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2022年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临夏县分局关于2022年5月30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
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
公示期:2022年5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点击查看>> )
联系电话:0930-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夏县北塬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和智慧水务工程 | 临夏县北塬、河西、莲花、南塬、桥寺、土桥、先锋等乡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扩建项目,总体涉及临夏县安家坡、北塬、河西、莲花、南塬、桥寺、土桥、先锋等8个乡镇,64个行政村。新 (略) 位于临夏县北塬镇前石村 (略) 西侧,作为本项目主要水源,维修改造位于临夏市 (略) (略) ,作为本项目备用水源;维修改造位于桥寺乡朱墩村 (略) ,作为本项目另一备用水源。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7%。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地面抑尘,不可随意排入河流中。项目运营期絮凝沉淀池排泥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 (略) 理后, (略) 理,上清液通过排水管回流至一期沉淀池,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反冲洗水随污泥排入回流调节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进行回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确保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水泵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的车间内,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和沉淀池底泥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略) 污泥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指定 (略) 理;废石英砂滤料、滤 (略) 家回收利用, (略) 理。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建立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强化供水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将施工作业带、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并及时恢复管道沿线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2 | 临夏县槐树关河新发村至大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 | 临夏县尹集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起点位于尹集镇新发村,终点位于大滩村。起点坐标为东经103°3′ 点击查看>> ″,北纬35°22′7.973″,终点坐标为东经103°3′ 点击查看>> ″,北纬35°24′ 点击查看>> ″。治理河道长度为7.92km,新建生态护岸 点击查看>> km,河道疏浚长度为4.5km。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6%。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五)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施工区域外土壤、植被的破坏,防止因项目施工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3 | 临夏县榆林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略) 乡、榆林乡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榆 (略) 乡高家沟村小学上游至榆林乡兰 (略) ,起点坐标为东经103°13′ 点击查看>> ″,北纬35°2′7.974″,终点坐标为东经103°08′ 点击查看>> ″,北纬35°32′1.121″。治理沟道长度 点击查看>> km,新建生态护岸 点击查看>> km,河道底泥清理 点击查看>> 万m3,河道垃圾清理0.21万吨,新建生态隔离带 点击查看>> 亩。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五)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施工区域外土壤、植被的破坏,防止因项目施工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4 | 临夏县西北片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和智慧水务工程 | 临夏县韩集、红台、井沟、麻尼寺沟、南塬、坡头、新集、营滩、掌子沟、北塬等乡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扩建项目,总体涉及临夏县韩集、红台、井沟、麻尼寺沟、南塬、坡头、新集、营滩、掌子沟、北塬等10个乡镇及临夏市王坪等77个行政村。改 (略) 1座,敷设管道 点击查看>> km。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79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57%。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地面抑尘,不可随意排入河流中。项目运营期絮凝沉淀池排泥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 (略) 理后, (略) 理,上清液通过排水管回流至一期沉淀池,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反冲洗水随污泥排入回流调节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进行回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确保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水泵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的车间内,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和沉淀池底泥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略) 污泥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指定 (略) 理;废石英砂滤料、滤 (略) 家回收利用, (略) 理。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建立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强化供水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将施工作业带、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并及时恢复管道沿线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夏县北塬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和智慧水务工程 | 临夏县北塬、河西、莲花、南塬、桥寺、土桥、先锋等乡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扩建项目,总体涉及临夏县安家坡、北塬、河西、莲花、南塬、桥寺、土桥、先锋等8个乡镇,64个行政村。新 (略) 位于临夏县北塬镇前石村 (略) 西侧,作为本项目主要水源,维修改造位于临夏市 (略) (略) ,作为本项目备用水源;维修改造位于桥寺乡朱墩村 (略) ,作为本项目另一备用水源。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7%。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地面抑尘,不可随意排入河流中。项目运营期絮凝沉淀池排泥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 (略) 理后, (略) 理,上清液通过排水管回流至一期沉淀池,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反冲洗水随污泥排入回流调节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进行回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确保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水泵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的车间内,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和沉淀池底泥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略) 污泥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指定 (略) 理;废石英砂滤料、滤 (略) 家回收利用, (略) 理。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建立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强化供水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将施工作业带、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并及时恢复管道沿线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2 | 临夏县槐树关河新发村至大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 | 临夏县尹集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起点位于尹集镇新发村,终点位于大滩村。