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钜星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东莞市钜星复合材料制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钜星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 (略) 6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钜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拟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 (略) 6号101室,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600m2,建筑面积为60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支架的制造生产,年产碳纤维支架30万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标后排向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清溪 (略) 理厂。废气:项目对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采用”水喷淋+生物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补土、织纱、烘干、成型工序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 (略) 理后再经20m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幕除尘设备” (略) 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 (略) 理,处理后的油烟经排气筒(DA005)高空20m排放。噪声: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固废:生活垃圾统一 (略) 门清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由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 (略)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略) (略) 家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 (略) 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5-24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点击查看>> b5be1e0027>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略) (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钜星 (略)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 (略) 6号101室 |
建设单位 | 东莞市钜星 (略)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深圳市 (略) |
项目概况 | 东莞市 (略) 建设项目拟选址于广东省东莞市清溪镇 (略) 6号101室,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3600m2,建筑面积为6000m2。本项目主要从事碳纤维支架的制造生产,年产碳纤维支架30万支。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水:生活污水经三 (略) 理达标后排向市政污水管网,进入东莞市清溪 (略) 理厂。废气:项目对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抽风收集后采用”水喷淋+生物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略) 理后经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排气筒高度为20m。补土、织纱、烘干、成型工序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有 (略) 理后再经20m排气筒(DA002)高空达标排放。打磨、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水幕除尘设备” (略) 理后经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通过20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静电 (略) 理,处理后的油烟经排气筒(DA005)高空20m排放。噪声: (略) 、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墙体隔声。固废:生活垃圾统一 (略) 门清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由餐饮垃圾和废弃食用油脂经 (略) (略) 置;一般固体废物分类收集, (略) (略) 家回收;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交 (略) 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根据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费用,做到专款专用,项目实施后应保证足够的环保资金,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地运行,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
公示时间 | 2022-05-24 |
联系人 | 东莞 (略) |
联系电话 | 点击查看>> |
通讯地址 | (略) (略) (略) 胜安大厦 |
初步审查意见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批准的审批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点击查看>> b5be1e0027>附件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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