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盛泰精密光学有限公司车载摄像头模组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3605210001-2022-03293
新余市分宜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盛泰精密光学有限公司车载摄像头模组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3605210001-2022-03293
新余市分 (略) 关于江西 (略) 车载摄像头模组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0- 点击查看>> (分 (略) 行政审批股)
通讯地址: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车载摄像头模组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城东工业园盛泰光学科技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九众 (略) |
批复时间 | 2022年5月19日 |
(略) | 分环审字〔2022〕 (略) |
批复文件 |
新余市分 (略) 关于江西 (略) 车载摄像头模组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 (略) 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0- 点击查看>> (分 (略) 行政审批股)
通讯地址: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 | 江西 (略) 车载摄像头模组智能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城东工业园盛泰光学科技园 |
建设单位 | 江西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江西九众 (略) |
批复时间 | 2022年5月19日 |
(略) | 分环审字〔2022〕 (略) |
批复文件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