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兆科(广州)眼科药物有限公司灌封车间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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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对兆科(广州)眼科药物有限公司灌封车间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根据兆科(广州) (略) 灌封车间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5月 23日至 2022年05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联系地址:,邮编:

  联系电话:020- 点击查看>>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兆科(广州) (略) 灌封车间改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兆科(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兆科(广州) (略)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 (略) (略) 部和五楼,原有项目主要从事无菌滴眼剂、制托贴标的生产及生发肽原料、滴眼剂的研发,年产眼凝胶347万支( 点击查看>> 吨)、制托贴标3500个,滴眼液250万支( 点击查看>> 吨),年研发生发肽180g、无菌滴眼剂16种。原有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劳动定员30人,实行每日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250天,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根据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取消生发肽原料的研发工艺,把原生发肽原 (略) 在厂房改扩建为灌封车间,本改扩建项目拟新增生产4种滴眼液产品(环孢素A眼凝胶、 点击查看>> 美卡因滴眼液、贝美前列素滴眼液、贝美噻吗滴眼液),年产量均为450万支/年,生产工艺为单纯药品复配,属于简单的物理混合,不发生化学反应。本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本改扩建项目在 (略) 房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本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改变原有的工作制度及食宿情况。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设备及器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略) 用于产品中,无废水产生;纯水制备 (略) 分用于地面清洗;剩余的浓水与设备及器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兆科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略) 理站(建设单位租用兆科药业(广州) (略) 房进行生产,兆科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略) (略) 理能力为30t/d, (略) 理能力为4.207t/d,可满足本改扩建项目 (略) 理) (略) 理,处理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 (略) 理有限公司 (略) 理,尾水最终排入蕉门水道。生产废水进入兆科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略) (略) 理,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投料/溶解/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本改扩建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全密闭设计,配套三级过滤进风、两级过滤排风的通风换气系统,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新增的“活性炭吸附+中效过滤器”处理后排至室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C.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 (略)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东北面、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西南面、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
4、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活性炭)、废滤芯、次品、原材料包装垃圾(化学品废旧瓶)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 (略) 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兆科(广州) (略) 灌封车间改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年05月 23日至 2022年05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 (略) 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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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 (略) 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兆科(广州) (略) 灌封车间改扩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广州南沙区

建设单位

兆科(广州) (略)

项目概况

兆科(广州) (略) 位于广州市南沙区珠江工 (略) (略) 部和五楼,原有项目主要从事无菌滴眼剂、制托贴标的生产及生发肽原料、滴眼剂的研发,年产眼凝胶347万支( 点击查看>> 吨)、制托贴标3500个,滴眼液250万支( 点击查看>> 吨),年研发生发肽180g、无菌滴眼剂16种。原有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劳动定员30人,实行每日一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日250天,员工均不在项目内食宿。根据现阶段业务发展需要,建设单位拟取消生发肽原料的研发工艺,把原生发肽原 (略) 在厂房改扩建为灌封车间,本改扩建项目拟新增生产4种滴眼液产品(环孢素A眼凝胶、 点击查看>> 美卡因滴眼液、贝美前列素滴眼液、贝美噻吗滴眼液),年产量均为450万支/年,生产工艺为单纯药品复配,属于简单的物理混合,不发生化学反应。本改扩建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本改扩建项目在 (略) 房内进行改扩建,不新增占地面积及建筑面积)。本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不改变原有的工作制度及食宿情况。

环评机构

广州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设备及器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 (略) 用于产品中,无废水产生;纯水制备 (略) 分用于地面清洗;剩余的浓水与设备及器具清洗废水、地面清洗废水一同排入兆科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略) 理站(建设单位租用兆科药业(广州) (略) 房进行生产,兆科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略) (略) 理能力为30t/d, (略) 理能力为4.207t/d,可满足本改扩建项目 (略) 理) (略) 理,处理后废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广州 (略) 理有限公司 (略) 理,尾水最终排入蕉门水道。生产废水进入兆科药业(广州)有限公司 (略) (略) 理,处理后的综合废水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2、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产生的粉尘(颗粒物)、投料/溶解/搅拌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本改扩建项目生产车间采用全密闭设计,配套三级过滤进风、两级过滤排风的通风换气系统,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有机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后经新增的“活性炭吸附+中效过滤器”处理后排至室外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厂区内NMHC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表C.1 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
3、 (略) ,选用低噪声的设备,采取必要的减振、消声、隔声等措施减少各种设备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东北面、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西南面、 (略) 界噪声排放达到《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4类标准。
4、废过滤吸附介质(废活性炭)、废滤芯、次品、原材料包装垃圾(化学品废旧瓶)属于危险废物,应交由有 (略) 理。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临时堆置场贮存设施的设计和运行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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