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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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古交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古山水建字〔20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文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鉴于太原市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并山生修办发〔2020〕1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及专家组出具的《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对该项目涉汾河防洪影响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日常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和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本批复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附件:1.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山西省水文水 (略) 关于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略) 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2年3月30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古交 (略) 、古交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略) 、山西春晖工程勘察设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豫北水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2020年7月,太原市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并山生修办发[2020] (略) )文对山西春晖工程勘察设 (略) 编制的《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本项目2021年初开工,目前工程已完工。

项目区位于古交市河口镇小南坪村南的汾河六家河段左岸。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清运推平废石渣、客土覆土及翻耕、修筑拦矸坝、排水沟、植树种草等。

二、该项目涉及河道的工程主要是建于河道凸岸的浆砌块石拦矸坝,拦矸坝长279m,临河滩长350m, (略) K182+000~K182+350(桩号来源于《汾河源头至兰村段河道治导线规划》)。坝高5—6.5m,埋深2.5m。

三、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项目拦矸坝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的有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计算成果:本次计算直接采用山西省水利厅批复的“治导线规划”中“河口镇~扫石村”河段的洪水计算成果,100年一遇、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3918m3/s、1976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一)按20年一遇、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推算,项目建 (略) 在河段的洪水位分别抬高0.02m和0.04m,工程对河段洪水的影响很小;

(二)本次评价段涉及 (略) 桥,复核后均能满足100年一遇设计洪水要求,项 (略) 桥没有不利影响;

(三)拦矸坝位于汾河弯道的凸岸,水流冲刷主要集中在河道对岸的凹岸,洪水对坝前的冲刷较小。根据冲刷计算分析,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项目河段水流对岸坡最大冲刷深度为2.01m,冲刷深度能满足基础埋深要求。

六、 (略) 在河段为山区性河道,距离上 (略) 10km,工程建设 (略) 没有影响。

七、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八、工程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九、严禁在河道内堆放弃土、弃渣及排放生活生产污废水。

附件2

山西省水文水 (略) 关于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略) 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文水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中建设 (略) 的影响分析评价进行了技术审查,经认真讨论,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砌体拆除工程、清运推平废石渣工程、客土覆土工程、翻耕工程及植树种草工程等。治理范围包括采场形成的开采边坡及工业场地和弃渣堆,总面积约6.95hm2。涉区汾河河 (略) K182+000—K182+350段(桩号来源于《汾河源头至兰村段河道治导线规划》),临河滩长约350m。

二、 (略) 为汾 (略) ,设立于1953年7月,位

于太原市古交市河口镇寨上村,集水面积6819km2,国 (略) , (略) 。观测项目有水位、流量、泥沙、降水、冰凌、气温、水温、比降等,其任务是收集系列水文资料,进行实时雨水情报汛,为防汛抗旱及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规划管理、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等服务。

三、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位 (略) 下游 (略) 。

四、工程的建设及运行不会改变上 (略) 的河槽控制条件、水 (略) 特性, (略) 的监测、资料整编无影响。

抄送:山西省水文水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5 月 15 日
晋水审批决〔2022〕 (略)
山西省水利厅关于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古交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略) :

你单位提交的《关于对〈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进行审查的请示》(古山水建字〔2022〕6号)及相关资料收悉。在未取得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批复文件的情况下,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38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27条规定。你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鉴于太原市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并山生修办发〔2020〕1号文批复该项目可行性研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结合《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以及专家组出具的《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以下简称《审查意见》),现对该项目涉汾河防洪影响提出如下意见: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有关规定,经组织专家质疑、讨论和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修改后报批的《报告》,并根据修改后报告形成最终《审查意见》。

二、建设单位应按照专家组提出的意见严格执行,工程施工必须在当地 (略) 门监督下进行,日常特别是汛期应加强监测巡查,做好突发应急预案,必要时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

三、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及时将该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书报送相关市、县级 (略) 门,并接受 (略) 和 (略) 的安全管理和日常监管。

