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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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习水县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合理规划 (略) (略)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9〕169 号)和《遵义 (略) 遵义 (略) 关于切实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遵市环〔2019〕73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 (略) 辖行政区划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调整优化畜禽养 (略) ,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 (略) 署,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域,依法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定原则

(一)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略) 会发展规划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四)考虑现状、尊重事实、突出重点和可操作的原则;

(五)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先的原则;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七)重视饮用水源保护的原则;

(八)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三、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略) )《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2)《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贵州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定标准》(黔环通〔2017〕 (略) )《 (略) 办公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 (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9〕169 号)《遵义 (略) 遵义 (略) 关于切实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遵市环〔2019〕73 号)《贵州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整治工作要点》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四、划定标准和划分类型

(一)划定标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农委确定畜禽养殖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100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100头及以上;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存栏100头及以上;肉鸡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 点击查看>> 羽及以上;蛋鸡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 点击查看>> 羽及以上;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以猪当量折算。

(二)划分类型。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 (略) )规定, (略) 辖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和非 (略) 分。

1.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在指定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区域范围,禁养区内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在一定期限内实现关、停、转、迁。

2.畜禽养殖非禁养区。畜禽养殖非禁养区是指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在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或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略) (略) 门文件规定。

五、划定基本范围

(一)划定范围。本次划定范围为习水县行政区辖20个镇、2个乡、 (略) (略) 。习水县行政区划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20个镇: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隆兴镇、习酒镇、回龙镇、桑木镇、永安镇、良村镇、温水镇、仙源镇、官店镇、寨坝镇、民化镇、二郎镇、二里镇、三岔河镇、大坡镇、桃林镇、程寨镇。

2个乡:双龙乡、坭坝乡。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二)划定期限。禁养区划定方案经习水县农 (略) 门、生 (略) 门进行技术审核后,报习水县人民政 (略) 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本方案的执行期限为5年,原则上5年内不作调整。

禁养区方案划定后,因新增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涉及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保护区范围调整;城镇建城区规划范围调整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法规禁止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确需调整的,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进行相应调整。

(三)实现目标

近期:2019年底,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达到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养殖专业户,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实施关、停、转、迁;对未达到《贵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养殖企业(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养殖企业、 (略) 、养殖专业户实施关、停、转、迁。

中期:2020年底,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机制体制,标准化、生态化的现代畜 (略) 初步形成;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取得显著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病死 (略) 理率达100%。

(四)禁养区划定。本方案划定的禁养区区域分五大类,第一类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第二类为水体功能区;第三类为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第四类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第五类为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划定禁养区总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1.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据《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3〕7号、黔府函〔2014〕 (略) 、黔府函〔2015〕 (略) 、黔府函〔2017〕 (略) 、 (略) ),将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见附表1)、千人以下集中饮用水源点和相关水库(新田沟水库、游龙溪水库、大茅坡水库、金家沟水库)两侧纵深各500米的 点击查看>> 域划定为禁养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2.水体功能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排除天然屏障)。

(1)赤水河:从上游到下游分别是贵 (略) (略) — (略) (集团) (略) 、习酒镇政府、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土城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土城镇政府两侧500米内 点击查看>> 域划为禁养区。(习水县境内赤水河长度 点击查看>> 千米,流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2)桐梓河:从上游到下游分别官店镇政府—桃林镇沙溪集镇—二郎镇政府、 (略) —贵 (略) (略) 两侧500米内 点击查看>> 域划为禁养区。(习水县境内桐梓河长度 点击查看>> 千米,流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3)习水河:从上游到下游分别寨坝镇政府—大坡政府—三岔河政府—三岔河镇狮子集镇—程寨镇政府两侧500米内 点击查看>> 域划为禁养区。(习水县境内习水河长度 点击查看>> 千米,流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3.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 (略) )规定,将习水县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旅游度假区等周边500米范围内划为的禁养区范围。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略)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习水县土城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习水县丹霞谷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习水县大天鹅池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习水县省级森林保护区周边(森林公园)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赤水河谷国家旅游度假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东风湖湿地公园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土河荷塘苗乡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中国杉王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箐山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文昌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石门乡村休闲谷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犁园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仙源天池公园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女红军纪念馆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宋窖博物馆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4.城镇居民区和文教科研区。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兼顾结合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习水县各乡镇总体规划, (略) 城区和各乡镇建成区划定为禁养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从事畜禽养殖活动需纳入禁养区范围内进行特殊保护的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将习水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见附表2)周边5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2)永久基本农田。将列入《习水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非农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3)主要交通干线。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已建以及在建交通干线(高速、国道、省道以 (略) 线)两侧外延200-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排除天然屏障)。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遵赤高速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江习古高速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正习高速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略) (国道)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略) (国道)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略) 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略) 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

(略) 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

(略) 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

茅习赤旅游公里(省道)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

(五)非禁养区划定。畜禽养殖非禁养区是指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在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

