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乡镇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一期)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涟源市乡镇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一期)拟作出审批意见公示
1.项目名称:涟源市乡镇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湖南省涟源市桥头河镇段江村、龙塘镇井边村、龙塘镇珠梅村
3.建设单位: 涟源市新城镇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欣鑫 (略)
5.项目概况:涟源市新城镇 (略) 拟投资 点击查看>> .23万元在桥头河镇和龙塘镇建设涟源市乡镇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91m2;桥头河 (略)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73 m2,龙塘 (略) 占地面积1490 m2,龙 (略)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生产规模:桥头河 (略) 设计供水规模3.4万m3/d,龙塘 (略) 设计供水规模2.0万m3/d,龙 (略) 设计供水规模0.55万m3/d。其中环保投资631万元,占总投资的1.46%。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车辆清洗水。
为了减小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 (略) (略) 理后用作农肥;
(2)给水管道基坑开挖时需用水泵外排地下涌水,而施工中产生的大量堆土、弃土等,也会由于降雨的冲刷将泥浆带入周边水体,因此,施工时应设置沉淀池,将施工污水排入池内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并妥善 (略) ;
(3)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 (略) 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 (略) 理的养护水、渗漏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
(4)严禁在水库、周边水体中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防止施工机械漏油。
(略) (略) 施工过程中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点击查看>> 域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堆场,施工区内应设置警示牌及宣传栏,设置隔离彩带;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扰动面积,禁止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2)加强设备管理维护,规范操作人员施工,加强车辆的例行检查,防治因车辆油料泄漏影响水质;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或施工设备超越施工区或随意进入保护区,减少污染物随雨水进入周边水体的可能性。
3)施工场地散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50公分的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而影响周边水体水质;
4)加强设备管理维护,规范操作人员施工,加强车辆的例行检查,防治因车辆油料泄漏影响水质;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或施工设备超越施工区或随意进入保护区,减少污染物随雨水进入周边水体的可能性。
2、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挖、填、物料堆存,建筑材料的装卸、搬运、使用,汽车运输、装卸造成的扬尘(TSP)等,扬尘的排放方式均为无组织排放。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其次是汽车及机械排出的尾气。施工扬尘对管道 (略) (略) 周边的居民、自然植物和农作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对施工人员也会产生影响。汽车、装卸设备、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也将造成一定污染。
为减轻施工期间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 (略) 、水厂、取水泵 (略) 建设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①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机制,确保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到位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市貌卫生责任书》不开工。
(略) 、水厂施工工地内设置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 (略) 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整洁。 (略) 、水厂施工中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的堆放应当采取遮盖或覆盖措施,施工中物料、垃圾渣土及时清运,运输时采用密闭式运输或覆盖措施。
④文明施工、合理选择施工时段。当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⑤建设施工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拌料。
(2)给水管道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①设置的施工围挡,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外逸,避免扬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②增加 (略) 的洒水频率,减少扬尘产生。
③对临时堆土场应集中堆放,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影响。③施工单位在实施土方开挖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风力在5级以上的大风天气应当暂停土方作业。④建设施工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拌料。
(3)燃油废气控制措施:①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建议在排放口安装合适的尾气吸收装置,减少燃油废气排放。②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车辆进入施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 (略) 门作好施工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
3、施工期噪声
本项目在土建施工过程和管线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噪声污染,噪声源强在75~100dB(A)之间。根据类比分析,施工期间若夜间施工,区域声环境质量超标,附近的居民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管道工程建设施工工作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高,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 (略) 部路段特性。管线施工经过人口集中区域时,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为减小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对周边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略) (略)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 (略) 、水厂施工 (略)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远离居民点的一侧;
(2)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 (略) 部声级过高;
