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油田采油二厂生产生活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塔河油田采油二厂生产生活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略) ),以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塔河 (略) 生产生活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库车市城区东南方 (略) , (略) 厂区内。 (略) 地理坐标为E 83°51′ 点击查看>> ″,N 41°19′ 点击查看>> ″。
建设内容:建设3×15t/h燃气锅炉,蒸汽负荷45t/h及配套设施。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雷新梅
根据《 (略) 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 (略) (略) ),以 (略) 《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塔河 (略) 生产生活集中供热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略)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库车市境内,库车市城区东南方 (略) , (略) 厂区内。 (略) 地理坐标为E 83°51′ 点击查看>> ″,N 41°19′ 点击查看>> ″。
建设内容:建设3×15t/h燃气锅炉,蒸汽负荷45t/h及配套设施。
公示内容: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日-2022年7月2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雷新梅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