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鲁板蒿镇白家店村2022年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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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鲁板蒿镇白家店村2022年日光温室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示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 (略) )和《内蒙古自治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古鲁板蒿镇白家店村2022年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坐落于敖汉旗古鲁板蒿镇镇白家店村。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群众自筹 点击查看>> 万元(用于种植蔬菜等相关设施)。其中一期建设申请财政衔接资金600万元( (略) 配套及附属设施),群众自筹 点击查看>> 万元。二期建设申请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群众自筹 点击查看>> 万元。

2)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日光温室40座,占地面积为215 亩,生产面积预计75亩,后墙高度需达到4米,上宽2米左右;棚室跨度10米;采用标准钢管搭建大棚骨架;使用保暖性能优良的棉被覆盖棚体,有智能放风机、自动卷帘机、水肥一体化等配套设备。

3、建设期限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4、建设目标

本项目在敖汉旗开发建设日光温室,以乡村振兴为核心,以丰富农业产业目的,新建日光温室。通过对日光温室的建设,合理 (略) 和种植结构,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日光温室高产、优质、高效开展,进一步增强日光温室农业可持续开展潜力。项目建成后,不断带动敖汉旗农业产业的发展,为敖汉旗农业产业生态建设提供保障。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公示期,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向评估主体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及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3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敖汉旗古鲁板蒿镇人民政府

四、社会稳 (略)

单位名称:赤峰恒源 (略)

联系人:胡兵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敖汉旗古鲁板蒿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略) 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形势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 (略) )和《内蒙古自治 (略) 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实施该项目的意见,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

古鲁板蒿镇白家店村2022年日光温室建设项目坐落于敖汉旗古鲁板蒿镇镇白家店村。

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项目建设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申请财政衔接资金1000万元,群众自筹 点击查看>> 万元(用于种植蔬菜等相关设施)。其中一期建设申请财政衔接资金600万元( (略) 配套及附属设施),群众自筹 点击查看>> 万元。二期建设申请财政衔接资金400万元,群众自筹 点击查看>> 万元。

2)建设内容

本项目建设日光温室40座,占地面积为215 亩,生产面积预计75亩,后墙高度需达到4米,上宽2米左右;棚室跨度10米;采用标准钢管搭建大棚骨架;使用保暖性能优良的棉被覆盖棚体,有智能放风机、自动卷帘机、水肥一体化等配套设备。

3、建设期限

2022年4月至2022年12月

4、建设目标

本项目在敖汉旗开发建设日光温室,以乡村振兴为核心,以丰富农业产业目的,新建日光温室。通过对日光温室的建设,合理 (略) 和种植结构,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利用率,保障日光温室高产、优质、高效开展,进一步增强日光温室农业可持续开展潜力。项目建成后,不断带动敖汉旗农业产业的发展,为敖汉旗农业产业生态建设提供保障。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方式及期限

公示期,公众可以通过书面意见、电话等向评估主体或报告编制单位联系,提出意见及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2022年6月3日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敖汉旗古鲁板蒿镇人民政府

四、社会稳 (略)

单位名称:赤峰恒源 (略)

联系人:胡兵

联系电话: 点击查看>>

敖汉旗古鲁板蒿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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