(3)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防止施工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 (略) 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4)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管网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防止施工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沿线居民的正常休息,有必要时可建立临时声障;
2)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对居 (略) 段应设立声屏障;
3)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略) 件松动或消声器损坏等原因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4)管道吊装时采用对讲机指挥,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5)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限速慢行,禁止鸣笛;
6)渣土装载时控制卸料高度,降低渣土装载噪声;
7)汽车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
预计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将减轻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施工沿线居民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以及结构施工、设备安装和装修等作业产生的建筑废料。
为了减少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建筑垃圾应按照市政、 (略) 门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现场严禁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使用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3)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
(4)将开挖产生的弃渣、土方等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堆存,严禁在河边堆存;合理安排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开挖区域及时平铺固堤护坡,及时撒播草种进行绿化恢复,避开雨季施工;
(5)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
(6)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按规定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不随意乱扔废弃物。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混入建筑垃圾,并及 (略) 门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2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在涟源市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涟源市新城镇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涟源市乡镇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一期)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 (略) 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娄底 (略) (略) 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 点击查看>> ;0738— 点击查看>> (传真)
1.项目名称:涟源市乡镇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湖南省涟源市桥头河镇段江村、龙塘镇井边村、龙塘镇珠梅村
3.建设单位: 涟源市新城镇 (略)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湖南欣鑫 (略)
5.项目概况:涟源市新城镇 (略) 拟投资 点击查看>> .23万元在桥头河镇和龙塘镇建设涟源市乡镇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一期),属于新建项目。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91m2;桥头河 (略)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73 m2,龙塘 (略) 占地面积1490 m2,龙 (略) 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生产规模:桥头河 (略) 设计供水规模3.4万m3/d,龙塘 (略) 设计供水规模2.0万m3/d,龙 (略) 设计供水规模0.55万m3/d。其中环保投资631万元,占总投资的1.46%。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施工期废水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车辆清洗水。
为了减小项目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 (略) (略) 理后用作农肥;
(2)给水管道基坑开挖时需用水泵外排地下涌水,而施工中产生的大量堆土、弃土等,也会由于降雨的冲刷将泥浆带入周边水体,因此,施工时应设置沉淀池,将施工污水排入池内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洒水抑尘,并妥善 (略) ;
(3)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施工现场排放的混凝土养护水、渗漏水等建筑废水, (略) 理后可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 (略) 理的养护水、渗漏水,严禁直接排入地表水;
(4)严禁在水库、周边水体中清洗施工器具、机械等;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防止施工机械漏油。
(略) (略) 施工过程中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严禁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点击查看>> 域范围内设置施工临时堆场,施工区内应设置警示牌及宣传栏,设置隔离彩带;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施工扰动面积,禁止施工人员到非施工区域活动。
2)加强设备管理维护,规范操作人员施工,加强车辆的例行检查,防治因车辆油料泄漏影响水质;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或施工设备超越施工区或随意进入保护区,减少污染物随雨水进入周边水体的可能性。
3)施工场地散料堆场四周用石块或水泥砌块围出高50公分的防冲墙,防止散料被雨水冲刷流失而影响周边水体水质;
4)加强设备管理维护,规范操作人员施工,加强车辆的例行检查,防治因车辆油料泄漏影响水质;严格控制施工人员或施工设备超越施工区或随意进入保护区,减少污染物随雨水进入周边水体的可能性。
2、施工期废气
施工期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土方挖、填、物料堆存,建筑材料的装卸、搬运、使用,汽车运输、装卸造成的扬尘(TSP)等,扬尘的排放方式均为无组织排放。扬尘量的大小与施工现场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土质及天气条件等诸多因素有关。其次是汽车及机械排出的尾气。施工扬尘对管道 (略) (略) 周边的居民、自然植物和农作物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同时对施工人员也会产生影响。汽车、装卸设备、挖掘机等施工机械运行时产生的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也将造成一定污染。
