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水田村青龙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单位的通告
玉屏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水田村青龙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单位的通告
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提高竣工验收质量,玉屏侗族自治 (略) 决定公开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水田村青龙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1、按照《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黔国土资发〔2014〕 (略) )规定,这次遴选的单位主要承担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水田村青龙土地整治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复核,并对复核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终身负责。工程复核分为内业复核和外业复核。内业复核主要包括必查资料和备查资料的复核,外业复核主要包括工程数量、工程质量等。
2、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费用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版)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对复核不合格的项目,经整改后必须进行重新复核,其复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申请条件:具备规划 点击查看>> 级(或监理 点击查看>> 级)以上资质及测绘 点击查看>> 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具备航拍设备等先进设施的优先。
4、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遴选, (略) 视为不合格。
二、提交的资料
1、书面申请。
2、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略) 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
6、拟参与工程复核主要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人数不低于5人。
7、中选服务承诺书。
上述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及遴选规则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玉屏侗族自治 (略) 将组织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作出合格或不合格两种定性结论。审查合格的工程复核单位进入参加公开遴选程序。
2、本 (略) 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中选单位及备选单位。若中选单位中有自动退出的,则从备选单位中依次替补。
3、玉屏侗族自治 (略) 对本次遴选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其他有关事项
1、中选单位自遴选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必须到玉屏侗族自治 (略) 签订《玉屏侗族自治县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合同书》,逾期未签订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玉屏侗族自治 (略) 有权在备选单位中依次递补中选单位。
2、报名人以他人名义报名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取消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 (略) 签合同。
3、工程复核单位须按书面承诺、合同书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信息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地点: (略) (略) ( (略) 5楼503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土 (略)
联系人: 点击查看>> 先生
联系电话:0856- 点击查看>>
特此通告
玉屏侗族自治 (略)
2021年9月8日
为规范土地整治项目验收,提高竣工验收质量,玉屏侗族自治 (略) 决定公开遴选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水田村青龙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及相关要求
1、按照《贵州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黔国土资发〔2014〕 (略) )规定,这次遴选的单位主要承担玉屏侗族自治县朱家场镇水田村青龙土地整治项目的竣工验收工程复核,并对复核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终身负责。工程复核分为内业复核和外业复核。内业复核主要包括必查资料和备查资料的复核,外业复核主要包括工程数量、工程质量等。
2、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费用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1版)规定的取费标准计取。对复核不合格的项目,经整改后必须进行重新复核,其复核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3、申请条件:具备规划 点击查看>> 级(或监理 点击查看>> 级)以上资质及测绘 点击查看>> 级以上资质的单位,具备航拍设备等先进设施的优先。
4、报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人,不得同时报名参加遴选, (略) 视为不合格。
二、提交的资料
1、书面申请。
2、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3、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略) 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5、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证明。
6、拟参与工程复核主要人员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人数不低于5人。
7、中选服务承诺书。
上述报名资料须按顺序胶装成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资格审查及遴选规则
1、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玉屏侗族自治 (略) 将组织人员对报名资料进行审查,作出合格或不合格两种定性结论。审查合格的工程复核单位进入参加公开遴选程序。
2、本 (略) 党组会议研究确定中选单位及备选单位。若中选单位中有自动退出的,则从备选单位中依次替补。
3、玉屏侗族自治 (略) 对本次遴选具有最终解释权。
四、其他有关事项
1、中选单位自遴选结果公示期满后5日内必须到玉屏侗族自治 (略) 签订《玉屏侗族自治县土地整治项目工程复核合同书》,逾期未签订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玉屏侗族自治 (略) 有权在备选单位中依次递补中选单位。
2、报名人以他人名义报名或者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经查证属实的,取消中选资格。已签订合同的, (略) 签合同。
3、工程复核单位须按书面承诺、合同书及相关要求开展工作。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9月8日—9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信息等其他形式报名。
报名地点: (略) (略) ( (略) 5楼503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玉屏侗族自治县土 (略)
联系人: 点击查看>> 先生
联系电话:0856- 点击查看>>
特此通告
玉屏侗族自治 (略)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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