起点坐标为东经103°3′ 点击查看>> ″,北纬35°22′7.973″,终点坐标为东经103°3′ 点击查看>> ″,北纬35°24′ 点击查看>> ″。治理河道长度为7.92km,新建生态护岸 点击查看>> km,河道疏浚长度为4.5km。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6%。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五)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施工区域外土壤、植被的破坏,防止因项目施工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3 | 临夏县榆林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略) 乡、榆林乡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榆 (略) 乡高家沟村小学上游至榆林乡兰 (略) ,起点坐标为东经103°13′ 点击查看>> ″,北纬35°2′7.974″,终点坐标为东经103°08′ 点击查看>> ″,北纬35°32′1.121″。治理沟道长度 点击查看>> km,新建生态护岸 点击查看>> km,河道底泥清理 点击查看>> 万m3,河道垃圾清理0.21万吨,新建生态隔离带 点击查看>> 亩。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五)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施工区域外土壤、植被的破坏,防止因项目施工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4 | 临夏县西北片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和智慧水务工程 | 临夏县韩集、红台、井沟、麻尼寺沟、南塬、坡头、新集、营滩、掌子沟、北塬等乡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扩建项目,总体涉及临夏县韩集、红台、井沟、麻尼寺沟、南塬、坡头、新集、营滩、掌子沟、北塬等10个乡镇及临夏市王坪等77个行政村。改 (略) 1座,敷设管道 点击查看>> km。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79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57%。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地面抑尘,不可随意排入河流中。项目运营期絮凝沉淀池排泥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 (略) 理后, (略) 理,上清液通过排水管回流至一期沉淀池,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反冲洗水随污泥排入回流调节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进行回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确保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水泵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的车间内,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和沉淀池底泥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略) 污泥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指定 (略) 理;废石英砂滤料、滤 (略) 家回收利用, (略) 理。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建立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强化供水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将施工作业带、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并及时恢复管道沿线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以下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基本情况予以
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 (略) 。
公示期:2022年5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临夏县政府统办楼926室 ( 点击查看>> )
联系电话:0930- 点击查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夏县北塬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和智慧水务工程 | 临夏县北塬、河西、莲花、南塬、桥寺、土桥、先锋等乡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扩建项目,总体涉及临夏县安家坡、北塬、河西、莲花、南塬、桥寺、土桥、先锋等8个乡镇,64个行政村。新 (略) 位于临夏县北塬镇前石村 (略) 西侧,作为本项目主要水源,维修改造位于临夏市 (略) (略) ,作为本项目备用水源;维修改造位于桥寺乡朱墩村 (略) ,作为本项目另一备用水源。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7%。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地面抑尘,不可随意排入河流中。项目运营期絮凝沉淀池排泥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 (略) 理后, (略) 理,上清液通过排水管回流至一期沉淀池,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反冲洗水随污泥排入回流调节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进行回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确保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水泵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的车间内,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和沉淀池底泥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略) 污泥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指定 (略) 理;废石英砂滤料、滤 (略) 家回收利用, (略) 理。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建立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强化供水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将施工作业带、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并及时恢复管道沿线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2 | 临夏县槐树关河新发村至大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 | 临夏县尹集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起点位于尹集镇新发村,终点位于大滩村。起点坐标为东经103°3′ 点击查看>> ″,北纬35°22′7.973″,终点坐标为东经103°3′ 点击查看>> ″,北纬35°24′ 点击查看>> ″。治理河道长度为7.92km,新建生态护岸 点击查看>> km,河道疏浚长度为4.5km。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6%。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五)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施工区域外土壤、植被的破坏,防止因项目施工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3 | 临夏县榆林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略) 乡、榆林乡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榆 (略) 乡高家沟村小学上游至榆林乡兰 (略) ,起点坐标为东经103°13′ 点击查看>> ″,北纬35°2′7.974″,终点坐标为东经103°08′ 点击查看>> ″,北纬35°32′1.121″。治理沟道长度 点击查看>> km,新建生态护岸 点击查看>> km,河道底泥清理 点击查看>> 万m3,河道垃圾清理0.21万吨,新建生态隔离带 点击查看>> 亩。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五)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施工区域外土壤、植被的破坏,防止因项目施工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4 | 临夏县西北片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和智慧水务工程 | 临夏县韩集、红台、井沟、麻尼寺沟、南塬、坡头、新集、营滩、掌子沟、北塬等乡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扩建项目,总体涉及临夏县韩集、红台、井沟、麻尼寺沟、南塬、坡头、新集、营滩、掌子沟、北塬等10个乡镇及临夏市王坪等77个行政村。改 (略) 1座,敷设管道 点击查看>> km。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79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57%。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地面抑尘,不可随意排入河流中。