该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筑物和设施竣工后,应经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检验合格后方可启用。建设单位应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省级河道主管机关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四、本批复仅为河道防洪评价方面的意见,工程建设涉及其手续 (略) 门依法办理。

附件:1.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山西省水文水 (略) 关于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略) 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利厅

2022年5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审查意见

2022年3月30日,山西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在太原召开《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视频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 (略) 、 (略) 、古交 (略) 、古交市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 (略) 、山西春晖工程勘察设 (略) 等单位的代表。在现场查看的基础上,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河南省豫北水 (略) 的汇报,经认真讨论,同意通过审查,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2020年7月,太原市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并山生修办发[2020] (略) )文对山西春晖工程勘察设 (略) 编制的《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本项目2021年初开工,目前工程已完工。

项目区位于古交市河口镇小南坪村南的汾河六家河段左岸。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清运推平废石渣、客土覆土及翻耕、修筑拦矸坝、排水沟、植树种草等。

二、该项目涉及河道的工程主要是建于河道凸岸的浆砌块石拦矸坝,拦矸坝长279m,临河滩长350m, (略) K182+000~K182+350(桩号来源于《汾河源头至兰村段河道治导线规划》)。坝高5—6.5m,埋深2.5m。

三、河道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项目拦矸坝防洪标准采用20年一遇,符合《防洪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的有关规定。

四、基本同意《报告》中采用的洪水计算方法和洪水计算成果:本次计算直接采用山西省水利厅批复的“治导线规划”中“河口镇~扫石村”河段的洪水计算成果,100年一遇、20年一遇设计洪峰流量分别为3918m3/s、1976m3/s。

五、基本同意水力计算方法及成果。

(一)按20年一遇、100年一遇设计洪水推算,项目建 (略) 在河段的洪水位分别抬高0.02m和0.04m,工程对河段洪水的影响很小;

(二)本次评价段涉及 (略) 桥,复核后均能满足100年一遇设计洪水要求,项 (略) 桥没有不利影响;

(三)拦矸坝位于汾河弯道的凸岸,水流冲刷主要集中在河道对岸的凹岸,洪水对坝前的冲刷较小。根据冲刷计算分析,发生20年一遇洪水时,项目河段水流对岸坡最大冲刷深度为2.01m,冲刷深度能满足基础埋深要求。

六、 (略) 在河段为山区性河道,距离上 (略) 10km,工程建设 (略) 没有影响。

七、工程建设和运行应服从防洪、河道管理治理、河道运行维护及生态修复等要求。

八、工程运行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由建设单位负责协商解决。

九、严禁在河道内堆放弃土、弃渣及排放生活生产污废水。

附件2

山西省水文水 (略) 关于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

(略) 影响评价的审查意见

山西省水文水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防洪评价报告》中建设 (略) 的影响分析评价进行了技术审查,经认真讨论,基本同意项目建设,形成如下审查意见:

一、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砌体拆除工程、清运推平废石渣工程、客土覆土工程、翻耕工程及植树种草工程等。治理范围包括采场形成的开采边坡及工业场地和弃渣堆,总面积约6.95hm2。涉区汾河河 (略) K182+000—K182+350段(桩号来源于《汾河源头至兰村段河道治导线规划》),临河滩长约350m。

二、 (略) 为汾 (略) ,设立于1953年7月,位

于太原市古交市河口镇寨上村,集水面积6819km2,国 (略) , (略) 。观测项目有水位、流量、泥沙、降水、冰凌、气温、水温、比降等,其任务是收集系列水文资料,进行实时雨水情报汛,为防汛抗旱及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规划管理、调查评价、开发利用等服务。

三、山西省汾河中上游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古交市汾河六家河段河道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位 (略) 下游 (略) 。

四、工程的建设及运行不会改变上 (略) 的河槽控制条件、水 (略) 特性, (略) 的监测、资料整编无影响。

抄送:山西省水文水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略) 、行政审 (略) 。



2022 年 0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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