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审批意见]关于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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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审批意见]关于合肥毅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毅 (略) 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吴山镇

建设单位

合肥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长丰县 (略) (略) 交叉口,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 (略) 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 (略) 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 (略) 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清洗废水和水帘废水,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和清洗废水)经 (略) (略) (略) 理的生活废水、冷却循环水排水及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管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脱脂、喷钎及烘干废气、钎焊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固化、注塑、印刷和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及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涉及VOCs物料存储、使用等环节管控工作,减少无组织废气挥发。脱脂、喷钎及烘干废气由设备密闭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钎焊废气由设备密闭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氧化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集中收集后,经布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密闭喷塑室收集后,经“大旋风+滤筒”系统回收再利用;固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印刷废气由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催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房密闭,喷涂废气收集后,经催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 (略) (略) 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 (略) 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其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有关限值; (略) 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烟(粉)尘≤1.2907;VOCs≤2.4331t/a;SO2≤0.122t/a;NOx≤0.458t/a。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生活垃 (略) 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等一般 (略) 门回收利用;废滤芯和 (略) 家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钎焊剂、废活性氧化铝、废槽渣、废包装桶、漆渣、废机油、废污泥、废油墨等危险固废,规范收集后,交 (略) 置。 (略) 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门

长丰 (略) 县 (略) 窗口

联系电话

0551-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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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毅 (略) 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

合肥毅昌新能源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吴山镇

建设单位

合肥毅 (略)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合肥 (略)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长丰县 (略) (略) 交叉口,建筑面积约 点击查看>> 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加强项目施工期环境管理。加强施工期管理,制定严格的规章制度,确保各项环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执行《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安徽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合肥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施工现场必须连续设置稳固、整齐、美观的围挡,围挡间无缝隙,底部设置防溢座, (略) 应设置喷淋装置,保证围挡喷淋全覆盖, (略) 位应设置移动式全封闭围挡,醒目位置安装扬尘远程监控, (略) 移动机械及使用油品均需达标,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营运期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清洗废水和水帘废水,预脱脂废水、脱脂废水和清洗废水)经 (略) (略) (略) 理的生活废水、冷却循环水排水及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并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 (略) (略) 理。废水排放执行 (略) 理厂接管标准要求(接管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废气主要为脱脂、喷钎及烘干废气、钎焊废气、打磨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粉尘、天然气燃烧废气;喷塑固化、注塑、印刷和喷涂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及有关文件要求,做好涉及VOCs物料存储、使用等环节管控工作,减少无组织废气挥发。脱脂、喷钎及烘干废气由设备密闭收集后,经过滤棉+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钎焊废气由设备密闭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氧化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打磨粉尘、焊接烟尘集中收集后,经布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塑粉尘经密闭喷塑室收集后,经“大旋风+滤筒”系统回收再利用;固化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后,经二级活性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印刷废气由密闭负压收集后,经催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喷漆房密闭,喷涂废气收集后,经催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经 (略) 理后,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各 (略) (略) 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要,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注塑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 (略) 界监控点浓度限值;其它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执行“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中有关限值; (略) 区内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中表A.1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规范废气排放口设置,并做好采样平台(口)建设。烟(粉)尘≤1.2907;VOCs≤2.4331t/a;SO2≤0.122t/a;NOx≤0.458t/a。

(四)加强噪声污染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高噪声源,并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实施噪声治理。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环境管理。生活垃 (略) 门统一清运;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除尘灰等一般 (略) 门回收利用;废滤芯和 (略) 家回收;塑粉回用于生产;废液压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钎焊剂、废活性氧化铝、废槽渣、废包装桶、漆渣、废机油、废污泥、废油墨等危险固废,规范收集后,交 (略) 置。 (略) 应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加强环境管理。制定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如实填写环境管理台账,保存原始记录备查。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管理要求,按照环评文件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略) 门

长丰 (略) 县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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