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环审〔2021〕20号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河池市宜州区宇鑫砂石有限公司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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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环审〔2021〕20号河池市宜州生态环境局关于河池市宜州区宇鑫砂石有限公司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宜环审〔2021〕 (略)

河池市宜 (略)

关于河池市宜 (略)

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机制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池市宜 (略) :

你公司报批的《河池市宜 (略) 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河池市宜 (略) 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机制砂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面积200m2,属新建项目,分两期投资建设,一期建设一条年产20万吨鹅卵石加工生产线,二期建设一条年产80万吨鹅卵石加工生产线,本次批复只针对年产20万吨鹅卵石加工生产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工程等设施。生产工艺为鹅卵石进场后经过破碎、筛分、制砂、洗砂等工序后得到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河道采砂工序。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0%。

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并已取得河池市宜州 (略) 出具的《河池市宜 (略) (洛西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和《关于河池市宜 (略) (洛西镇妙调村河段)办理临时用地的批复》,同时获得了河池市 (略) 水行政许可的函(宜水审函〔2021〕 (略) )。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 (略) 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运营期加工及物料装卸过程中应采用湿式作业、洒水、围挡降尘等措施,使厂界外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相关标准;车辆进出场区均应进行冲洗,装载砂石的车辆应加盖帆布等铺盖,防止石料散落、起尘;定期维护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2.项目运营期洗砂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排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林地施肥,项目运营期废水均不得随意外排。

3.项目应尽可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安装消声、隔声、减震装置,卸料时做到轻卸缓放,对在高噪声机械设施旁作业的操作工人应配备耳塞等,项目应做好上述降噪措施以降 (略) 职工及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限值;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降低运输噪声对沿途敏感点的影响。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和废机油。沉淀池污泥主要成分为泥土、砂砾,应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外排;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 (略)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他标准规范要求执行,交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存放在垃圾桶内,定期清运至附近 (略) 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请河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略) 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河池市宜 (略)

2021年10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河池市宜 (略) 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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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环审〔2021〕 (略)

河池市宜 (略)

关于河池市宜 (略)

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机制砂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河池市宜 (略) :

你公司报批的《河池市宜 (略) 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机制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工程概况

河池市宜 (略) 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机制砂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洛西镇妙调村村尾屯,项目占地面积为 点击查看>> m2,总建筑面积200m2,属新建项目,分两期投资建设,一期建设一条年产20万吨鹅卵石加工生产线,二期建设一条年产80万吨鹅卵石加工生产线,本次批复只针对年产20万吨鹅卵石加工生产线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场、成品堆场、办公生活区、给排水、供配电、环保工程等设施。生产工艺为鹅卵石进场后经过破碎、筛分、制砂、洗砂等工序后得到产品,本项目不涉及河道采砂工序。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占总投资额的3.0%。

项目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并已取得河池市宜州 (略) 出具的《河池市宜 (略) (洛西段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审查意见》和《关于河池市宜 (略) (洛西镇妙调村河段)办理临时用地的批复》,同时获得了河池市 (略) 水行政许可的函(宜水审函〔2021〕 (略) )。

二、建设单位在落实《报告表》 (略) 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可行,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设计、建设、营运管理要结合《报告表》的要求重点做好如下环境保护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严格按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运营期加工及物料装卸过程中应采用湿式作业、洒水、围挡降尘等措施,使厂界外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相关标准;车辆进出场区均应进行冲洗,装载砂石的车辆应加盖帆布等铺盖,防止石料散落、起尘;定期维护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

2.项目运营期洗砂废水经 (略) 理后回用,初期雨水经截排水沟排入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 (略) 理后用于周边农地、林地施肥,项目运营期废水均不得随意外排。

3.项目应尽可能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各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安装消声、隔声、减震装置,卸料时做到轻卸缓放,对在高噪声机械设施旁作业的操作工人应配备耳塞等,项目应做好上述降噪措施以降 (略) 职工及附近敏感点的影响, (略) 界噪声符合《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2类标准限值;运输车辆在经过村庄时应限制车速,禁止鸣笛,降低运输噪声对沿途敏感点的影响。

4.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有沉淀池污泥、生活垃圾和废机油。沉淀池污泥主要成分为泥土、砂砾,应综合利用,不得随意外排;设备检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的收集、贮存、运输过程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 (略)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其他标准规范要求执行,交由 (略) 理资质的单 (略) 理;生活垃圾袋装收集后存放在垃圾桶内,定期清运至附近 (略) 理。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开展排污许可申报工作。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 (略) 生 (略) 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略) 会公开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五、请河池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 (略) (略) 按照规定对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发现环境问题 (略) 。

六、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略) 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 (略) 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河池市宜 (略)

2021年10月1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河池市宜 (略) 办公室 2021年10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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