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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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报送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国元请〔202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该地块土壤污染问题,改善该区域生态环境、投资环境, (略) 会高质量发展。参评专家认为可研报告章节齐全,符合要求,满足建设需要,同意通过评估。经研究,原则同意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2205- 点击查看>> -04-05- 点击查看>> )。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 (略) (略) 交叉口 (略) , (略) ,南至空地,西至麻棉小区,东至空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采用原位化学氧化+原位固化稳定化技术,修复污染地块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深度范围0-6.5米,处理场 (略) 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复合污染物等,项目完成后,达到(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五、建设期限
  19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材料采购费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 (略) 分由市财政承担。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依据职责要求开展下步工作。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不再审批该初步设计。
  (二)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 (略) 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办结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及其他各项相关手续,对污染现状证据进行有效保存,报请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对项目审核同意后再开工建设。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取得预期效果。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报送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吉市国元请〔2022〕5号)及有关材料收悉。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该地块土壤污染问题,改善该区域生态环境、投资环境, (略) 会高质量发展。参评专家认为可研报告章节齐全,符合要求,满足建设需要,同意通过评估。经研究,原则同意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原吉林市巧妇制衣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项目(项目代码: 2205- 点击查看>> -04-05- 点击查看>> )。
  二、项目法人单位
  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 (略) (略) 交叉口 (略) , (略) ,南至空地,西至麻棉小区,东至空地。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采用原位化学氧化+原位固化稳定化技术,修复污染地块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深度范围0-6.5米,处理场 (略) 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复合污染物等,项目完成后,达到(GB 点击查看>> -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五、建设期限
  19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点击查看>> 万元、材料采购费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中央、省级污染防治资金, (略) 分由市财政承担。
  七、后续相关工作要求
(一)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依据职责要求开展下步工作。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本项目不再审批该初步设计。
  (二)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 (略) 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 (略) 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委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 (略) 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 (略) 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 (略) 门核准意见表》,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吉林市国 (略) 有限公司要办结环境影响、水土保持及其他各项相关手续,对污染现状证据进行有效保存,报请省生态环境厅、财政厅对项目审核同意后再开工建设。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取得预期效果。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调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办理下步手续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吉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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