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浦东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实施办法》的通知
(略) (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
经研究 , 现将《浦东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 2 年5月 22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浦东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
储备库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和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 推动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储备 , 提升项目生成质量和工作协同效率 ,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 沪府办规〔2021〕2号 ) 、《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 沪房规范〔2021〕1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 ( 沪建房管联 ( 2019 ) (略) ) 等文件精神 , 结合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实际及现行政策 ,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浦东新区 (略) 有享受市级、区级补贴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 职责分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以下简称区建交委 ) 为新区旧住房更新改 (略) 门 , 根据新区国民经济五年规划编制旧住房更新改造五年计划 ( 以下简称 “ 五年计划 ”), 制定行业政策和补贴标准。根据各街镇申报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的储备进度和成熟度 , 结合市区任务要求和年度预算指标编制更新改造计划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旧住房更新改造设计方案评审单位 ( 以下简称评审单位 ), 委托浦东新区物 (略) ( 以下 (略) ) 组织评审单位开展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
(略) 负责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日常动态管理。根据区建交委确定的五年计划和各街镇上报的拟储备项目 , 滚动确定纳入储备库中的项目清单 , 每年向各街镇下达储备计划 , 指导和推进各街镇对在储备库中的项目开展储备活动 , 组织评审单位开展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工作。
各街镇负责本区域旧住房的房屋权属、房屋性质、竣工日期、历年修缮情况等基础资料收集、核查 , 建立本区域的项目储备库和实施计划。 (略) 下达的年度储备计划完成项目居民意向征询、方案设计 , 并 (略) 初审意见向评审单位申请方案评审等相应的前期储备工作。
第四条 储备项目入库
各街镇根据本区域纳入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补贴范围的小区清单 , 结合小区现状分析、小区性质及近年修缮等情况 , (略) 上报拟进入区储备库的储备项目和拟实施补贴标准 , (略) 审核后纳入年度政府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储备库报区建交委同意 (略) 下达项目储备年度计划 , 作为相关街镇开展储备阶段各项工作的依据。
第五条 入库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由相关街镇在每年3月底前集 (略) 申报。
2、其它经相关程序明确需要入库的项目 , 各相关街镇可申请补充、调整项目。 (略) 出具书面通知 , 作为各街镇启动储备阶段相关工作的依据。
3、各街镇报送的储备项目应在落实自筹资金计划的基础上 , 根据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补贴范围内的小区来筛选。申报街镇应当根据项目的重要性、成熟度等进行排序 ; 所报小区项目信息与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补贴范围有偏差的 , 申报街镇应当事 (略) 进行核查确认。
第六条 出库条件和储备工作时限
相关街镇在储备阶段应完成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居民意向征询、设计方案编制 , 还应统筹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与旧住房更新改造工程 ( 具体统筹办法另行制定 ) 。要严格按照 (略) 门要求 , 做好方案设计前的小区查勘评估及投资估算等工作 , 加强对储备项目设计方案的改造科目及工程量把关 , 项目立项后 , 不得随意增加改造科目及工程量。相关街镇在项目设计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完成工程概算编制、落实配套资金计划及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与旧住房更新改造工程统筹工作 (略) 。
(略) 对满足条件的项目组织评审单位开展方案评审。
(略) 将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评估报告 , 且加装电梯意愿征询满足要求的更新项目 , 按照年度预算指标 , 以项目成熟度和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 依次出库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补贴资金 , 后续可报请区建交委开展立项审批及履行相关手续。
项目储备工作应与 预算前评以及 年度预算编报、调整 时间和相关要求 进行有效衔接 。储备周期 原则上 :
1、一般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不超过120天 , 原则上在下一个年度实施更新的项目 , 在当年第三季度具备出库条件。
2、区委、区政府另有要求、特殊项目或特别复杂的项目另行明确。
第七条 储备库动态管理
1、对于列入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储备库的项目 , (略) 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域发展和项目储备阶段工作进度 , 及时调整、更新 ; 对于入库以后2年内还未能完成储备阶段工作的 , 或因街镇建设需求发生变化、建设条件2年内无法落实等原因难以实施的项目 , 及时调出项目储备库。
2、各街镇应加强本区域旧住房更新改造的统筹规划工作 , 避免因街镇建设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已入库项目无法开展储备阶段工作的情况。对发生2次有项目调出储备库现象的街镇 , 暂停储备项目入库2年。
第八条 保障措施
街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 , 要以党建为引领 , 加强对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实施和加装电梯工作的领导 , 统筹区域资源 , 确保按计划完成。
