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稳妥推进本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根据《 (略) 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 作指引1.0 ( 试行 ) 》、《关于近期重点港口作业单位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等有关文件规定 , 我委制定了《浦东新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 现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年5月1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浦东新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保障企业
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市交通委、 (略) (略) 署,为有序有效推动本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工作指引。本指引适用于近期本轮疫情复工复产阶段,后续将根据本市防疫要求逐步优化完善。
一、 重点保障企业范围
按照风险可控、有序复工复产原则,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功能性产业链供应链物流畅通,按下列类别建立本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
(一)物资运输保障类 : 保障重要民生、生产物资运输的物流运输企业,包括危险品运输、冷链运输、集装箱运输、内河港航等企业。
(二)人群出行保障类: 保障人群出行的客运企业,包括地面公交、巡游出租车、保障生产生活必须的公共停车场(库)等运营企业。
(三)城市运行保障类: 包括保障城市运行的一类机动车维修等企业。
二、企业“白名单”管理机制
(一)认定方式。 行业企业 (略) 、 (略) 申请纳入“白名单”,填报《企业信息表》,同时提交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略) 、 (略) 按照《 (略) 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1.0(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核企业复工复产现场条件,必要时可以会 (略) 、街镇共同检查。对疫情防控不完善、安全生产不到位、闭环管理不保障的企业,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略) 、 (略) 审核后报区建交委,区建交委审核后上报市交通委,由市交通委纳入白名单中,区建交委接到市发布的“白名单”后通知企业并反馈相关 (略) 、街镇。
(二)动态管理。 “白名单”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区建交委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结合复工复产企业的实际落实情况, (略) 、 (略) 及时调整“白名单”并报市交通委。
(三)强化惩戒。 申请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和安全生产要求,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复工复产后未能履行安全防疫职责的企业,应立即整改。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到位或直接发生阳性案例的,须立即停产, (略) 、 (略) 上报区建交委,调整出“白名单”,并在本轮疫情期间内不得再次提出复工复产申请。
三、企业人员复工证申请
企业进入“白名单”后,按照“最低限度、必需必要、安全可行”原则,提出确需复工复产人员名单,填报《复工证表》, (略) 、 (略) 。
(略) 、 (略) 审核、筛查后将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人员《复工证表》反馈至区建交委。区建交委审核后为该企业人员办理复工证。
四、企业疫情防控要求
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企业各级管 (略) (略) 门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五个到位”(防控机制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风险分离到位、内部管理到位)。
(一)建立“一企一方案”。 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一企一方案”, 一是 制定针对性的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与应急预案; 二是 严格值班值守,强化突发 (略) 置力度,强化疫情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三是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入 (略) 码及出示健康码; 四是 严格依照测温仪器使用说明规范测温。自疫情以来未停工停产的企业,应在原有的疫情防控方案基础上,结合复工复产的要求增加返岗复工的管控方案 (略) 、 (略) 。
(二)人员解封和返岗管理。 “白名单”企业内取得“复工证” (略) 在居(村)委会联系并申请放行。企业要落实复工人员防疫主体责任,人员返企后纳入企业闭环管理,落实人员集中住宿,根据岗位风险的不同实施差异化防疫要求,要每日检查复工人员“复工证”状态,如因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等原因导致“复工证”状态异常的,企业要督促员工及时补测。如企业因未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被区建交委调整出“白名单”的,员工的复工证将一并注销。
(三)开展健康检测。 企业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对不同岗位的要求,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对于地面公交、出租、道路运输驾驶员等流动中的城市服务保障人员应当按照“2+1”模式(即每天上午开展2次抗原检测,下午开 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行业按照“2+2”的模式(即第一天开展2次抗原检测,第二天上午开展1次抗原,下午开展1次核酸检测)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四)加强人员防护。 “白名单”企业要通过封闭管理、集中办公、集中住宿、点对点通行(集中住宿地直达工作地)等方式确保自身正常运转,按照高低风险相隔离,严格闭环管理。在地面公交、出租汽车、道路旅客运输等领域工作且与市民、乘客接触的工作人员,要穿戴好N95口罩、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驾驶员可不佩戴面罩),与其他工作人员做好物理隔离,严格闭环管理。
(五)强化防疫保障。 复工企业 一要 建立疫情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根据企业返岗人数设置临时隔离区域,并按要求配置防疫设施设备。 二要 (略) 门建立联络通道,落实阳性人员、密接人员的闭环转运,确保一旦发生工作人员疫情感染的,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遏制疫情;三 要 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对于口罩、面罩、消毒液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14天用量为宜; 四要 (略) 码、“数字哨兵”配备,根据行业实际做好实施,积极配合区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五、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应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要充分认清严峻疫情冲击下生产安全事故容易强劲反弹的特点规律。要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分析,采取有效管用措施,防范化解疫情防控、灾害天气等多重影响带来的新安全生产风险。
