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鑫泰能源有限公司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河南鑫泰能源有限公司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安阳 (略)

关于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安环建书〔2022〕5号

(略) :

你单位( 点击查看>> MA47XYGM5U)上报的由河南 (略) (略) 编制完成的《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 (略) 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铜 (略) 区内,项目主要通过“拆旧建新”方式对鑫泰能源128万吨/年焦炉配套的煤气净化与化产装置进行改造,增设脱硫废液制酸单元,并对现有备煤系统、储运工程进行改造。项目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其主要工程内容为: (略) 分将原有两套化产装置改建为一套化产装置,同步完成化产单元冷鼓、脱硫、硫铵、粗苯工段、油库的装备升级;脱硫废液制酸单元采用“预处理-焚烧-净化-两转两吸制酸”工艺, (略) 焦炉煤气脱硫废液为原料生产98%浓硫酸,用于硫铵工段,减少系统外购硫酸;备煤系统改造通过改造贮煤、备煤、输送环节,增加备煤系统密闭性,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化产回收系统及油库 VOCs经压力平衡系统收集后进煤气负压管道,不外排。项目主要设备为初冷器、脱硫塔、饱和器、洗脱苯塔、蒸氨塔等,配套有风机、水泵、储罐、压缩机、变压器、配电柜、离心机、除尘器等其他公辅及安全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二、经审查并结合安阳市生态环 (略) 关于《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查意见》(安环科审〔2022〕5号)和安阳 (略) (略) 《关于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精煤破碎、 (略) 粉尘、煤塔落料粉尘、硫铵干燥废 (略) (略) 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要求;制酸尾气经尾气动力波洗涤器+填料塔+ (略) 理,废气中的硫酸雾和SO2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 表6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NH3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中表2标准要求;脱硫再生塔废气经碱洗塔+酸洗塔+ (略) 理后送焦炉焚烧;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送焦炉焚烧;化产回收系统及油库VOCs经压力平衡系统收集后进煤气负压管道,不外排;备煤系统无组织废气经高压微雾抑尘系统、干 (略) 理。无组织废气治理收集措施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以上废气还应满足我市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蒸氨废水经现有工 (略) (略) 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共 (略) (略) 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浓水 (略) 洗煤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现 (略) (略) 理后满足《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同时满足铜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待园 (略) 理厂建成投运后,企业可适 (略) 理工艺流程,生 (略) (略) 理后需仍能够满足园 (略) 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粉碎机、振动筛、各除尘风机、煤气鼓风机及各种泵类、气体压缩机等,通过采取源强控制、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焦炉配煤炼焦;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洗油再生残渣仅利用其生产设施暂存后配煤炼焦;废矿物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配煤炼焦;废催化剂5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运走;管线检修产生的酸泥用密封桶密封,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 (略) 置。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贮存区域,并做好地 (略) 理,减少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风险。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土壤、地下水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

(五)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 3.99t/a、SO20.92 t/a、NOx 3.60 t/a,VOCs 1.11 t/a,通过“以新带老”不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项 (略) 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点击查看>> t/a、SO2 点击查看>> t/a、NOx 点击查看>> t/a,VOCs 点击查看>> t/a。废水污染物中COD、氨氮排放量不新增,项 (略)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点击查看>> t/a、氨氮1.825 t/a。

(六)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污染防治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并加强环境管理,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同时按照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上 (略) 门备案。

五、 (略) 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书》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六、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

2022年5月2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 点击查看>>

传真:037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 点击查看>> )市民之家B205室

安阳 (略)

关于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安环建书〔2022〕5号

(略) :