六、工作要求

(一)在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2020年5月底前,涉及划分区域的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要进一步核实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对达到本方案划定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实施关停、转产或搬迁。

(二)在非禁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当完善环保、土地利用等有关手续后方能动工。

(三)县农业农村、 (略) 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要全面整治排查全县现有畜禽养殖场(小区) (略) 理利用情况,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完善和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对整治后仍不能达标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实施关停、转产或搬迁。

(四) (略) 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广干湿分离、 (略) 理、有机复合肥加工、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循环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力度,大力提倡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养殖,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要严格按照本划定方案,结合本辖区发展实际,严把畜禽规模养殖发展关口,实现畜禽养殖业适度发展,严禁“先污染,后治理”现象出现。

(六)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 (略) 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 (略) 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特别是要大力加强面向农村的宣传,及时报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治污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七)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改、 (略) 门在规划、立项、审批畜禽养殖项目时,应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切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 (略) 门要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提高对养殖污染危害的认识,将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逐级签订养殖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把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每个畜禽养殖场(小区)均有责任人和专门的监测人员。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各乡镇(街道)、 (略) 门要采取进农村、入企业、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书写标语、宣传栏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提高养殖企业、 (略) 、养殖户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防治意识。

(三)完善法规,严格执法。 (略) 门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要 (略) 。及时要求各类畜禽养殖场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对于未经审批或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各类畜禽养殖场要依法予以取缔。

(四)树立典型,稳步推广。县生态环境、 (略) 门应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广干湿分离、 (略) 理、有机复合肥加工、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污染物综合利用力度,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习水县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合理规划 (略) (略) (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风景名胜区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遵义市市辖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9〕169 号)和《遵义 (略) 遵义 (略) 关于切实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遵市环〔2019〕73 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 (略) 辖行政区划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 (略)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调整优化畜禽养 (略) ,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和保护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的,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建设生态文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可持续发展能 (略) 署,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域,依法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定原则

(一)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二)坚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略) 会发展规划的原则;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四)考虑现状、尊重事实、突出重点和可操作的原则;

(五)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先的原则;

(六)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

(七)重视饮用水源保护的原则;

(八)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三、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 (略)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略) )《村镇规划卫生规范》(GB 点击查看>> -2012)《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镇规划标准》《贵州省村庄规划编制导则》《贵州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定标准》(黔环通〔2017〕 (略) )《 (略) 办公 (略) 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 (略)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9〕169 号)《遵义 (略) 遵义 (略) 关于切实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工作的通知》(遵市环〔2019〕73 号)《贵州省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排查整治工作要点》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四、划定标准和划分类型

(一)划定标准。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农委确定畜禽养殖和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生猪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1000头及以上;肉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100头及以上;奶牛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存栏100头及以上;肉鸡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 点击查看>> 羽及以上;蛋鸡养殖场、养殖小区年出栏 点击查看>> 羽及以上;其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以猪当量折算。

(二)划分类型。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 (略) )规定, (略) 辖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和非 (略) 分。

1.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在指定范围内禁止新建和改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区域范围,禁养区内已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在一定期限内实现关、停、转、迁。

2.畜禽养殖非禁养区。畜禽养殖非禁养区是指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在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或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略) (略) 门文件规定。

五、划定基本范围

(一)划定范围。本次划定范围为习水县行政区辖20个镇、2个乡、 (略) (略) 。习水县行政区划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20个镇:土城镇、同民镇、醒民镇、隆兴镇、习酒镇、回龙镇、桑木镇、永安镇、良村镇、温水镇、仙源镇、官店镇、寨坝镇、民化镇、二郎镇、二里镇、三岔河镇、大坡镇、桃林镇、程寨镇。

2个乡:双龙乡、坭坝乡。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二)划定期限。禁养区划定方案经习水县农 (略) 门、生 (略) 门进行技术审核后,报习水县人民政 (略) 会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本方案的执行期限为5年,原则上5年内不作调整。

禁养区方案划定后,因新增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涉及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省级以上)保护区范围调整;城镇建城区规划范围调整及其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法规禁止从事畜禽养殖活动确需调整的,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进行相应调整。

(三)实现目标

近期:2019年底,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达到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养殖专业户,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管理机制,对辖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实施关、停、转、迁;对未达到《贵州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的养殖企业(户)进行集中整治,对治理后仍不能达标的养殖企业、 (略) 、养殖专业户实施关、停、转、迁。

中期:2020年底,进一步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机制体制,标准化、生态化的现代畜 (略) 初步形成;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水平取得显著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病死 (略) 理率达100%。

