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SA)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镇江新区行政审批局拟做出的关于镇江奇美化工有限公司光学级板材(SA)生产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 (略) 拟对1个光学级板材(SA)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镇 (略) (略) (略) (略) 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名称 | 光学级板材(SA)生产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区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50 (略) 区内对原有 SA 生产线进行技改,将其中共计4.08万吨产能的生产线由使用 PMMA 粒子生产SA改变为使用 PS、PC、MS树脂粒子生产其他光学级面板产品,生产工艺维持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 (略) 理工段产生的真空冷凝废水。清洗废水在原料破碎区废水池暂存, (略) 内污水管道接管排放 (略) (略) 理后接管镇 (略) 理有 (略) 理,真空冷凝废水与每日排放的冷却用纯水合并通过管道排放 (略) (略) 理后接管镇 (略) 理有 (略) 理。 (三)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押出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入现有RTO焚烧装 (略) 理,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本项目模头废气经由活 (略) 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相关要求。 (略) 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 VOCs 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相关要求;生产过程中块料破碎等工序会产生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相关要求。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送风机、粉碎机、空压机等,应严格 (略) 、加强设备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结块废料由建设单位按块料成分分类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布袋过滤粉尘、废过滤袋 (略) 理。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棉线滤网以及废PE桶、实验室废瓶、生产废液、废Al2O3、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 (略) 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 (略) 拟对1个光学级板材(SA)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18日-2022年5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1- 点击查看>>
电子邮箱: @@@ 63.com
通讯地址:镇 (略) (略) (略) (略) 窗口
附: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 (略) |
项目名称 | 光学级板材(SA)生产技改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区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 (略) |
项目概况 | 拟投资150 (略) 区内对原有 SA 生产线进行技改,将其中共计4.08万吨产能的生产线由使用 PMMA 粒子生产SA改变为使用 PS、PC、MS树脂粒子生产其他光学级面板产品,生产工艺维持不变。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贯彻清洁生产、循环经济理念,加强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从源头削减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原料清洗废水 (略) 理工段产生的真空冷凝废水。清洗废水在原料破碎区废水池暂存, (略) 内污水管道接管排放 (略) (略) 理后接管镇 (略) 理有 (略) 理,真空冷凝废水与每日排放的冷却用纯水合并通过管道排放 (略) (略) 理后接管镇 (略) 理有 (略) 理。 (三)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押出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进入现有RTO焚烧装 (略) 理,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本项目模头废气经由活 (略) 理后经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相关要求。 (略) 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 VOCs 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中相关要求;生产过程中块料破碎等工序会产生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相关要求。 (四)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送风机、粉碎机、空压机等,应严格 (略) 、加强设备减振支撑等降噪措施。 (五)本项目产生的结块废料由建设单位按块料成分分类收集后外售。不合格品、废边角料、布袋过滤粉尘、废过滤袋 (略) 理。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棉线滤网以及废PE桶、实验室废瓶、生产废液、废Al2O3、废油泥属于危险废物, (略) 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