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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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济广高速公路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略) (略) :你公司《关于呈报〈 (略) 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齐鲁高速改扩建〔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该工程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长清区、平阴县,泰安市东平县,济宁市汶上县、梁山县、嘉祥县,菏泽市郓城县、巨野县境内,起点位于 (略) 与 (略) 交叉设置的殷家林枢纽互通,终点位于G35 (略) 与G1511 (略) 交叉的王官屯枢纽互通立交。线路全长 点击查看>> 千米,维持原设计速度120千米/ (略) 技术标准,由原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八车道,以两侧拼宽方 (略) 部路段的分离加宽及单侧拼宽方式进行加宽。设高架桥1座、特大桥1座、大桥16座、中桥36座、小桥22座,涵洞129道,分 (略) ,互 (略) ( (略) 、一 (略) ),通道254道,天桥7座, (略) 。新增 (略) 1处,利 (略) 1处。设 (略) 、 (略) ,全部利用现有设施。该工程建设总体符合《 (略) 网规划(2013—2030年)》《山 (略) 网中长期规划(2014—2030年)调整方案》及其规划环评、《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要求。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优化工程穿(跨)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泉域、文物保护单位、沿线居民集中区等环 (略) 由和施工方案,尽量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跨)越,最大限度减少占用生态环境敏感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控制永久占地面积,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 (略) 场等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略) 周围绿化设计。针对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泉域、文物保护单位等环 (略) 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向有 (略) 门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同时结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 (略) 门意见,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关标准,确需夜间施工时,应 (略) 门批准。按照“以新带老”要求,一并解决现有工程存在的噪声污染问题。采用 (略) 面。结合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和工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略) 两侧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加强对运营期噪声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略) 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功能,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 (略) 、医院、 (略) 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水环境管理。项目穿(跨)越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和玉符河等 (略) 段,应严格执行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及水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保障沿线地表水及饮用水安全,避免因施工和运营导致的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风险。 (略) (略) (略) 理后综合利用。 (略) 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等采用电力供暖。合理安排施工周期,严格落实分段施工、湿法作业,配备洒水车、挡风板、蓬布等防尘设备,采取密闭运输、遮盖、围挡、喷淋、运输车辆清洗等方式,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堆放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略) 面铺设时间,夏季施工避开高污染时段。沥青 (略) 等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略) 配备完善的废气治理措施,在工程建成后立即拆除,同步做好生态恢复、修复工作。沿线各施工场地、 (略) 等配套辅助设施在投运前须由当 (略) 门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略) 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新能源或者国五及以上标准的中重型货车等运输车辆。(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门处理。及时清理拆迁及施工营地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 (略) (略) 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理处置。(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以新带老”要求,对现有工程沿线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穿(跨)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泉域、文物保护单位和执行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河流 (略) (略) 基须设置加固防撞护栏、防侧翻设施等,合理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水池、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和警示牌、监视系统和通信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略) 门与 (略) 门、当地 (略) 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通行车辆管理和收集系统、事故水池、防撞设施的日常巡视、维护,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水体,防止运输危险品车辆突发事故对水体造成污染。(七)强化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三、你公 (略) 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四、若该工程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五、 (略) 在市、县 (略) 门负责辖区内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 (略) 在市、县 (略) 门,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5月13日

(略) (略) :

你公司《关于呈报〈 (略) 济南至菏泽段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请示》(齐鲁高速改扩建〔2022〕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为改扩建项目,位于济南市市中区、长清区、平阴县,泰安市东平县,济宁市汶上县、梁山县、嘉祥县,菏泽市郓城县、巨野县境内,起点位于 (略) 与 (略) 交叉设置的殷家林枢纽互通,终点位于G35 (略) 与G1511 (略) 交叉的王官屯枢纽互通立交。线路全长 点击查看>> 千米,维持原设计速度120千米/ (略) 技术标准,由原双向四车道改为双向八车道,以两侧拼宽方 (略) 部路段的分离加宽及单侧拼宽方式进行加宽。设高架桥1座、特大桥1座、大桥16座、中桥36座、小桥22座,涵洞129道,分 (略) ,互 (略) ( (略) 、一 (略) ),通道254道,天桥7座, (略) 。新增 (略) 1处,利 (略) 1处。设 (略) 、 (略) ,全部利用现有设施。

