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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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州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阿图什市发改委、阿克陶县发改委、乌恰县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 (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22﹞ (略) )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州2022年以工代赈工作,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实施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略) 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950万元(含劳务报酬352万元),直接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

(一)实施范围。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乌恰县。

(二)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包括《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已明确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中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公益性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中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中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林业草原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 (略) 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四)下达方式。本次计划按照“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明确了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计划安排的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具备开工条件,并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请在收文后即收即转将投资计划下达,并抓好落实。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 (略) 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 (略) 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 (略) 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 (略) 门报告。

我委将适时对县(市)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会 (略) 门要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管,特别要发挥基 (略) 门 (略) 门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 (略) 理。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我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各县(市) (略) 门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心,督 (略) 门和乡(镇)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 (略) 点击查看>> ,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脱贫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防止致贫返贫。与此同时,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学习推广2020年以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各县(市)要积极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汇总表

??????4.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阿图什市发改委、阿克陶县发改委、乌恰县发改委: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22﹞ (略)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新发改投资﹝2022﹞ (略) )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州2022年以工代赈工作,现将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严格按照《全国“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意见》《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坚守“赈”的初心充分发挥以工代赈政策功能的实施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批准项目的名称、内容和规模进行建设,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 (略) 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如确需调整,须按程序报批。

二、分解下达

本批计划安排国家以工代赈资金1950万元(含劳务报酬352万元),直接分解下达到具体项目。

(一)实施范围。阿图什市、阿克陶县、乌恰县。

(二)受益对象。当地农村劳动力,重点是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和其他低收入人口。大力组织易地搬迁脱贫群众和因疫因灾滞留农村的劳动力参与工程项目建设。

(三)建设领域。包括《自治区“十四五”以工代赈工作方案》已明确的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其中,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包括中小型农村生活基础设施、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林业草原公益性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配套公益性基础设施。农村中小型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包括中小型农牧产业基础设施、文化旅游产业基础设施、林业草原产业基础设施等,特别是易地搬迁安置点后续产业基础设施。以工代赈中央资金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 (略) 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

(四)下达方式。本次计划按照“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的要求,按照“先有群众、后有项目,就业带着项目走”的原则,明确了具体建设内容、资金额度、计划发放劳务报酬比例和带动农村群众就业人口规模。计划安排的项目前期工作基础扎实、具备开工条件,并逐一落实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请在收文后即收即转将投资计划下达,并抓好落实。

三、加强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项目单位应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自觉接 (略) 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 (略) 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 (略) 门报送整改情况。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 (略) 门报告。

我委将适时对县(市)组织群众务工、发放劳务报酬等情况开展核查。会 (略) 门要按照隶属关系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监管,特别要发挥基 (略) 门 (略) 门就近就便监管的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日常调度、在线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

我委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适时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重点检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劳务报酬发放等。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按 (略) 理。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有关方面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请于每月5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委。我委将进行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批计划的总体绩效目标是:支持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实施一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等工程,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不低于中央投资15%的基础上,尽最大可能提高占比,充分带动农村劳动力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我委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六、其他要求

各县(市) (略) 门要进一步坚守以工代赈政策心,督 (略) 门和乡(镇)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 (略) 点击查看>> ,帮助农村低收入人口特别是脱贫群众和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防止致贫返贫。与此同时,将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紧密衔接,学习推广2020年以来以工代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试点工作形成的经验做法,各县(市)要积极撬动地方财政以及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就业专项资金等,在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发放劳务报酬等传统赈济模式的基础上,依托以工代赈项目拓展以工代训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多种赈济模式,进一步延伸扩大就业容量,更好发挥“赈”的作用。

附件:1.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汇总表

??????2.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表

??????3.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汇总表

??????4.以工代赈示范工程2022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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