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示范区建设环保局关于许昌平达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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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示范区建设环保局关于许昌平达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略) (略) ),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对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日。

公示期内,对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 (略) 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 (略) 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咨询及监督电话:0374— 点击查看>>

附件: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审核意见

备注

1

许昌 (略)

核定二级资质

同意

根据《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略) (略) ),经企业申报、科室审核,对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4日至2022年6月1日。

公示期内,对审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申报、审批的, (略) 会公众监督、举报。以单位名义举报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名义举报的,应署明真实姓名、 (略) 及联系方式。我们对举报或反映情况的单位、个人给予保密。

咨询及监督电话:0374— 点击查看>>

附件: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2022年5月24日


附件:

示范区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意见

序号

企业名称

申请事项

审核意见

备注

1

许昌 (略)

核定二级资质

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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