该工程建设总体符合《 (略) 网规划(2013—2030年)》《山 (略) 网中长期规划(2014—2030年)调整方案》及其规划环评、《山东省“十四五”综合交通运输发展规划》等要求。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标准,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有效减缓和控制。我厅原则同意环境影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合理优化工程穿(跨)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泉域、文物保护单位、沿线居民集中区等环 (略) 由和施工方案,尽量采取无害化方式穿(跨)越,最大限度减少占用生态环境敏感区。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确保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控制永久占地面积,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各类施工活动严格限制用地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 (略) 场等采取生态恢复措施, (略) 周围绿化设计。针对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泉域、文物保护单位等环 (略) 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向有 (略) 门履行相关手续,否则不得在相关区域动工建设;同时结合对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 (略) 门意见,进一步强化保护措施。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采取设置移动声屏障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期噪声污染,确保施工场地边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中相关标准,确需夜间施工时,应 (略) 门批准。按照“以新带老”要求,一并解决现有工程存在的噪声污染问题。采用 (略) 面。结合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和工程拆迁安置实施方案, (略) 两侧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建筑物采取设置声屏障、安装通风隔声窗等措施,确保敏感点满足相应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加强对运营期噪声敏感目标的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增补、完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略) 门合理规划沿线土地使用功能,线路两侧噪声超标范围内, (略) 、医院、 (略) 及集中居民住宅区等敏感建筑。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期和运营期水环境管理。项目穿(跨)越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和玉符河等 (略) 段,应严格执行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及水环境保护相关规定,保障沿线地表水及饮用水安全,避免因施工和运营导致的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风险。 (略) (略) (略) 理后综合利用。 (略) 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运行。

(四)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略) 等采用电力供暖。合理安排施工周期,严格落实分段施工、湿法作业,配备洒水车、挡风板、蓬布等防尘设备,采取密闭运输、遮盖、围挡、喷淋、运输车辆清洗等方式,有效控制物料运输、装卸、堆放等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 (略) 面铺设时间,夏季施工避开高污染时段。沥青 (略) 等选址应远离居民区和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 (略) 配备完善的废气治理措施,在工程建成后立即拆除,同步做好生态恢复、修复工作。沿线各施工场地、 (略) 等配套辅助设施在投运前须由当 (略) 门检查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略) 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 (略) 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有关要求。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使用新能源或者国五及以上标准的中重型货车等运输车辆。

(五)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和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 (略) 门处理。及时清理拆迁及施工营地撤离产生的建筑垃圾,运至指定的弃渣场或 (略) (略) 置。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略) 理处置。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以新带老”要求,对现有工程沿线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技术改造。工程穿(跨)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下水水源准保护区、泉域、文物保护单位和执行地表水Ⅲ类标准的河流 (略) (略) 基须设置加固防撞护栏、防侧翻设施等,合理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水池、危险品车辆限速标志和警示牌、监视系统和通信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略) (略) 门与 (略) 门、当地 (略) 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通行车辆管理和收集系统、事故水池、防撞设施的日常巡视、维护,确保事故废水不排入水体,防止运输危险品车辆突发事故对水体造成污染。

(七)强化公众参与。在工程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关心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定期发布环境信息, (略) 会监督。

三、你公 (略) 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明确人员和职责,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工程实施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若该工程的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在市、县 (略) 门负责辖区内工程施工期和运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监督管理工作。

六、你公司应在接到本批复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本批复及批复的环境影响报 (略) 在市、县 (略) 门,并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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