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博环项管〔2022〕20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博白县中鑫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玉博环项管〔2022〕20号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博白县中鑫木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公示

博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博 (略) 年产3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

经现场勘察,为新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2203-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 (略) 房及空地,总占地面积约25亩( 点击查看>> .67m2),建筑面积约2500m2,主要建设炭化窑100座,预计年产3000吨木炭。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2021年博白县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的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CO的第95百分位数24h平均质量浓度、O3的第90百分位数日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位于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区域特征污染物TSP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水环境:项目无废水外排,项目区域主要地表水为南面1. (略) 的南流江。

根据玉林 (略) 公布的《玉林市2021年12月地表水环境信息》,“2021年1-12月,南流江横塘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九洲江山角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北流河自良渡口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山脚村断面达到Ⅲ类标准,杨梅河六堡桥断面达到Ⅲ类标准;罗江(大伦河)长岐断面达到Ⅲ类标准。全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因此,项目区域地表水良好。

声环境: (略) 界及 (略) 称泥岭居民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余场界(东面、西面及北面)《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生态环境:项 (略) 房及空地,评价区内为人类活动频繁地区,受人类频繁活动影响,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受干扰严重,存在种类较少,已多年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区域野生动物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及小型兽类等动物,其中与人类活动密切的啮齿类动物在该区域内最为常见,此外则为当地居民饲养的各种家禽。

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动植物及文物。总体而言,项目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一般。

四、项目建设按照 (略) 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厂区建设应优先建设围墙。

②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必须实施覆盖。

③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

④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重点环节,采取洒水、封闭围挡、密闭盖缝、车轮冲洗等管控措施。

⑤台风天应停止施工,并将主要物料、裸露地面以篷布、防尘网等进行覆盖。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废水经过导流至隔油沉淀池进行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合理分配各种施工机械的摆放位置,尽量分散摆放,使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降到最低。

②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降低运行噪声,避免设备非正常状态工作。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装置,并尽量减少其作业时间。

③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加工场建议在其外加盖简易棚, (略) 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④地块周围树立高于2.5m的围墙或简易屏障,或在使用机械设备旁树立屏障,减小施工机械的噪声。

⑤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保养,并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

⑥施工期间,除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下,项目禁止在中午(北京时间 12:00-14:00)和夜间(北京时间 22:00-次日 6:00)施工。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项目场地开挖平整产生的废弃土石方, (略) 区低洼地回填。

②废沙石、砼块、建筑垃圾等统一收集 (略) 门指定 (略) 理。

③废钢筋、建材包袋等集中回收外售。

④ 安装(装修)材料都有外包装,如木箱、纸箱、塑膜、纺织袋等, (略) 综合利用。

⑤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装置收集,进行分类后,运至周 (略) (略) 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炭化窑废气采取冷凝+直接燃烧焚烧炉+静电除尘+20m排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要求,SO2、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②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经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②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消声措施。

②高噪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略) 区应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

④在高噪声生产车间佩戴防护耳塞,避免高噪声对职工身心健康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除尘灰、灰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②冷凝液(木醋液和木焦油等液体)经专用的容器(加盖密闭贮存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③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收集点,运至周 (略) (略) 理,日产日清。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木炭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38、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选址合理性

项目位于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柯木村称泥岭,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 (略) 现已停产,无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略) (略) 房及空地。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已经取得博白镇人民政府同意选址的意见,且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殊文物保护古迹等敏感区域内。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略) 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7)“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玉林 (略)

2022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广西 (略) 。

玉林市博 (略) 2022年5月25日印发


文件下载:

点击查看>> 博 (略) 年产3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 (略) ).pdf

关联文件:

博 (略) :

你单位报送的《博 (略) 年产3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我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组织评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

经现场勘察,为新建环评性质。

项目代码:2203-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二、项目建设内容

项 (略) 房及空地,总占地面积约25亩( 点击查看>> .67m2),建筑面积约2500m2,主要建设炭化窑100座,预计年产3000吨木炭。

三、项目环境质量现状

空气环境:2021年博白县环境空气中SO2、NO2、PM10、PM2.5的年平均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CO的第95百分位数24h平均质量浓度、O3的第90百分位数日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因此,项目位于空气质量达标区。项目区域特征污染物TSP日均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水环境:项目无废水外排,项目区域主要地表水为南面1. (略) 的南流江。

根据玉林 (略) 公布的《玉林市2021年12月地表水环境信息》,“2021年1-12月,南流江横塘断面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九洲江山角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北流河自良渡口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山脚村断面达到Ⅲ类标准,杨梅河六堡桥断面达到Ⅲ类标准;罗江(大伦河)长岐断面达到Ⅲ类标准。全市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因此,项目区域地表水良好。

