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公告】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下旬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公告】安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5月下旬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0556- 点击查看>> ,传真:0556-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新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四、2022年5月下旬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链接 |
1 | 安庆 (略) 关于安徽安庆-晴岚2 (略) 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
2 | 安庆 (略) (略) (略) 港区长风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批复文本 |
3 | 安庆 (略) (略) (略) 港区长风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批复文本 |
4 | 安庆 (略) 关于安徽足 (略) 年产2万吨环保水性材料、2万吨环保汽车涂料、2万吨光固化材料、1万吨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及胶粘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批复文本 |
5 | 安庆 (略) 关于安庆炼化曙 (略) 25万吨/年辛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批复文本 |
一、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个工作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联系科室: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电话:0556- 点击查看>> ,传真:0556- 点击查看>> ?地址: (略) 新 (略) ?邮编: 点击查看>>
四、2022年5月下旬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批复链接 |
1 | 安庆 (略) 关于安徽安庆-晴岚2 (略) 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
2 | 安庆 (略) (略) (略) 港区长风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批复文本 |
3 | 安庆 (略) (略) (略) 港区长风作业区二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批复文本 |
4 | 安庆 (略) 关于安徽足 (略) 年产2万吨环保水性材料、2万吨环保汽车涂料、2万吨光固化材料、1万吨 点击查看>> 烯酸树脂及胶粘剂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批复文本 |
5 | 安庆 (略) 关于安庆炼化曙 (略) 25万吨/年辛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宜环建函〔2022〕- (略) | 批复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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