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创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四川创牌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四川 (略) 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 (略) 对四川 (略) 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罗滨
电话:0830- 点击查看>>
地址:泸州市龙 (略) (略) (略) 3楼304室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MA6ACFW31D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 (略)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辉松 | |
法定代 (略) | ||
证件类型 | ||
(略) 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泸州 (略) 关于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 (略) |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2〕7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略) | ||
许可内容 | 泸州 (略) 关于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和关于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租赁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 (略) 、 (略) 、 (略) (略) 分;购置含智能装备、研发设备、测试设备、质检自动检测线、 (略) 端硬件设备、软件平台等设备一批。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生产各类防伪酒标 点击查看>> 万枚。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99%。 本项目属于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根据龙马潭区 (略) 川投资备【2109-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FGQB- (略) 备案文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 (略) (略) A7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川(2020)龙马潭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明确项目用地用途为科研用地;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泸州经济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控制 (略) 部调整方案的批复“泸市府函[2020] (略) ”,项目用地性质由科研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同时泸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 (略) 分地块用地规划情况的说明,拟将《泸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石洞空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规划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其中包括本项目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园区规划要求。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 (略) 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安装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营运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显影废水和印版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场地、物料的管理工作,落实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附近,不得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印刷工序时产生的VOCs。生产车间2F~4F产生的VOCs经车间密闭,由管道进入二级活性 (略) 理后设置1根排气筒排放(DA001,高25m),将生产车间5F产生的VOCs经车间密闭,由管道进入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设置1根排气筒排放。针对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无组织有机废气,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确保无组织有机废气VOCs排放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51/2377-201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在墙体改造、房屋装修、设备装卸、搬运及设备调试时会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装修施工管理,建筑材料装卸过程禁止抛掷,轻拿轻放。运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设备基座减振、橡胶减振接头以及减振垫等;合理布置产噪设备,设置绿化隔 (略) 界处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金属分类收集后外 (略) ;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统一清运。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纸、废烫金纸和次品统一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定期外 (略) (略) 门清运。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统一收集后, (略) 统一清运。废弃印版、废原料包装桶(油墨和胶水桶等)、废抹布、废催化剂及废过滤棉经统一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 (略) 理; (略) 理系统沉渣和废反渗透膜、 (略) 理系统更换的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用塑料袋密闭封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 (略) 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营运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项目运营期环境安全。涉及安全风险类别,应按 (略) 门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生活污水纳 (略) 理厂排放总量,不再下达总量指标控制;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VOCs:1.28t/a。 五、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备审批权限的生态环 (略) 门重新审核。 七、项目建设中若违反《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 (略) 在地生态环 (略) (略) 。 八、 (略) 门按照《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泸委办〔2017〕 (略) )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4/18 | |
有效期自 | 2022/4/1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泸州 (略) | |
许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泸州市龙马 (略) | |
数据来 (略) 会信用代码 | ||
备注 |
四川 (略) 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 (略) 对四川 (略) 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4月18日-2022年4月2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罗滨
电话:0830- 点击查看>>
地址:泸州市龙 (略) (略) (略) 3楼304室
序号 | 中文名称 | 备注 |
1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四川 (略)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MA6ACFW31D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 (略)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 (略) ) | ||
法定代表人 | 李辉松 | |
法定代 (略) | ||
证件类型 | ||
(略) 码 |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泸州 (略) 关于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行政许 (略) | 泸市环龙马潭建函〔2022〕7号 | |
许可类别 | 普通 | |
许可证书名称 | ||
(略) | ||
许可内容 | 泸州 (略) 关于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四川 (略) : 你公司报送的《瓷酒文化协同创新智能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和关于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租赁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项目 (略) 、 (略) 、 (略) (略) 分;购置含智能装备、研发设备、测试设备、质检自动检测线、 (略) 端硬件设备、软件平台等设备一批。项目建成达产后年生产各类防伪酒标 点击查看>> 万枚。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7万元,占总投资比例的0.99%。 本项目属于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根据龙马潭区 (略) 川投资备【2109-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FGQB- (略) 备案文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位于泸州市龙马潭区 (略) (略) A7栋,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权证“川(2020)龙马潭区不动产权第00 (略) ”明确项目用地用途为科研用地;根据泸州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泸州经济开发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控制 (略) 部调整方案的批复“泸市府函[2020] (略) ”,项目用地性质由科研用地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同时泸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出具了 (略) 分地块用地规划情况的说明,拟将《泸州航空航天产业园区(石洞空港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部分地块规划由一类工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其中包括本项目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泸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园区规划要求。 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 (略) 按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建设。 二、项目应依法完备其他行政许可手续。 三、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批复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在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的前提下,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落实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设备安装人员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 (略) (略) 理达标后排放。营运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显影废水和印版清洗废水。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 (略) 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员工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略) (略) 理后达标排放。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场地、物料的管理工作,落实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遮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堆料场等不得设置在保护目标附近,不得对沿线敏感点造成影响。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印刷工序时产生的VOCs。生产车间2F~4F产生的VOCs经车间密闭,由管道进入二级活性 (略) 理后设置1根排气筒排放(DA001,高25m),将生产车间5F产生的VOCs经车间密闭,由管道进入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脱附+催 (略) 理后设置1根排气筒排放。针对未被集气罩收集的无组织有机废气,要求建设单位加强车间通风,确保无组织有机废气VOCs排放满足《四川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DB51/2377-2017)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项目在墙体改造、房屋装修、设备装卸、搬运及设备调试时会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装修施工管理,建筑材料装卸过程禁止抛掷,轻拿轻放。运营期选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设备基座减振、橡胶减振接头以及减振垫等;合理布置产噪设备,设置绿化隔 (略) 界处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和废金属分类收集后外 (略) ;废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生活垃圾收集 (略) 门统一清运。营运期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纸、废烫金纸和次品统一收集后暂存固废暂存间,定期外 (略) (略) 门清运。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统一收集后, (略) 统一清运。废弃印版、废原料包装桶(油墨和胶水桶等)、废抹布、废催化剂及废过滤棉经统一收集后存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 (略) 理; (略) 理系统沉渣和废反渗透膜、 (略) 理系统更换的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后用塑料袋密闭封储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 (略) 置。 (五)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营运期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项目运营期环境安全。涉及安全风险类别,应按 (略) 门要求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四、生活污水纳 (略) 理厂排放总量,不再下达总量指标控制;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VOCs:1.28t/a。 五、项目建设必须依法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前,主动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项目竣工后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止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环评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工程超过5年未开工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具备审批权限的生态环 (略) 门重新审核。 七、项目建设中若违反《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行为的, (略) 在地生态环 (略) (略) 。 八、 (略) 门按照《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 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州市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泸委办〔2017〕 (略) )的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 |
许可决定日期 | 2022/4/18 | |
有效期自 | 2022/4/18 | |
有效期至 | 2099/12/31(长期) | |
许可机关 | 泸州 (略) | |
许 (略) 会信用代码 | 点击查看>> 10A | |
当前状态 | 1 | |
数据来源单位 | 泸州市龙马 (略) | |
数据来 (略) 会信用代码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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