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柔性化联合生产36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和18万吨/年AHF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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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金鄂博氟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柔性化联合生产36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和18万吨/年AHF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内蒙古金鄂 (略) 委托内蒙古恒胜 (略) 编制《内蒙古金鄂 (略) 柔性化联合生产36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和18万吨/年AHF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鄂 (略) 柔性化联合生产36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和18万吨/年AHF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选址: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中的巴润钢铁稀土原料加工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二期工程利用硫酸和萤石生产无水氟化氢18万吨/年和无水氟化铝27万吨/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框架2座,罐区1座,氢铝库1座,成品库1座,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鄂 (略)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186-4720-84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恒胜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略) (略) 时代财富城-F1207-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 (略) 门反映。


特此公告!



,内蒙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内蒙古金鄂 (略) 委托内蒙古恒胜 (略) 编制《内蒙古金鄂 (略) 柔性化联合生产36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和18万吨/年AHF项目(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内蒙古金鄂 (略) 柔性化联合生产36万吨/年无水氟化铝和18万吨/年AHF项目(二期工程);

项目选址:包头达茂巴润工业园区中的巴润钢铁稀土原料加工园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二期工程利用硫酸和萤石生产无水氟化氢18万吨/年和无水氟化铝27万吨/年,主要包括生产车间框架2座,罐区1座,氢铝库1座,成品库1座,以及其他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内蒙古金鄂 (略)

联系人:张主任联系电话:186-4720-8423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评单位:内蒙古恒胜 (略)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略) (略) 时代财富城-F1207-1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直接填写公众意见表,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

2、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3、公众提出的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诉求,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的内容。公众可以依法另行向其 (略) 门反映。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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