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华安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1000吨铁选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关于昆明华安矿业有限公司日处理1000吨铁选厂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关于 (略) 日处理1000 (略) 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的相关意见,现对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略) 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
二、项目概况: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位于东经 点击查看>> 57°,北纬 点击查看>> 17°(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补味小箐沟排子地);总投资:1100万元。建成时间为2008年10月。
三、项目后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位于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补味小箐沟排子地,该 (略) 理铁矿石1000t, (略) 理铁矿石600t。该项目先后于2006年11月10日取得东川区拖布卡镇人民政府《 (略) 在大荒 (略) 的批复》(拖政发【2006】 (略) ),于2007年7月12日取得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略) 在拖布卡镇建设选矿企业的批复》(东政复【2007】 (略) ),于2007年7月17日取得昆明市东川 (略) 《关于 (略) 在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 (略) 理1000-1200 (略) 的立项批复》(东经贸发【2007】 (略) ),该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后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 (略) 编制了《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7年11月2日取得昆明市东川 (略) (现昆明 (略) (略) )下发的《关于对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保【2007】 (略) )。
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环评等相关资料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建设,于2008年10月建设完成后,并于2008年12月12日项目取得了昆明市东川 (略) 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东环监字(2008)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 (略) (略) )和昆明 (略) (略) 的要求,对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和监测数据,评价本项目对项目影响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为建设项目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均可通过信件、邮件、电话交流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2022年5月25日
关于 (略) 日处理1000 (略) 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的相关意见,现对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略) 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项目名称: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
二、项目概况: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位于东经 点击查看>> 57°,北纬 点击查看>> 17°(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补味小箐沟排子地);总投资:1100万元。建成时间为2008年10月。
三、项目后环评工作的主要内容: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位于昆明市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地村补味小箐沟排子地,该 (略) 理铁矿石1000t, (略) 理铁矿石600t。该项目先后于2006年11月10日取得东川区拖布卡镇人民政府《 (略) 在大荒 (略) 的批复》(拖政发【2006】 (略) ),于2007年7月12日取得昆明市东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略) 在拖布卡镇建设选矿企业的批复》(东政复【2007】 (略) ),于2007年7月17日取得昆明市东川 (略) 《关于 (略) 在东川区拖布卡镇大荒 (略) 理1000-1200 (略) 的立项批复》(东经贸发【2007】 (略) ),该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后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科 (略) 编制了《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7年11月2日取得昆明市东川 (略) (现昆明 (略) (略) )下发的《关于对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东环保【2007】 (略) )。
项目取得环评批复后,建设单位严格按照项目设计、环评等相关资料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建设,于2008年10月建设完成后,并于2008年12月12日项目取得了昆明市东川 (略) 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东环监字(2008) (略)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 (略) (略) )和昆明 (略) (略) 的要求,对 (略) 日处理10 (略) 项目进行环境影响后评价,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国家和我省环保法规的要求,以环评导则为指导,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充分利用已有资料,结合工程设计和监测数据,评价本项目对项目影响区域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产生的影响,从方案合理、技术可行的角度提出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为建设项目提出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向建设单位提出项目环保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环保措施、防止项目污染的意见和要求。
3、在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将再次进行公告。
4、任何有环保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查阅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报告书,了解情况。建设单位将提供方便或解答。
5、建设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进行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略)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公众均可通过信件、邮件、电话交流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后评价相关的意见。
(略)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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