附件 : 1. 企业信息表
2. 复工证表
3. 复工证表填写规范
4. (略) 、街镇意见反馈单
5. 关于印发《 (略) 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1.0(试行)》的通知
6. 关于近期重点港口作业单位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
各相关单位:
为保障城市基本运行,稳妥推进本区交通运输行业复工复产,根据《 (略) 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 作指引1.0 ( 试行 ) 》、《关于近期重点港口作业单位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等有关文件规定 , 我委制定了《浦东新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 现印发给 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2年5月1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浦东新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保障企业
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根据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及市交通委、 (略) (略) 署,为有序有效推动本区交通运输行业企业复工复产,制定本工作指引。本指引适用于近期本轮疫情复工复产阶段,后续将根据本市防疫要求逐步优化完善。
一、 重点保障企业范围
按照风险可控、有序复工复产原则,保障城市基本运行和功能性产业链供应链物流畅通,按下列类别建立本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白名单”制度。
(一)物资运输保障类 : 保障重要民生、生产物资运输的物流运输企业,包括危险品运输、冷链运输、集装箱运输、内河港航等企业。
(二)人群出行保障类: 保障人群出行的客运企业,包括地面公交、巡游出租车、保障生产生活必须的公共停车场(库)等运营企业。
(三)城市运行保障类: 包括保障城市运行的一类机动车维修等企业。
二、企业“白名单”管理机制
(一)认定方式。 行业企业 (略) 、 (略) 申请纳入“白名单”,填报《企业信息表》,同时提交企业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的《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略) 、 (略) 按照《 (略) 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 1.0(试行)》等文件要求,严格审核企业复工复产现场条件,必要时可以会 (略) 、街镇共同检查。对疫情防控不完善、安全生产不到位、闭环管理不保障的企业,坚决不予复工复产。 (略) 、 (略) 审核后报区建交委,区建交委审核后上报市交通委,由市交通委纳入白名单中,区建交委接到市发布的“白名单”后通知企业并反馈相关 (略) 、街镇。
(二)动态管理。 “白名单”企业实施动态管理,区建交委将根据市、区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结合复工复产企业的实际落实情况, (略) 、 (略) 及时调整“白名单”并报市交通委。
(三)强化惩戒。 申请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防疫和安全生产要求,对于不符合申请条件或复工复产后未能履行安全防疫职责的企业,应立即整改。如在规定时限内未整改到位或直接发生阳性案例的,须立即停产, (略) 、 (略) 上报区建交委,调整出“白名单”,并在本轮疫情期间内不得再次提出复工复产申请。
三、企业人员复工证申请
企业进入“白名单”后,按照“最低限度、必需必要、安全可行”原则,提出确需复工复产人员名单,填报《复工证表》, (略) 、 (略) 。
(略) 、 (略) 审核、筛查后将符合复工复产条件的企业人员《复工证表》反馈至区建交委。区建交委审核后为该企业人员办理复工证。
四、企业疫情防控要求
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应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企业各级管 (略) (略) 门的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五个到位”(防控机制到位、物资保障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风险分离到位、内部管理到位)。
(一)建立“一企一方案”。 企业必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一企一方案”, 一是 制定针对性的疫情防控和闭环管理方案,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不断完善工作举措与应急预案; 二是 严格值班值守,强化突发 (略) 置力度,强化疫情信息报送,确保信息畅通; 三是 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入 (略) 码及出示健康码; 四是 严格依照测温仪器使用说明规范测温。自疫情以来未停工停产的企业,应在原有的疫情防控方案基础上,结合复工复产的要求增加返岗复工的管控方案 (略) 、 (略) 。
(二)人员解封和返岗管理。 “白名单”企业内取得“复工证” (略) 在居(村)委会联系并申请放行。企业要落实复工人员防疫主体责任,人员返企后纳入企业闭环管理,落实人员集中住宿,根据岗位风险的不同实施差异化防疫要求,要每日检查复工人员“复工证”状态,如因未按时进行核酸检测等原因导致“复工证”状态异常的,企业要督促员工及时补测。如企业因未落实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相关要求被区建交委调整出“白名单”的,员工的复工证将一并注销。
(三)开展健康检测。 企业应当按照各自行业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对不同岗位的要求,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对于地面公交、出租、道路运输驾驶员等流动中的城市服务保障人员应当按照“2+1”模式(即每天上午开展2次抗原检测,下午开 展1次核酸检测);其他行业按照“2+2”的模式(即第一天开展2次抗原检测,第二天上午开展1次抗原,下午开展1次核酸检测)进行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
(四)加强人员防护。 “白名单”企业要通过封闭管理、集中办公、集中住宿、点对点通行(集中住宿地直达工作地)等方式确保自身正常运转,按照高低风险相隔离,严格闭环管理。在地面公交、出租汽车、道路旅客运输等领域工作且与市民、乘客接触的工作人员,要穿戴好N95口罩、防护面罩等个人防护用品(驾驶员可不佩戴面罩),与其他工作人员做好物理隔离,严格闭环管理。
(五)强化防疫保障。 复工企业 一要 建立疫情突发情况的应对预案,根据企业返岗人数设置临时隔离区域,并按要求配置防疫设施设备。 二要 (略) 门建立联络通道,落实阳性人员、密接人员的闭环转运,确保一旦发生工作人员疫情感染的,能够迅速作出反应,采取果断措施,及时遏制疫情;三 要 加强防疫物资储备,对于口罩、面罩、消毒液等常用防疫物资,储备14天用量为宜; 四要 (略) 码、“数字哨兵”配备,根据行业实际做好实施,积极配合区防疫工作有序开展。
五、企业安全生产要求
纳入“白名单”的企业应强化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和风险防范。要充分认清严峻疫情冲击下生产安全事故容易强劲反弹的特点规律。要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风险研判分析,采取有效管用措施,防范化解疫情防控、灾害天气等多重影响带来的新安全生产风险。
附件 : 1. 企业信息表
2. 复工证表
3. 复工证表填写规范
4. (略) 、街镇意见反馈单
5. 关于印发《 (略) 运输和交通设施行业重点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指引1.0(试行)》的通知
6. 关于近期重点港口作业单位疫情防控的工作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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