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于湖北玉昊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露天爆炸焊接复合金属材料加工场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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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1年12月27日-2022年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关于湖北玉昊金属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露天爆炸焊接复合金属材料加工场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27日-2022年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19-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环评科)

通讯地址:十 (略) (略)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湖北玉昊 (略)

露天爆炸焊接复合金属材料加工场地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十环函〔2021〕 (略)

2021-12-22


附件:十环函(2021) (略) 关于湖北玉昊 (略) 露天爆炸焊接复合金属材料加工场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责任编辑: (略) -环评科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12月27日-2022年 (略) 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1月8日-2022年1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19- 点击查看>>点击查看>> (环评科)

通讯地址:十 (略) (略) (略)

邮 编: 点击查看>>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关于湖北玉昊 (略)

露天爆炸焊接复合金属材料加工场地迁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十环函〔2021〕 (略)

2021-12-22


附件:十环函(2021) (略) 关于湖北玉昊 (略) 露天爆炸焊接复合金属材料加工场地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责任编辑: (略) -环评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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