区建交委、 (略) 根据工作职责 , 主动跨前服务 , 通过设立专员跟踪服务等多种方式 , 积极协调街镇及市、 (略) 门 , 使储备库项目尽早满足出库条件。
第九条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略) (略) 、各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 :
经研究 , 现将《浦东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 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202 2 年5月 22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
浦东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
储备库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和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 推动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前期储备 , 提升项目生成质量和工作协同效率 ,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本市旧住房更新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 ( 沪府办规〔2021〕2号 ) 、《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 ( 沪房规范〔2021〕1号 ) 、《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若干意见》 ( 沪建房管联 ( 2019 ) (略) ) 等文件精神 , 结合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实际及现行政策 , 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浦东新区 (略) 有享受市级、区级补贴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 职责分工
浦东新区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 以下简称区建交委 ) 为新区旧住房更新改 (略) 门 , 根据新区国民经济五年规划编制旧住房更新改造五年计划 ( 以下简称 “ 五年计划 ”), 制定行业政策和补贴标准。根据各街镇申报的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的储备进度和成熟度 , 结合市区任务要求和年度预算指标编制更新改造计划 ,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确定旧住房更新改造设计方案评审单位 ( 以下简称评审单位 ), 委托浦东新区物 (略) ( 以下 (略) ) 组织评审单位开展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
(略) 负责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的建立和日常动态管理。根据区建交委确定的五年计划和各街镇上报的拟储备项目 , 滚动确定纳入储备库中的项目清单 , 每年向各街镇下达储备计划 , 指导和推进各街镇对在储备库中的项目开展储备活动 , 组织评审单位开展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方案评审工作。
各街镇负责本区域旧住房的房屋权属、房屋性质、竣工日期、历年修缮情况等基础资料收集、核查 , 建立本区域的项目储备库和实施计划。 (略) 下达的年度储备计划完成项目居民意向征询、方案设计 , 并 (略) 初审意见向评审单位申请方案评审等相应的前期储备工作。
第四条 储备项目入库
各街镇根据本区域纳入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补贴范围的小区清单 , 结合小区现状分析、小区性质及近年修缮等情况 , (略) 上报拟进入区储备库的储备项目和拟实施补贴标准 , (略) 审核后纳入年度政府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库。储备库报区建交委同意 (略) 下达项目储备年度计划 , 作为相关街镇开展储备阶段各项工作的依据。
第五条 入库申报时间和要求
1、由相关街镇在每年3月底前集 (略) 申报。
2、其它经相关程序明确需要入库的项目 , 各相关街镇可申请补充、调整项目。 (略) 出具书面通知 , 作为各街镇启动储备阶段相关工作的依据。
3、各街镇报送的储备项目应在落实自筹资金计划的基础上 , 根据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补贴范围内的小区来筛选。申报街镇应当根据项目的重要性、成熟度等进行排序 ; 所报小区项目信息与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补贴范围有偏差的 , 申报街镇应当事 (略) 进行核查确认。
第六条 出库条件和储备工作时限
相关街镇在储备阶段应完成项目基础资料收集、居民意向征询、设计方案编制 , 还应统筹小区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与旧住房更新改造工程 ( 具体统筹办法另行制定 ) 。要严格按照 (略) 门要求 , 做好方案设计前的小区查勘评估及投资估算等工作 , 加强对储备项目设计方案的改造科目及工程量把关 , 项目立项后 , 不得随意增加改造科目及工程量。相关街镇在项目设计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完成工程概算编制、落实配套资金计划及完成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程与旧住房更新改造工程统筹工作 (略) 。
(略) 对满足条件的项目组织评审单位开展方案评审。
(略) 将设计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取得评估报告 , 且加装电梯意愿征询满足要求的更新项目 , 按照年度预算指标 , 以项目成熟度和轻重缓急进行排序 , 依次出库并纳入年度预算安排补贴资金 , 后续可报请区建交委开展立项审批及履行相关手续。
项目储备工作应与 预算前评以及 年度预算编报、调整 时间和相关要求 进行有效衔接 。储备周期 原则上 :
1、一般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不超过120天 , 原则上在下一个年度实施更新的项目 , 在当年第三季度具备出库条件。
2、区委、区政府另有要求、特殊项目或特别复杂的项目另行明确。
第七条 储备库动态管理
1、对于列入新区旧住房更新改造储备库的项目 , (略) 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区域发展和项目储备阶段工作进度 , 及时调整、更新 ; 对于入库以后2年内还未能完成储备阶段工作的 , 或因街镇建设需求发生变化、建设条件2年内无法落实等原因难以实施的项目 , 及时调出项目储备库。
2、各街镇应加强本区域旧住房更新改造的统筹规划工作 , 避免因街镇建设需求发生变化导致已入库项目无法开展储备阶段工作的情况。对发生2次有项目调出储备库现象的街镇 , 暂停储备项目入库2年。
第八条 保障措施
街镇作为项目建设主体 , 要以党建为引领 , 加强对旧住房更新改造项目储备、实施和加装电梯工作的领导 , 统筹区域资源 , 确保按计划完成。
区建交委、 (略) 根据工作职责 , 主动跨前服务 , 通过设立专员跟踪服务等多种方式 , 积极协调街镇及市、 (略) 门 , 使储备库项目尽早满足出库条件。
第九条 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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