(四)禁养区划定。本方案划定的禁养区区域分五大类,第一类为饮用水源保护区;第二类为水体功能区;第三类为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第四类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第五类为法律、法规规定其他禁止建设养殖场的区域。划定禁养区总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1.饮用水源保护区。依据《 (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3〕7号、黔府函〔2014〕 (略) 、黔府函〔2015〕 (略) 、黔府函〔2017〕 (略) 、 (略) ),将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见附表1)、千人以下集中饮用水源点和相关水库(新田沟水库、游龙溪水库、大茅坡水库、金家沟水库)两侧纵深各500米的 点击查看>> 域划定为禁养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2.水体功能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排除天然屏障)。

(1)赤水河:从上游到下游分别是贵 (略) (略) — (略) (集团) (略) 、习酒镇政府、贵州习水经济开发区—土城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土城镇政府两侧500米内 点击查看>> 域划为禁养区。(习水县境内赤水河长度 点击查看>> 千米,流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2)桐梓河:从上游到下游分别官店镇政府—桃林镇沙溪集镇—二郎镇政府、 (略) —贵 (略) (略) 两侧500米内 点击查看>> 域划为禁养区。(习水县境内桐梓河长度 点击查看>> 千米,流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3)习水河:从上游到下游分别寨坝镇政府—大坡政府—三岔河政府—三岔河镇狮子集镇—程寨镇政府两侧500米内 点击查看>> 域划为禁养区。(习水县境内习水河长度 点击查看>> 千米,流域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3.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根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 (略) )规定,将习水县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城市公园、湿地公园、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旅游度假区等周边500米范围内划为的禁养区范围。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略) 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习水县土城红色文化旅游创新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习水县丹霞谷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习水县大天鹅池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习水县省级森林保护区周边(森林公园)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赤水河谷国家旅游度假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东风湖湿地公园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土河荷塘苗乡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中国杉王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箐山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文昌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石门乡村休闲谷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犁园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仙源天池公园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女红军纪念馆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宋窖博物馆景区周边500米范围 点击查看>> 域。

4.城镇居民区和文教科研区。依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兼顾结合习水县城市总体规划、习水县各乡镇总体规划, (略) 城区和各乡镇建成区划定为禁养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从事畜禽养殖活动需纳入禁养区范围内进行特殊保护的区域。

(1)文物保护单位。将习水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见附表2)周边500米范围内区域划定为禁养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2)永久基本农田。将列入《习水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非农建设项目、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及生态红线保护范围划定为禁养区。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3)主要交通干线。根据《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和《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682-2003),已建以及在建交通干线(高速、国道、省道以 (略) 线)两侧外延200-5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排除天然屏障)。划定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

遵赤高速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江习古高速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正习高速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略) (国道)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略) (国道)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略) 两侧外延500米范围内;

(略) 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

(略) 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

(略) 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

茅习赤旅游公里(省道)两侧外延200米范围内。

(五)非禁养区划定。畜禽养殖非禁养区是指除禁养区以外的区域,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在畜禽养殖非禁养区内从事畜禽养殖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当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村庄规划。

六、工作要求

(一)在禁养区内,严禁新建、改建和扩建各类畜禽养殖场(小区)。2020年5月底前,涉及划分区域的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要进一步核实禁养区范围内规模化畜禽养殖情况,对达到本方案划定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实施关停、转产或搬迁。

(二)在非禁养区内,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积极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其污染防治措施及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应当完善环保、土地利用等有关手续后方能动工。

(三)县农业农村、 (略) 门及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要全面整治排查全县现有畜禽养殖场(小区) (略) 理利用情况,指导和督促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完善和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对整治后仍不能达标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实施关停、转产或搬迁。

(四) (略) 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广干湿分离、 (略) 理、有机复合肥加工、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循环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排泄物综合利用力度,大力提倡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化养殖,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五)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要严格按照本划定方案,结合本辖区发展实际,严把畜禽规模养殖发展关口,实现畜禽养殖业适度发展,严禁“先污染,后治理”现象出现。

(六)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 (略) ) (略) 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新 (略) 会广泛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特别是要大力加强面向农村的宣传,及时报道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畜禽养殖污染事件和治污典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七)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发改、 (略) 门在规划、立项、审批畜禽养殖项目时,应根据本方案要求严格执行审批程序,切实推进全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 (略) 门要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提高对养殖污染危害的认识,将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人员根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逐级签订养殖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岗位责任制,把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每个畜禽养殖场(小区)均有责任人和专门的监测人员。

(二)加强宣传,提高意识。各乡镇(街道)、 (略) 门要采取进农村、入企业、设点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广播电视、书写标语、宣传栏的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逐步提高养殖企业、 (略) 、养殖户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和自我防治意识。

(三)完善法规,严格执法。 (略) 门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要 (略) 。及时要求各类畜禽养殖场依法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对于未经审批或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的各类畜禽养殖场要依法予以取缔。

(四)树立典型,稳步推广。县生态环境、 (略) 门应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指导和管理,采取切实措施,大力推广干湿分离、 (略) 理、有机复合肥加工、养殖—沼气—种植等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进一步加大畜禽污染物综合利用力度,促进畜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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