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 (略) :
你公司报送的《巴彦淖尔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变更)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拟建项目为变更(技术改造)项目,在原选址杭锦后旗沙 (略) (属杭锦后旗沙海镇重点管控单元)建设,主要变更内容为将原设计的1台700t/d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变更为1台700t/d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将1×12MW的中温中压单缸凝汽式空冷汽轮机及配套的1×12MW发电机变更为1×18MW中温次高压单缸凝汽式空冷汽轮机及配套1×18MW发电机,主体设备炉排炉不做变更。变更后, (略) 理杭锦后旗及周边地区生活 (略) 分一般工业固废、污泥,掺烧比例不超过10%,处理规模仍为700t/d,年发电量变为1.314×10
8KW.h,年增加发电量3.14×10
7KW. (略) 并网外销;同时,按
点击查看>> KW总体规划 (略) (略) 房、汽机房、中控楼、 (略) 及综合楼屋顶新增太阳能单晶电池组件,设计年发电量
点击查看>> ×10
4KW.h,自用于生产及生活。生产用水仍采用杭锦后旗亿 (略) 理厂中水。此外,对原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及 (略) 分内容进行优化调整,主要 (略) 理工艺为“PH调节+ (略) 理” (略) 理站,将部分无法 (略) 浓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经调节pH+ (略) 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北郊湿地; (略) (略) (略) 优化为“超滤+二级反渗透(RO)+电去离子(EDI) (略) 理系统”, (略) 理能力变更为10t/h; (略) 理措施由“SNCR炉内脱硝(氨水)+半干法(旋转喷雾)+干法脱酸(熟石灰,备用)+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变更为“SNCR炉内脱硝(尿素)+半干法(旋转喷雾)+干法脱酸(熟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的烟气净化系统, (略) 的建设; (略) (略) 理工艺在原来基础上增加RO反渗透,变更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 (略) 理系统+NF纳滤膜+RO反渗透”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仍为200t/h; (略) 理系统由10t/h调整为5t/h,固化剂由水泥调整为有机螯合剂,飞灰经螯合剂固化后送杭锦后旗生活垃圾 (略) 理。《报告书》确定的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仍为300m, (略) 、医院、行政办公区等环境敏感目标。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巴彦淖尔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选址合理。项目建设在全面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 (略) 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建设内容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工程在建设和生产运营中,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垃圾运输采用专用垃圾运输车,车辆密闭。垃圾贮存池、 (略) 理站等均密闭建设,通过一次风机保持垃圾贮存池负压,臭气最终送焚烧炉焚烧。焚烧炉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尿素)+半干法脱酸(旋转喷雾)+干法脱酸(熟石灰)+活性炭吸附+袋式除尘器”净化后经80m高烟囱排放。烟尘、SO
2、NO
X、HCl、CO及汞及其化合物、镉、铊及其化合物、铅、铬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排放执行《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及其修改单表4规定限值。氨、硫化氢、 (略) 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二级标准限值。
2.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垃圾渗滤液及冲洗废 (略) (略) 理后清净水回用于生产,浓缩液作为石灰浆制备用水;除盐浓水作为炉渣冷却用水;锅炉排污水排至循环水池,回用于生产。部分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作为排污降温池、喷雾反应器冷却、水环真空泵、风机冷却、锅炉取样冷却器、 (略) 冷却补充水使用; (略) 排水作为炉渣冷却、飞灰稳定化、石灰浆制备、地面清洗、垃圾卸料车冲洗使用,部分无法利用的循环冷却系统排 (略) 排水经调节PH+ (略) 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一级标准后排入北郊湿地。生活污 (略) 理后罐车运至杭锦后旗亿 (略) 理厂。
3.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设计,部分设备采取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
4.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 (略) 区渣坑后,外售综合利用或去杭锦后旗工 (略) (略) 置。炉渣暂存渣坑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
(2)飞灰属于危险废物,经固化满足《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填埋废物的入场要求后,拉运至杭锦后旗生活 (略) 理。飞灰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
(3)废矿物油、废 (略) 区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 (略) 理。危废暂存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建设。
(4)生活垃圾、 (略) 理站产生的污泥、絮凝沉淀底泥经脱水后压缩成泥饼入炉焚烧。
(5)废反渗透膜属于一般固废, (略) 家更换后直接带走, (略) 区暂存。
三、落实并优化《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防止意外事故造成环境污染,建立健全各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杜绝污染事故,确保环境安全。并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加强对环境各要素的跟踪监测,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规定,运行前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并按证排污。项目运行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将公众意见作为完善和强化建设项目环保措施的重要手段,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否则不得实施建设。自环评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 (略) 重新审核。
六、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由杭锦后旗 (略) 负责,市生态环境综合 (略) 负责督查。
巴彦淖尔 (略)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