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市行政审批局:2022年5月2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5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在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5- 点击查看>>
电子信箱: @@@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 点击查看>>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仅报告书填写) |
1 | 山东省 (略) 年加工 2000 吨光轴项目 | 临清市潘庄镇潘西村智创大道智创未来工业园 12 号车间 | 山东省 (略) | 绿色方园(山东) (略) |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潘西村智创大道智创未来工业园 (略) 车间,属于潘庄镇工业集聚区,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已建成车间,设置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拟购置磨床、数控机床、抛光机、矫直机、高频炉等设备, (略) 钢、磨削液、润滑油、液压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矫直、磨加工、抛光/收光、车加工、包装入库等工序加工软轴光轴,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500吨;经水淬、矫直、磨加工、抛光/收光、车加工、包装入库等工序加工硬轴光轴,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1500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3- 点击查看>> -89-01- 点击查看>> 。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根据报告表结论,拟建项目无废气产生。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磨削液配置用水、水淬用水、车加工用水、水磨抛光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 (略) (略) 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夜间不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过距离衰减、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磨削液、废磨泥、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 (略) 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的要求进行管理:下脚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办公生活垃 (略) 门定期清运。你 (略) 有固体废物 (略) 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生产车间等一般防渗区,及危废间、油类储存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颗粒物、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相关总量指标。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5 (略) 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5日-5月27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在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5- 点击查看>>
电子信箱: @@@ 63.com
通讯地址: (略) 行 (略) 投资项目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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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仅报告书填写) |
1 | 山东省 (略) 年加工 2000 吨光轴项目 | 临清市潘庄镇潘西村智创大道智创未来工业园 12 号车间 | 山东省 (略) | 绿色方园(山东) (略) | 该项目位于临清市潘庄镇潘西村智创大道智创未来工业园 (略) 车间,属于潘庄镇工业集聚区,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已建成车间,设置生产车间、办公室等,拟购置磨床、数控机床、抛光机、矫直机、高频炉等设备, (略) 钢、磨削液、润滑油、液压油等为主要原辅材料,经矫直、磨加工、抛光/收光、车加工、包装入库等工序加工软轴光轴,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500吨;经水淬、矫直、磨加工、抛光/收光、车加工、包装入库等工序加工硬轴光轴,设计生产能力为年加工1500吨。该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203- 点击查看>> -89-01- 点击查看>> 。 |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根据报告表结论,拟建项目无废气产生。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磨削液配置用水、水淬用水、车加工用水、水磨抛光用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生活污 (略) (略) 门定期清运,不得外排。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夜间不得生产。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于车间内,再经过距离衰减、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使厂界噪声满足《 (略) 界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包装桶、废磨削液、废磨泥、含油抹布为危险废物,应委托有相应资质 (略) 置,并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管理,确保危险 (略) 置;危废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中的要求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的要求进行管理:下脚料及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办公生活垃 (略) 门定期清运。你 (略) 有固体废物 (略) 置并执行转移联单制度,对本环评未识别出的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管理规定进行管理,防止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4.加强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生产车间等一般防渗区,及危废间、油类储存区等重点区域须采取防渗、防腐、防流失及防扬散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大气环境。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生产管理,严防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6.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不占用COD、氨氮、颗粒物、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相关总量指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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