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5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2年5月25日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预制砼构件生产项目 | 江苏绿艺杭 (略) | 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 (略) 西侧、 (略) 南侧 | 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 (略) 西侧、 (略) 南侧,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49平方米,本项目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危废仓库、办公楼、食堂等建设用房。新增生产设备有模台流转系统1套、布料振捣系统、布料机、振动台2套、立体养护窑1套、模台100张、配料系统1套、行车5台、龙门吊1台、叉车1台等,以方矩管、钢平板、底漆、面漆、焊丝、钢丸、润滑油、液氧、 点击查看>> 烷、二氧化碳、PC板件等为原料,年产5万立方米PC构件。 | 南京源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 (略) 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为水帘循环废水, (略) (略) 理后排入涟水经济开发 (略) 理厂;生活污水 (略) 理后接管至涟水县经济开发 (略) 理厂。本项 (略) 理后 (略) (略) 理后排入公兴河,废水排放执行淮安 (略) 理厂的接管水质要求,出水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中一级A标准。 2、本项目运营后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粉尘废气,经脉冲反吹 (略) 置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相应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物料输送储存废气与搅拌废气在原料仓库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相关标准。 3、本项目运营后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数控钢筋弯箍机、钢筋调直切断机、切断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略) ,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 (略) 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 (略) 界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钢筋、废渣、沉淀池沉渣与不合格品、废布袋、废滤芯、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脱模剂、废油桶、生活垃圾等。废钢筋、废渣、沉淀池沉渣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废滤芯为一般固废,由厂家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生活垃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略) (略) ), (略) (略) 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脱模剂、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 (略) 理,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点击查看>> -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 (略) 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预制砼构件生产项目 | 江苏绿艺杭 (略) | 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 (略) 西侧、 (略) 南侧 | 项目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涟水县经济开 (略) 西侧、 (略) 南侧,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49平方米,本项目利用原有生产车间、危废仓库、办公楼、食堂等建设用房。新增生产设备有模台流转系统1套、布料振捣系统、布料机、振动台2套、立体养护窑1套、模台100张、配料系统1套、行车5台、龙门吊1台、叉车1台等,以方矩管、钢平板、底漆、面漆、焊丝、钢丸、润滑油、液氧、 点击查看>> 烷、二氧化碳、PC板件等为原料,年产5万立方米PC构件。 | 南京源 (略) |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 (略) 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生产废水为水帘循环废水, (略) (略) 理后排入涟水经济开发 (略) 理厂;生活污水 (略) 理后接管至涟水县经济开发 (略) 理厂。本项 (略) 理后 (略) (略) 理后排入公兴河,废水排放执行淮安 (略) 理厂的接管水质要求,出水执行《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中一级A标准。 2、本项目运营后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水泥筒仓粉尘废气,经脉冲反吹 (略) 置后通过20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1相应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主要为物料输送储存废气与搅拌废气在原料仓库内无组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149-2021)表3中相关标准。 3、本项目运营后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装载机、数控钢筋弯箍机、钢筋调直切断机、切断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噪声。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 (略) ,采用减振基座,增强建筑隔 (略) 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营运 (略) 界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的3类标准。 4、本项目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钢筋、废渣、沉淀池沉渣与不合格品、废布袋、废滤芯、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脱模剂、废油桶、生活垃圾等。废钢筋、废渣、沉淀池沉渣与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废布袋、废滤芯为一般固废,由厂家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收集和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生活垃 (略) 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略) (略) ), (略) (略) 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脱模剂、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 (略) 理,危险废物收集和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清单以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点击查看>> -201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有关规定,危险废物转移应遵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确保危险 (略) 置,防止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放。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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