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关于同意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关于同意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灵山县南宾 (略) :
报来《关于请求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总投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的请示》(灵南宾文旅投报﹝2022﹞3号 )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广西同汇 (略) 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我局于2022年2月28 (略) 会〔2022〕 (略) 文批复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项目代码:2202-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优化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原则同意对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二、项目调整后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调整后的投资规模。
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比调整前实施方案增加 点击查看>> 万元,增幅 点击查看>> %),其中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调整后的建设内容。
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调整后,在灵山县县城范围内各主要出入口树立宣传教育广告牌6块,其中双面广告牌4块,三面广告牌2块。
三、项目调整后的建设工程方案及招标事项
原则同意调整后的建设工程方案,请严格按照附件的招标事项意见表以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我局于2022年2月28日《关于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会〔2022〕 (略) )批复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 1.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招标事项意见表(调整后)
2.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调整指标对比表
灵山县 (略)
2022年5月30日
关于同意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灵山县南宾 (略) :
报来《关于请求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总投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的请示》(灵南宾文旅投报﹝2022﹞3号 )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广西同汇 (略) 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我局于2022年2月28 (略) 会〔2022〕 (略) 文批复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项目代码:2202-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优化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原则同意对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二、项目调整后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调整后的投资规模。
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比调整前实施方案增加 点击查看>> 万元,增幅 点击查看>> %),其中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调整后的建设内容。
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调整后,在灵山县县城范围内各主要出入口树立宣传教育广告牌6块,其中双面广告牌4块,三面广告牌2块。
三、项目调整后的建设工程方案及招标事项
原则同意调整后的建设工程方案,请严格按照附件的招标事项意见表以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我局于2022年2月28日《关于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会〔2022〕 (略) )批复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 1.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招标事项意见表(调整后)
2.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调整指标对比表
灵山县 (略)
2022年5月30日
关于同意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灵山县南宾 (略) :
报来《关于请求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总投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的请示》(灵南宾文旅投报﹝2022﹞3号 )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广西同汇 (略) 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我局于2022年2月28 (略) 会〔2022〕 (略) 文批复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项目代码:2202-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优化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原则同意对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二、项目调整后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调整后的投资规模。
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比调整前实施方案增加 点击查看>> 万元,增幅 点击查看>> %),其中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调整后的建设内容。
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调整后,在灵山县县城范围内各主要出入口树立宣传教育广告牌6块,其中双面广告牌4块,三面广告牌2块。
三、项目调整后的建设工程方案及招标事项
原则同意调整后的建设工程方案,请严格按照附件的招标事项意见表以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我局于2022年2月28日《关于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会〔2022〕 (略) )批复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附件: 1.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招标事项意见表(调整后)
2.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调整指标对比表
灵山县 (略)
2022年5月30日
关于同意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的批复
灵山县南宾 (略) :
报来《关于请求调整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总投资、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的请示》(灵南宾文旅投报﹝2022﹞3号 )及有关材料已收悉。该项目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广西同汇 (略) 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调整项目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我局于2022年2月28 (略) 会〔2022〕 (略) 文批复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项目代码:2202-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为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优化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原则同意对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投资规模及建设内容进行调整。
二、项目调整后的投资规模和建设内容
(一)调整后的投资规模。
调整后,项目估算总投资为 点击查看>> 万元(比调整前实施方案增加 点击查看>> 万元,增幅 点击查看>> %),其中工程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点击查看>> 万元,基本预备费 点击查看>> 万元。资金来源为业主多渠道筹措解决。
(二)调整后的建设内容。
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调整后,在灵山县县城范围内各主要出入口树立宣传教育广告牌6块,其中双面广告牌4块,三面广告牌2块。
三、项目调整后的建设工程方案及招标事项
原则同意调整后的建设工程方案,请严格按照附件的招标事项意见表以及招投标法相关规定开展工程招标工作。
我局于2022年2月28日《关于灵山县乡村振兴户外广告牌一期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 (略) 会〔2022〕 (略) )批复文件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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