为减轻施工期间废气对环境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1) (略) 、水厂、取水泵 (略) 建设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①建立健全施工扬尘管理机制,确保审批手续不全不开工、围挡不合要求不开工、地面硬化不到位不开工、冲洗排放设备不到位不开工、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开工、不签订《市容市貌卫生责任书》不开工。
(略) 、水厂施工工地内设置冲洗设施和排水、泥浆沉淀设施、运输车辆应当冲洗干净后出场,并保 (略) 两侧一定范围内的整洁。 (略) 、水厂施工中的物料、渣土建筑垃圾的堆放应当采取遮盖或覆盖措施,施工中物料、垃圾渣土及时清运,运输时采用密闭式运输或覆盖措施。
④文明施工、合理选择施工时段。当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
⑤建设施工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拌料。
(2)给水管道施工期废气防治措施
①设置的施工围挡,防止和减少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外逸,避免扬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②增加 (略) 的洒水频率,减少扬尘产生。
③对临时堆土场应集中堆放,缩小扬尘影响范围,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减少扬尘影响。③施工单位在实施土方开挖等施工作业时,应当采取边施工边洒水等防止扬尘污染的作业方式;风力在5级以上的大风天气应当暂停土方作业。④建设施工按规定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拌料。
(3)燃油废气控制措施:①选用环保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并选用质量较好的燃油,建议在排放口安装合适的尾气吸收装置,减少燃油废气排放。②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车辆进入施工区,禁止以柴油为燃料的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减少烟尘和颗粒物排放。 (略) 门作好施工 (略) 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而造成交通堵塞,减少因此而产生的怠速废气排放。
3、施工期噪声
本项目在土建施工过程和管线施工过程产生的噪声污染主要是施工机械、车辆噪声污染,噪声源强在75~100dB(A)之间。根据类比分析,施工期间若夜间施工,区域声环境质量超标,附近的居民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管道工程建设施工工作量大,而且机械化程度高,由此而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区域环境有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 (略) 部路段特性。管线施工经过人口集中区域时,应在施工区域设置施工围挡,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使用时间,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进行维护检修;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
为减小施工过程中的噪声污染对周边的影响,本评价要求施工单位采取以下措施:
(略) (略) 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 (略) 、水厂施工 (略) ,尽量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场地远离居民点的一侧;
(2)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量避免同时使用大量高噪声设备施工;避免在同一施工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 (略) 部声级过高;
(3)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防止施工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 (略) 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4)施工设备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
管网施工期噪声防治措施:
1)严禁在12:00~14:00、22:00~次日6:00的敏感时段施工,防止施工的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影响沿线居民的正常休息,有必要时可建立临时声障;
2)对受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对居 (略) 段应设立声屏障;
3)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 (略) 件松动或消声器损坏等原因增加其工作时的噪声级;
4)管道吊装时采用对讲机指挥,禁止使用高音喇叭;
5)渣土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限速慢行,禁止鸣笛;
6)渣土装载时控制卸料高度,降低渣土装载噪声;
7)汽车晚间运输尽量用灯光示警,禁鸣喇叭。
预计采取上述噪声防治措施后,将减轻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对施工沿线居民影响。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土石方以及结构施工、设备安装和装修等作业产生的建筑废料。
为了减少项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本次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建筑垃圾应按照市政、 (略) 门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填筑,回填场地如暂时不予利用,应防止水土流失;
(2)施工现场严禁搅拌混凝土和砂浆,施工使用混凝土应使用商品混凝土;
(3)对建筑垃圾要进行收集并在固定地点集中暂存,尽量缩短暂存的时间,争取日产日清,同时要做好建筑垃圾暂存点的防护工作,避免风吹、雨淋散失或流失;
(4)将开挖产生的弃渣、土方等及时运送至指定的弃渣场堆存,严禁在河边堆存;合理安排施工期,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对开挖区域及时平铺固堤护坡,及时撒播草种进行绿化恢复,避开雨季施工;
(5)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分类暂存,能够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综合利用,以节约宝贵的资源;
(6)施工单位不准将各种固体废物随意丢弃和随意排放,按规定及时清理施工现场的生活废弃物;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不随意乱扔废弃物。生活垃圾要定点堆放,严禁混入建筑垃圾,并及 (略) 门处置,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后于2022年5月20日至5月26日在涟源市 (略) 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的反对意见。
8.建设单位 (略)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涟源市新城镇 (略) 承诺在该项目投入运营之前配套建设好环保设施。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10.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涟源市乡镇供水提质改造项目(一期)作出审批决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5月27日-2022年6月2日(5天),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如对以上项目持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 (略) 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意见反馈单位:娄底 (略) (略) 环境规划与环境影响评价股。
联系电话:0738- 点击查看>> ;0738— 点击查看>>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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