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2×40000Nm3/h(3#、5#空分)及稀有气体粗提取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2×40000Nm3/h(3#、5#空分)及稀有气体粗提取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 (略) 2套4万等级空分及稀有气体粗提取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玉发改请〔2022〕 (略) )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 (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 (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1〕 (略) )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云南省人民政府投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0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采用以规整填料塔和全精馏无氢制氩为核心技术的第六代空分设备流程,新建两套 点击查看>> Nm3/h空分及稀有气体粗提取装置建设。中压氧气 点击查看>> Nm3/h、低压氧气 点击查看>> Nm3/h、中压氮气 点击查看>> Nm3/h、低压氮气 点击查看>> Nm3/h、氩气2400Nm3/h、液氧3700Nm3/h(折合气态)、液氮4000Nm3/h(折合气态)、液氩2440Nm3/h(折合气态)、粗氖氦5Nm3/h(折合气态)、粗氪氙0.69Nm3/h(折合气态)、高纯氧150Nm3/h(折合气态)。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 点击查看>> .00吨标准煤(当量值)、 点击查看>> .19吨标准煤(等价值)。单位制氧综合电耗0.53kWh/Nm3O2,单位制氧综合能耗0.065tce/Nm3O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4.98吨标准煤/万元。
三、建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点击查看>> ),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点击查看>> )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工程竣工后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
四、如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项目规模和能源消耗量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五、请玉溪市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 (略) ),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该项目对玉溪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有较大影响。玉溪市发展改革委要科学合理提出项目新增能耗消纳解决措施,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上报 (略) 2套4万等级空分及稀有气体粗提取建设项目节能报告的请示》(玉发改请〔2022〕 (略) )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 (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17〕 (略)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工作的通知》(云发改资环〔2021〕 (略) )有关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委托云南省人民政府投 (略) 组织有关专家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20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节能报告进行了评审,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采用以规整填料塔和全精馏无氢制氩为核心技术的第六代空分设备流程,新建两套 点击查看>> Nm3/h空分及稀有气体粗提取装置建设。中压氧气 点击查看>> Nm3/h、低压氧气 点击查看>> Nm3/h、中压氮气 点击查看>> Nm3/h、低压氮气 点击查看>> Nm3/h、氩气2400Nm3/h、液氧3700Nm3/h(折合气态)、液氮4000Nm3/h(折合气态)、液氩2440Nm3/h(折合气态)、粗氖氦5Nm3/h(折合气态)、粗氪氙0.69Nm3/h(折合气态)、高纯氧150Nm3/h(折合气态)。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耗 点击查看>> .00吨标准煤(当量值)、 点击查看>> .19吨标准煤(等价值)。单位制氧综合电耗0.53kWh/Nm3O2,单位制氧综合能耗0.065tce/Nm3O2,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4.98吨标准煤/万元。
三、建设单位要进一步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要根据《能源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GB/T 点击查看>> ),健全完善能源监督管理体系,按《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 点击查看>> )等标准规范,严格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建立三级能源计量管理体系,并建成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实现与省级平台的数据对接;要严格按照项目节能报告中提出的节能措施进行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及时提出节能验收申请,工程竣工后若达不到相关节能标准,不予通过验收。
四、如在项目运营过程中项目规模和能源消耗量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五、请玉溪市发展改革委严格依据本审查意见和项目节能报告,对项目设计、施工、竣工验收以及运营管理进行有效监督检查,及时报告本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和项目有关重大事项,并依据《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 (略) ),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节能监察。
六、该项目对玉溪市完成“十四五”能耗双控目标有较大影响。玉溪市发展改革委要科学合理提出项目新增能耗消纳解决措施,进一步加强用能管理,强化节能目标责任落实,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确保本地区能耗双控目标任务完成。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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