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环审〔2021〕15号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鑫湘电力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根水泥电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环审〔2021〕15号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广西鑫湘电力通信器材有限公司年产8万根水泥电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环审〔2021〕 (略)
河池市宜 (略)
关于广西鑫湘 (略) 年产
8万根水泥电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鑫湘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广西鑫湘 (略) 年产8万根水泥电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广西鑫湘 (略) 年产8万根水泥电杆项目位于广西广西宜州经济开 (略) 东侧、 (略) 南面,用地类型为规划建设用地,目前项目已获得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入园证明。项目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72平方米,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成品堆场、仓库、锅炉房等,二期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办公楼。项目安装一台0.5t/h的锅炉提供蒸汽,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年产水泥电杆8万根,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 (略) 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临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锅炉废气、水泥筒仓粉尘、集料仓库粉尘、搅拌粉尘。为减少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锅炉烟气应采取有 (略) 理达标后经20米高排气筒外排,确保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中燃煤蒸汽锅炉的排放标准;水泥筒仓粉尘经自带的强制式(脉冲反吹式) (略) 理后外排;集料仓库粉尘通过彩钢棚及门帘阻挡后自然沉降于仓库内,必要时洒水降尘;搅拌粉尘经引风机抽至布袋除尘 (略) 理后通 (略) 顶排风口外排;在采取有效措施 (略) 界颗粒物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本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应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锅炉废水经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略) 区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项目周边旱地的施肥。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略) 置,不得随意外排。
(五)项目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良好运转,合理布置各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降 (略) 职工及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请河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略) 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河池市宜 (略)
2021年7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宜 (略) 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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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环审〔2021〕 (略)
河池市宜 (略)
关于广西鑫湘 (略) 年产
8万根水泥电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广西鑫湘 (略) :
你公司提交的《广西鑫湘 (略) 年产8万根水泥电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广西鑫湘 (略) 年产8万根水泥电杆项目位于广西广西宜州经济开 (略) 东侧、 (略) 南面,用地类型为规划建设用地,目前项目已获得广西宜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入园证明。项目总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72平方米,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占地面积 点击查看>> .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成品堆场、仓库、锅炉房等,二期建设用地面积 点击查看>> 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办公楼。项目安装一台0.5t/h的锅炉提供蒸汽,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年产水泥电杆8万根,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4%。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 (略) 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条件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各项环境管理,做好施工期间各项污染物排放临时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项目运营期主要的大气污染源为锅炉废气、水泥筒仓粉尘、集料仓库粉尘、搅拌粉尘。为减少项目运营过程中大气污染物的影响,应采取以下防治措施:锅炉烟气应采取有 (略) 理达标后经20米高排气筒外排,确保锅炉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4)中燃煤蒸汽锅炉的排放标准;水泥筒仓粉尘经自带的强制式(脉冲反吹式) (略) 理后外排;集料仓库粉尘通过彩钢棚及门帘阻挡后自然沉降于仓库内,必要时洒水降尘;搅拌粉尘经引风机抽至布袋除尘 (略) 理后通 (略) 顶排风口外排;在采取有效措施 (略) 界颗粒物浓度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三)本项目搅拌机清洗废水应经砂石分离机分离出砂石后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得外排;锅炉废水经收集后直接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略) 区初期雨水由初期雨水 (略) 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 (略) 理后用于项目周边旱地的施肥。
(四)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均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20) (略) 置,不得随意外排。
(五)项目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良好运转,合理布置各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措施降 (略) 职工及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限值。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请河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略) 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河池市宜 (略)
2021年7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河池市宜 (略) 办公室 2021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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