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
兴义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对兴义市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函
乌沙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共兴义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兴乡村领办复〔2021〕 (略) )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编制上报的《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批复情况
本次批复你镇负责实施的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使用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期限情况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 (略) )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 (略) 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同时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你镇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竣工验收和报账等工作,将项目具体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执行线上线下同步管理和公示公开制度,序时开展绩效评价,完善项目档案和报账工作。
(三)抓好项目档案管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原则上实施期限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时间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贵州省扶贫办《关于加强贵州省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之能完整、准确反映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到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等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并提供验收资料申请市级验收。
附件: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兴义市民 (略)
2022年1月21日
附件: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一、项目名称: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
二、资金来源: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00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乌沙镇普梯村
四、相关责任单位
(一)主管单位:兴义市民 (略)
(二)实施单位:乌沙镇人民政府
(三)技术依托单位:乌沙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分三净五改68户,风貌改造810㎡,修缮加固200㎡,人工夯砌土墙174m,浆砌块石矮墙566m,竹篱笆114m,污水管网1项, (略) 理厂 点击查看>> ㎡, (略) 33㎡,停车场1个,院落铺装780㎡,景观节点794㎡,道路工程 点击查看>> ㎡, (略) 落300㎡,配电箱2个,灯具37盏,标识系统2个,雕塑小品15个,景观亭、廊1个,休息座椅4个, (略) 337米。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2月—9月(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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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沙镇人民政府:
你镇上报的《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方案》已收悉,根据《中共兴义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同意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补助资金项目立项的批复》(兴乡村领办复〔2021〕 (略) )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原则同意你们编制上报的《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宜函告如下:
一、批复情况
本次批复你镇负责实施的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使用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00万元,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建设期限情况详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一)规范项目资金管理。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 (略) )、《贵州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21〕 (略) )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与项目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加大资金监管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实行专户管理、项目管理和报账制管理,严禁挤占、截留、挪用和贪污,并自觉接受监察、审计、财政、 (略) 门的监督、审计和检查。要严格执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同时要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二)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你镇要组织抓好项目的实施、竣工验收和报账等工作,将项目具体落实到位,同时严格执行线上线下同步管理和公示公开制度,序时开展绩效评价,完善项目档案和报账工作。
(三)抓好项目档案管理。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资金项目原则上实施期限按批复的实施方案时间完成,项目建设过程中,要按照贵州省扶贫办《关于加强贵州省扶贫资金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项目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使之能完整、准确反映从项目申报、项目审批、项目实施到项目验收、后续管护和项目资金使用和绩效评价等全过程,项目建设结束后,要及时做好项目总结和资金决算报告,并提供验收资料申请市级验收。
附件: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兴义市民 (略)
2022年1月21日
附件: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一、项目名称:乌沙镇普梯村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乡村旅游项目
二、资金来源:2022年提前下达的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少数民族发展任务)补助资金500万元
三、项目建设地点:乌沙镇普梯村
四、相关责任单位
(一)主管单位:兴义市民 (略)
(二)实施单位:乌沙镇人民政府
(三)技术依托单位:乌沙镇人民政府
五、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分三净五改68户,风貌改造810㎡,修缮加固200㎡,人工夯砌土墙174m,浆砌块石矮墙566m,竹篱笆114m,污水管网1项, (略) 理厂 点击查看>> ㎡, (略) 33㎡,停车场1个,院落铺装780㎡,景观节点794㎡,道路工程 点击查看>> ㎡, (略) 落300㎡,配电箱2个,灯具37盏,标识系统2个,雕塑小品15个,景观亭、廊1个,休息座椅4个, (略) 337米。
七、项目建设期限:2022年2月—9月(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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