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城入园”多金属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灵宝市新凌铅业有限责任公司“退城入园”多金属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灵宝市 (略) :
你公司( 点击查看>> 01A)上报的由 (略) 编制完成的《灵宝市 (略) “退城入园”多金属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 (略) 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灵宝市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园规划环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加强配料、熔炼、精炼、电解等工段废气的收集,各 (略) 理后分别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修改单(2013年)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排放限值要求、《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4-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8-2021)中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排放限值要求及《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有色金属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 (略) 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库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加强对入炉原料成分检测,严格控制原料中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在废水总排口安装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自动监测装置;在制酸尾气排气筒、还原炉与烟化炉烟气排气筒、铅冶炼系统环境集烟烟气排气筒安装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装置。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与当地政府配合,进一步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导流等措施,防止出现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为搬迁项目,搬迁完成后废气二氧化硫新增排放 点击查看>> 吨/年、氮氧化物新增排放 点击查看>> 吨/年,拟从灵宝市2021年关停的阳平镇长 (略) 等企业污染物削减量中倍量替代;废水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1.57吨/年、氨氮新增排放0.127吨/年,拟从2021年灵宝 (略) 理厂提标改造污染物削减量中等量替代;不新增重金属排放量。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点击查看>> 吨/年、二氧化硫 点击查看>> 吨/年、氮氧化物 点击查看>> 吨/年、重点重金属 点击查看>> 公斤/年(其中铅 点击查看>> 公斤/年、砷 点击查看>> 公斤/年、汞4.075公斤/年、铬4.967公斤/年、镉1.876公斤/年)、化学需氧量2.31吨/年、氨氮0.2013吨/年。
(七)现有工程 (略) 关停后,本项目方可投入运行。现有工程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现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土壤修复等工作。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加强与当地政府配合,加快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在上述居民搬迁完成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五、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三门峡 (略) 、三门峡 (略) (略) 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日常监督检查。
七、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2年5月19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 (略)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 (略)
抄送:三门峡 (略) 、三门峡 (略) (略)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
灵宝市 (略) :
你公司( 点击查看>> 01A)上报的由 (略) 编制完成的《灵宝市 (略) “退城入园”多金属综合利用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批事 (略) 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符合灵宝市产业集聚区豫灵产业园规划环评要求,评价结论可信。我厅批准该《报告书》, (略) 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二、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三)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加强配料、熔炼、精炼、电解等工段废气的收集,各 (略) 理后分别满足《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修改单(2013年)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有色金属工业冶炼炉”排放限值要求、《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铅冶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684-2011)中排放限值要求、《黄金冶炼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8-2021)中排放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排放限值要求及《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有色金属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危 (略) 置。厂内固废、危废暂存库按照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建设,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四)加强对入炉原料成分检测,严格控制原料中重金属及其他有害物质含量,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明显标志,在废水总排口安装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自动监测装置;在制酸尾气排气筒、还原炉与烟化炉烟气排气筒、铅冶炼系统环境集烟烟气排气筒安装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自动监测装置。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环境空气、地下水、土壤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
(五)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制定污染事故应急防范预案;加强与当地政府配合,进一步强化区域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有效的环境风险防控设施和有效的拦截、导流等措施,防止出现污染事故。
(六)本项目为搬迁项目,搬迁完成后废气二氧化硫新增排放 点击查看>> 吨/年、氮氧化物新增排放 点击查看>> 吨/年,拟从灵宝市2021年关停的阳平镇长 (略) 等企业污染物削减量中倍量替代;废水化学需氧量新增排放1.57吨/年、氨氮新增排放0.127吨/年,拟从2021年灵宝 (略) 理厂提标改造污染物削减量中等量替代;不新增重金属排放量。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点击查看>> 吨/年、二氧化硫 点击查看>> 吨/年、氮氧化物 点击查看>> 吨/年、重点重金属 点击查看>> 公斤/年(其中铅 点击查看>> 公斤/年、砷 点击查看>> 公斤/年、汞4.075公斤/年、铬4.967公斤/年、镉1.876公斤/年)、化学需氧量2.31吨/年、氨氮0.2013吨/年。
(七)现有工程 (略) 关停后,本项目方可投入运行。现有工程要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现有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土壤修复等工作。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
四、加强与当地政府配合,加快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在上述居民搬迁完成后,项目方可投入运行。
五、你公司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三门峡 (略) 、三门峡 (略) (略) 组织开展该项目“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监督检查及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的1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分别送至上述单位,按规定接受各 (略) 门日常监督检查。
七、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报我厅重新审核;如项目建设发生重大变更,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022年5月19日
主办:环境影响评价 (略) 督办:环境影响评价 (略)
抄送:三门峡 (略) 、三门峡 (略) (略) 。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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