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5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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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5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 (略) 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拜环行审【2022】005

2022年5月24日

拜环行审[2022] (略)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拜泉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略) 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兴国乡兴国村,项目北、 (略) ,西侧为空地,相距 30m 为兴国村,东侧为林带。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设性质:新建,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门卫。生产车间设 1 条 ,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生产能力 2600t/a,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供热采用电取暖。

总投资101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95%。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在此地点开工建设。

??二、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期间采取防尘、防噪声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需夜间施工, (略) 门提前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以免污染环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设置防渗旱厕供员工使用,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物料转运、拆包、装卸粉尘以及上料粉尘。

??(1)物料转运、拆包、装卸、包装粉尘

??本 (略) 区内贮存,在料场内自然风干后用铲车转运至粉碎机,粉尘主要在转运、拆包和装卸过程中产生。在原料上覆盖苫布, (略) 区硬化和清洁,地面积尘要及时清理,保持场地内及周边整洁干净,减少二次扬尘。

??(2)生产粉尘

??本项目压块机主要由上料、粉碎、压块系统组成,为全密闭结构,出料口为成型生物质压块,因此仅在上料时产生粉尘,颗粒物,在上料口上方设置半封闭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 95%)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 点击查看>> %)处 (略) 区无组织排放,外排粉尘量为 0.01t/a,排放速率为 0.0111kg/h。 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各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设备,使噪声较高 (略) 界,并通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有效减缓噪声影响,可以有效地 (略) 外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1 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扫粉尘以及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清运 (略) 门指定地。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 (略) 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由拜泉县 (略) 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齐齐哈尔市拜 (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 (略) 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地址: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q.com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拜环行审【2022】005

2022年5月24日

拜环行审[2022] (略)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略) 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拜泉县 (略) :

??你公司报送的《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 (略) 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兴国乡兴国村,项目北、 (略) ,西侧为空地,相距 30m 为兴国村,东侧为林带。总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建设性质:新建,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办公室、门卫。生产车间设 1 条 ,生产线及配套设施,生产能力 2600t/a,本项目生产不用热,冬季供热采用电取暖。

总投资101万元,环保投资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4.95%。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在此地点开工建设。

??二、在认真落实报告表中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应做好以下工作:

??建设期间采取防尘、防噪声措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需夜间施工, (略) 门提前进行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以免污染环境。

??1、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设置防渗旱厕供员工使用,定期清掏做农肥,不外排。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物料转运、拆包、装卸粉尘以及上料粉尘。

??(1)物料转运、拆包、装卸、包装粉尘

??本 (略) 区内贮存,在料场内自然风干后用铲车转运至粉碎机,粉尘主要在转运、拆包和装卸过程中产生。在原料上覆盖苫布, (略) 区硬化和清洁,地面积尘要及时清理,保持场地内及周边整洁干净,减少二次扬尘。

??(2)生产粉尘

??本项目压块机主要由上料、粉碎、压块系统组成,为全密闭结构,出料口为成型生物质压块,因此仅在上料时产生粉尘,颗粒物,在上料口上方设置半封闭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 95%)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为 点击查看>> %)处 (略) 区无组织排放,外排粉尘量为 0.01t/a,排放速率为 0.0111kg/h。 厂界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 2 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设备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车间各生产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产生噪声的生产设备均安装在室内。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设备,使噪声较高 (略) 界,并通过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厂房安装隔声门窗等措施有效减缓噪声影响,可以有效地 (略) 外声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1 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清扫粉尘以及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清运 (略) 门指定地。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

??三、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计划。工程建成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 5 年工程才开工的,应当在开工前将环境影响 (略) 重新审核。


??五、本项目由拜泉县 (略) 负责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齐齐哈尔市拜 (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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