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中益(泰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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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中益(泰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对“中益(泰兴) (略)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城区工 (略) 北侧、 (略) 西侧

建设单位:中益(泰兴) (略)

基本情况:中益(泰兴) (略) 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泰兴市城区工 (略) 北侧、 (略) 西侧建设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总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略) 房及配套设施,购置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电子专业材料石英纤维布800万米、高模量PE布60万米、缎纹无碱布250万米、平纹无碱布200万米、窗帘布200万米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5月13日至5月1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 (略) 理,生产废水经调节-混凝-氧化-水解- (略) 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滨江 (略)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脱浆 (略) 理废气:一次脱浆废气经设备 (略) 理后与二次脱浆废气、 (略) 理废气一并送“二级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点击查看>> 醇有组织排放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限值,脱浆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相关限值。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 (略) 理污泥、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在线监测废液等委托 (略) 置。 (略) 置后“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点击查看>>

地址:泰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对“中益(泰兴) (略) 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泰兴市城区工 (略) 北侧、 (略) 西侧

建设单位:中益(泰兴) (略)

基本情况:中益(泰兴) (略) 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在泰兴市城区工 (略) 北侧、 (略) 西侧建设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总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略) 房及配套设施,购置生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年新增电子专业材料石英纤维布800万米、高模量PE布60万米、缎纹无碱布250万米、平纹无碱布200万米、窗帘布200万米的生产能力。

公示情况:5月13日至5月19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 (略) 理,生产废水经调节-混凝-氧化-水解- (略) 理后与纯水制备废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送滨江 (略) (略) 理。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脱浆 (略) 理废气:一次脱浆废气经设备 (略) 理后与二次脱浆废气、 (略) 理废气一并送“二级水喷淋+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最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4)高空排放。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 点击查看>> 醇有组织排放达到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1中相关限值,脱浆颗粒物、天然气燃烧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污染物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表1中相关限值。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 (略) 、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略) 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 (略) 理污泥、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和在线监测废液等委托 (略) 置。 (略) 置后“零”排放,不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5月26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 点击查看>>

地址:泰 (略) , (略) 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 点击查看>>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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