声环境: (略) 界及 (略) 称泥岭居民房(敏感点)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4a类标准要求;其余场界(东面、西面及北面)《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2类标准。

生态环境:项 (略) 房及空地,评价区内为人类活动频繁地区,受人类频繁活动影响,野生动物生存环境受干扰严重,存在种类较少,已多年未发现大型野生动物。区域野生动物多为适生于人类活动影响的各种常见两栖、爬行类、鸟类及小型兽类等动物,其中与人类活动密切的啮齿类动物在该区域内最为常见,此外则为当地居民饲养的各种家禽。

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保护动植物及文物。总体而言,项目的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一般。

四、项目建设按照 (略) 批复的要求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 (略) 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

五、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厂区建设应优先建设围墙。

②裸露土方和堆放物料必须实施覆盖。

③工地出入口、施工作业区和材料堆放地实施硬化。

④对堆放、装卸、运输、搅拌等重点环节,采取洒水、封闭围挡、密闭盖缝、车轮冲洗等管控措施。

⑤台风天应停止施工,并将主要物料、裸露地面以篷布、防尘网等进行覆盖。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施工废水经过导流至隔油沉淀池进行隔油、 (略) 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②施工人员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合理分配各种施工机械的摆放位置,尽量分散摆放,使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降到最低。

②加强设备维护和保养,降低运行噪声,避免设备非正常状态工作。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且对高噪声的设备安装消声减震装置,并尽量减少其作业时间。

③对产生高噪声的设备、加工场建议在其外加盖简易棚, (略) 造成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④地块周围树立高于2.5m的围墙或简易屏障,或在使用机械设备旁树立屏障,减小施工机械的噪声。

⑤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加强运输车辆、机械设备的保养,并采取严格的施工管理措施。

⑥施工期间,除抢修、抢险等特殊情况下,项目禁止在中午(北京时间 12:00-14:00)和夜间(北京时间 22:00-次日 6:00)施工。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项目场地开挖平整产生的废弃土石方, (略) 区低洼地回填。

②废沙石、砼块、建筑垃圾等统一收集 (略) 门指定 (略) 理。

③废钢筋、建材包袋等集中回收外售。

④ 安装(装修)材料都有外包装,如木箱、纸箱、塑膜、纺织袋等, (略) 综合利用。

⑤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设垃圾收集装置收集,进行分类后,运至周 (略) (略) 理。

2、营运期

(1)废气防治措施如下:

?①炭化窑废气采取冷凝+直接燃烧焚烧炉+静电除尘+20m排 (略) 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限值要求,SO2、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②厨房油烟经 (略) 理后,经高于屋顶的专用烟道排放。

(2)废水防治措施如下:

①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

②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3)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 (略) 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对声源采用减震、隔声、消声措施。

②高噪声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略) 区应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

④在高噪声生产车间佩戴防护耳塞,避免高噪声对职工身心健康造成影响。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如下:

①?除尘灰、灰渣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用于周边旱地施肥。

②冷凝液(木醋液和木焦油等液体)经专用的容器(加盖密闭贮存桶)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

③废包装物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暂存于生活垃圾收集点,运至周 (略) (略) 理,日产日清。

(5)产业政策相符性

本项目为木炭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的“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38、废弃木质材料回收工程”。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6)选址合理性

项目位于玉林市博白县博白镇柯木村称泥岭,用地性质为采矿用地, (略) 现已停产,无历史遗留问题,项目 (略) (略) 房及空地。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耕地、林地,已经取得博白镇人民政府同意选址的意见,且项目不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特殊文物保护古迹等敏感区域内。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经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略) 述,本项目选址合理。

(7)“三线一单”相符性

本项目建设与玉林市生态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清单相符。

六、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新建排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

七、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建设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并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未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未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或者未依法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同时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略) 门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 (略) 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建设。

八、建设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 (略) 环境保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验收过程中,应当如实查验、监测、记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调试情况,不得弄虚作假,并编制验收报告。除按照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你单位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

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或者在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的,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或者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关闭。

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 (略) 会公开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报告的,由县级以上环境保 (略) 门责令公开,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予以公告。

九、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十、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评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玉林 (略)

2022年5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博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广西 (略) 。

玉林市博 (略) 2022年5月25日印发


文件下载:

点击查看>> 博 (略) 年产3000吨环保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2022- (略) ).pdf

关联文件: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