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8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新材料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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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新材料建设项目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年产8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新材料建设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4 文章来源: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年产8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新材料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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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海南老城经济开发区( (略) ) (略) (略) 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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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8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新材料建设项目
海南 (略)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工业 (略)
中冶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澄迈 (略) 厂区 (略) 房及办公楼,购置搅拌罐、聚羧酸母液及聚羧酸成品储罐等主要设备若干,用于形成年产8万吨聚羧酸盐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混合分装生产线。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落实好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 (略) 报工艺、产品、产量与实际情况相符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属于允许类新建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国家、海南省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租赁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工业 (略) 澄迈 (略) (略) 房,选址位于老城开发区工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片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 (略) 在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不占用生态红线、公益林以及基本农田;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 (略) 在地为重点管控区(ZH 点击查看>> ),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澄迈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总体目标及管控单元要求;根据《澄迈县老城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不属于禁止引入及限制引入类项目;根据海南省多规合一,属于工业园区用地,不属于海南省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用地符合城市规划,选址合理。
项目生产原料无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全密闭, (略) 进入产品,无危险废物产生,投料过程、原料装卸、输送、堆场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粉尘,以及搅拌罐和储罐呼吸产生的少量非 (略) 房通风,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无显著影响。地面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至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回 (略) 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1.大气环境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0.0019t/a。2.污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水回收利用,生活污水排入老 (略) (略) 理。因此本项目不设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其排放总量统一纳入老 (略) 理厂总量。3.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均通 (略) 门清运或委托相应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等方 (略) 置。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
本项目为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属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2.声环境:属3类声环境功能区,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
1.项目各主要通道宽度应满足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2.罐区、固体废物储存场内及周边均应为硬化地面,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设置围堰。3.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 (略) 理、结构选型、构造措施及材料选用等方面满足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防噪音、防水、洁净等要求。4.所有物料管线、 (略) 于密闭状态。5.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安全、消防各项制度。6.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避免因为操作不当造成人员灼伤及影响周边环境。
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拟对年产8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新材料建设项目进行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5-24 文章来源:老城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年产8万吨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新材料建设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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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略) "
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工业 (略)
中冶 (略)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澄迈 (略) 厂区 (略) 房及办公楼,购置搅拌罐、聚羧酸母液及聚羧酸成品储罐等主要设备若干,用于形成年产8万吨聚羧酸盐高性能混凝土外加剂混合分装生产线。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在落实好本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 (略) 报工艺、产品、产量与实际情况相符的情况下,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该项目建设从环保角度分析是可行的。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属于允许类新建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国家、海南省地方产业政策。
本项目租赁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工业 (略) 澄迈 (略) (略) 房,选址位于老城开发区工业产业园,项目建设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片区总体规划修编》(2014-2030), (略) 在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不占用生态红线、公益林以及基本农田;根据《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 (略) 在地为重点管控区(ZH 点击查看>> ),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符合澄迈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总体目标及管控单元要求;根据《澄迈县老城片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不属于禁止引入及限制引入类项目;根据海南省多规合一,属于工业园区用地,不属于海南省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区,用地符合城市规划,选址合理。
项目生产原料无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全密闭, (略) 进入产品,无危险废物产生,投料过程、原料装卸、输送、堆场产生的少量无组织粉尘,以及搅拌罐和储罐呼吸产生的少量非 (略) 房通风,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后可达标排放,对环境无显著影响。地面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至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回 (略) 理,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1.大气环境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0.0019t/a。2.污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产生的实验室废水回收利用,生活污水排入老 (略) (略) 理。因此本项目不设水污染物的总量控制指标,其排放总量统一纳入老 (略) 理厂总量。3.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和一般工业固废。均通 (略) 门清运或委托相应的回收单位进行回收等方 (略) 置。因此,本项目的固体废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0。
本项目为产业园区内建设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天然渔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项目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1.大气环境:属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浓度限值。2.声环境:属3类声环境功能区,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限值。
1.项目各主要通道宽度应满足消防、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要求。2.罐区、固体废物储存场内及周边均应为硬化地面,并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设置围堰。3.建、构筑物的平面布置、 (略) 理、结构选型、构造措施及材料选用等方面满足防火、防爆、防毒、防腐蚀、防噪音、防水、洁净等要求。4.所有物料管线、 (略) 于密闭状态。5.加强安全、消防和环保管理,建立健全环保、安全、消防各项制度。6.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环保意识,避免因为操作不当造成人员灼伤及影响周边环境。
本项目无需进行公众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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