范设置环保图形标志、环保治理设施标示牌。 (七)积极开展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通畅的公众参与平台。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八)该项目建成后,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应控制在该项目确认的总量控制指标之内,并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及《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要求,做好排污许可证的变更工作,落实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制度。 | 企业已自行开展公众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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