你单位( 点击查看>> MA47XYGM5U)上报的由河南 (略) (略) 编制完成的《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该项目审 (略) 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第二款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位于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铜 (略) 区内,项目主要通过“拆旧建新”方式对鑫泰能源128万吨/年焦炉配套的煤气净化与化产装置进行改造,增设脱硫废液制酸单元,并对现有备煤系统、储运工程进行改造。项目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m2,其主要工程内容为: (略) 分将原有两套化产装置改建为一套化产装置,同步完成化产单元冷鼓、脱硫、硫铵、粗苯工段、油库的装备升级;脱硫废液制酸单元采用“预处理-焚烧-净化-两转两吸制酸”工艺, (略) 焦炉煤气脱硫废液为原料生产98%浓硫酸,用于硫铵工段,减少系统外购硫酸;备煤系统改造通过改造贮煤、备煤、输送环节,增加备煤系统密闭性,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化产回收系统及油库 VOCs经压力平衡系统收集后进煤气负压管道,不外排。项目主要设备为初冷器、脱硫塔、饱和器、洗脱苯塔、蒸氨塔等,配套有风机、水泵、储罐、压缩机、变压器、配电柜、离心机、除尘器等其他公辅及安全环保设施。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8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约占总投资的 点击查看>> %。

二、经审查并结合安阳市生态环 (略) 关于《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查意见》(安环科审〔2022〕5号)和安阳 (略) (略) 《关于 (略) 化产回收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初审意见》,该《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我局批准该《报告书》,原则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三、 (略) 会公众主动公开业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四、你单位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

(二)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

(三)项目建成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本项目精煤破碎、 (略) 粉尘、煤塔落料粉尘、硫铵干燥废 (略) (略) 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5-2020)要求;制酸尾气经尾气动力波洗涤器+填料塔+ (略) 理,废气中的硫酸雾和SO2满足《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0) 表6中的特别排放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参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要求,NH3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3)中表2标准要求;脱硫再生塔废气经碱洗塔+酸洗塔+ (略) 理后送焦炉焚烧;危废暂存间废气收集后送焦炉焚烧;化产回收系统及油库VOCs经压力平衡系统收集后进煤气负压管道,不外排;备煤系统无组织废气经高压微雾抑尘系统、干 (略) 理。无组织废气治理收集措施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要求。以上废气还应满足我市其他环境管理要求。

2.废水。项目产生的蒸氨废水经现有工 (略) (略) 理后,与循环冷却水排水共 (略) (略) 理后回用于循环冷却水补水,浓水 (略) 洗煤用水。生活污水依托现 (略) (略) 理后满足《 (略) 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2)一级A标准后排放,同时满足铜 (略) 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待园 (略) 理厂建成投运后,企业可适 (略) 理工艺流程,生 (略) (略) 理后需仍能够满足园 (略) 理厂收水水质要求。

3.噪声。本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粉碎机、振动筛、各除尘风机、煤气鼓风机及各种泵类、气体压缩机等,通过采取源强控制、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应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回用于焦炉配煤炼焦;焦油渣、酸焦油、沥青渣、洗油再生残渣仅利用其生产设施暂存后配煤炼焦;废矿物油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配煤炼焦;废催化剂5年更换一次,更换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运走;管线检修产生的酸泥用密封桶密封,依托现有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 (略) 置。你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修改单要求,设置贮存区域,并做好地 (略) 理,减少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及污染风险。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监测计划,定期对废气、废水、噪声、土壤、地下水等进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设立明显标志。

(五)本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 3.99t/a、SO20.92 t/a、NOx 3.60 t/a,VOCs 1.11 t/a,通过“以新带老”不新增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项 (略) 主要废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 点击查看>> t/a、SO2 点击查看>> t/a、NOx 点击查看>> t/a,VOCs 点击查看>> t/a。废水污染物中COD、氨氮排放量不新增,项 (略) 废水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 点击查看>> t/a、氨氮1.825 t/a。

(六)如果国家、省、市颁布污染防治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执行新的政策和排放标准,并加强环境管理,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四、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要求,加强日常管理,防止发生污染事故,同时按照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上 (略) 门备案。

五、 (略) 门应加强对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现场监察,你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符合《报告书》和本批复的要求、符合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六、本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七、本批复有效期为5年。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

2022年5月24日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电话:0372- 点击查看>>

传真:0372- 点击查看>>

通讯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文明大道东段( 点击查看>> )市民之家B205室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