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天长市卫健委行政处罚结果
2022年5月天长市卫健委行政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略) (略)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略) 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 (略)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 (略) 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 (略) 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李雪* | 自然人 | 天卫医罚〔2022〕2号 | 无证行医案 | 你经营的天长市芮妍皮 (略) ,李雪*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在2022年3月9日的检查中发现,李雪*擅自使用激光仪免费为顾客“刘紫*、燕*、王福*、瞿”开展“光子嫩肤、脱毛”诊疗活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罚款 | 没收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整 | 5. 点击查看>> | 2022/5/26 | 2023/5/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点击查看>> 096 | 天长市卫生健康 (略) | 点击查看>> 43D | 自觉履行 | 有效 | 一年 | 点击查看>> | 2022/5/30 | 不公开 | 无证行医案 | 无证行医案 | |||
天长褚兴*诊所 | 个体工商户 | 天卫医罚〔2022〕3号 | (略) 方及登记门诊日志案 | 在2022年3月8日的检查中发现,为患者戚芝*、卢琪*开展输液治疗, (略) 方以及登记门诊日志的行为 | 《医疗 (略) 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罚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整 | 2. 点击查看>> | 2022/5/26 | 2023/5/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点击查看>> 096 | 天长市卫生健康 (略) | 点击查看>> 43D | 自觉履行 | 有效 | 一年 | 点击查看>> | 2022/5/30 | 不公开 | (略) 方及登记门诊日志案 | (略) 方及登记门诊日志案 | |||
天长褚兴*诊所 | 个体工商户 | 天卫传罚〔2022〕7号 | 未按规定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案 | 在2022年3月8日的检查中发现, (略) 未按照规定对就诊患者戚芝*、卢琪*开展传染病预检分诊以及登记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 | 警告 | 2022/5/26 | 2023/5/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点击查看>> 096 | 天长市卫生健康 (略) | 点击查看>> 43D | 自觉履行 | 有效 | 一年 | 点击查看>> | 2022/5/30 | 不公开 | 未按规定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案 | 未按规定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略) (略)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略) 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 (略)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 (略) 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 (略) 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执行情况 | 当前状态 | 公示期限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公开状态 | 信息项名称 | 处罚名称 |
李雪* | 自然人 | 天卫医罚〔2022〕2号 | 无证行医案 | 你经营的天长市芮妍皮 (略) ,李雪*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在2022年3月9日的检查中发现,李雪*擅自使用激光仪免费为顾客“刘紫*、燕*、王福*、瞿”开展“光子嫩肤、脱毛”诊疗活动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九十九条 | 罚款 | 没收医疗器械;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整 | 5. 点击查看>> | 2022/5/26 | 2023/5/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点击查看>> 096 | 天长市卫生健康 (略) | 点击查看>> 43D | 自觉履行 | 有效 | 一年 | 点击查看>> | 2022/5/30 | 不公开 | 无证行医案 | 无证行医案 | |||
天长褚兴*诊所 | 个体工商户 | 天卫医罚〔2022〕3号 | (略) 方及登记门诊日志案 | 在2022年3月8日的检查中发现,为患者戚芝*、卢琪*开展输液治疗, (略) 方以及登记门诊日志的行为 | 《医疗 (略) 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 | 罚款 | 警告;罚款人民币 点击查看>> 元整 | 2. 点击查看>> | 2022/5/26 | 2023/5/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点击查看>> 096 | 天长市卫生健康 (略) | 点击查看>> 43D | 自觉履行 | 有效 | 一年 | 点击查看>> | 2022/5/30 | 不公开 | (略) 方及登记门诊日志案 | (略) 方及登记门诊日志案 | |||
天长褚兴*诊所 | 个体工商户 | 天卫传罚〔2022〕7号 | 未按规定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案 | 在2022年3月8日的检查中发现, (略) 未按照规定对就诊患者戚芝*、卢琪*开展传染病预检分诊以及登记的行为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 | 警告 | 警告 | 2022/5/26 | 2023/5/26 | 处罚决定日期+1年 | 天长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点击查看>> 096 | 天长市卫生健康 (略) | 点击查看>> 43D | 自觉履行 | 有效 | 一年 | 点击查看>> | 2022/5/30 | 不公开 | 未按规定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案 | 未按规定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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