项目运营期絮凝沉淀池排泥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 (略) 理后, (略) 理,上清液通过排水管回流至一期沉淀池,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反冲洗水随污泥排入回流调节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进行回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确保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水泵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的车间内,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和沉淀池底泥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略) 污泥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指定 (略) 理;废石英砂滤料、滤 (略) 家回收利用, (略) 理。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建立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强化供水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将施工作业带、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并及时恢复管道沿线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临夏县北塬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和智慧水务工程 | 临夏县北塬、河西、莲花、南塬、桥寺、土桥、先锋等乡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扩建项目,总体涉及临夏县安家坡、北塬、河西、莲花、南塬、桥寺、土桥、先锋等8个乡镇,64个行政村。新 (略) 位于临夏县北塬镇前石村 (略) 西侧,作为本项目主要水源,维修改造位于临夏市 (略) (略) ,作为本项目备用水源;维修改造位于桥寺乡朱墩村 (略) ,作为本项目另一备用水源。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97%。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地面抑尘,不可随意排入河流中。项目运营期絮凝沉淀池排泥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 (略) 理后, (略) 理,上清液通过排水管回流至一期沉淀池,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反冲洗水随污泥排入回流调节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进行回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确保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水泵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的车间内,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和沉淀池底泥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略) 污泥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指定 (略) 理;废石英砂滤料、滤 (略) 家回收利用, (略) 理。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建立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强化供水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将施工作业带、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并及时恢复管道沿线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2 | 临夏县槐树关河新发村至大滩村段河道水旱灾害防御治理工程 | 临夏县尹集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起点位于尹集镇新发村,终点位于大滩村。起点坐标为东经103°3′ 点击查看>> ″,北纬35°22′7.973″,终点坐标为东经103°3′ 点击查看>> ″,北纬35°24′ 点击查看>> ″。治理河道长度为7.92km,新建生态护岸 点击查看>> km,河道疏浚长度为4.5km。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6%。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五)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施工区域外土壤、植被的破坏,防止因项目施工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3 | 临夏县榆林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 (略) 乡、榆林乡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新建项目,工程治理榆 (略) 乡高家沟村小学上游至榆林乡兰 (略) ,起点坐标为东经103°13′ 点击查看>> ″,北纬35°2′7.974″,终点坐标为东经103°08′ 点击查看>> ″,北纬35°32′1.121″。治理沟道长度 点击查看>> km,新建生态护岸 点击查看>> km,河道底泥清理 点击查看>> 万m3,河道垃圾清理0.21万吨,新建生态隔离带 点击查看>> 亩。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1.0%。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和工艺,控制施工噪声污染,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施工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过程产生的弃渣、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综合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拉运至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五)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宣传工作,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尽量减少对河道自然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施工区域外土壤、植被的破坏,防止因项目施工产生新的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待项目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4 | 临夏县西北片农村供水提质改造和智慧水务工程 | 临夏县韩集、红台、井沟、麻尼寺沟、南塬、坡头、新集、营滩、掌子沟、北塬等乡镇 | (略) | 甘肃 (略) | 本工程为扩建项目,总体涉及临夏县韩集、红台、井沟、麻尼寺沟、南塬、坡头、新集、营滩、掌子沟、北塬等10个乡镇及临夏市王坪等77个行政村。改 (略) 1座,敷设管道 点击查看>> km。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79万元,环保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0.57%。 | 一、项目建设及运行中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扬尘管控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力度,施工期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地6个100%抑尘措施;建筑施工现场100%围挡、工地堆放物料100%覆盖、 (略) 面100%硬化、驶出工地车辆100%冲洗、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100%密闭。确保废气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严格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设置“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 (略) ,粪污定期清掏运至农田施肥利用。管道试压废水用于地面抑尘,不可随意排入河流中。项目运营期絮凝沉淀池排泥水经排泥池+污泥浓缩池+ (略) 理后, (略) 理,上清液通过排水管回流至一期沉淀池,生产废水不得外排。反冲洗水随污泥排入回流调节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进行回用。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对高噪声施工机械应远离环境敏感区布设,并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措施,避免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动力机械设备,造成噪声污染。确保施工期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1)限值要求。项目运营期尽量选用低噪音设备,水泵机组等高噪声设备布置于密闭的车间内,固定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振措施,确保噪声贡献值均可满足《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中2类标准。 (四)做好固 (略) 置。施工产生的废弃建材、废弃包装材料,作为资源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废弃建筑垃圾和沉淀池底泥送往建筑 (略) 置。施工营地和施工现场均设置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不得随意倾倒。 (略) 污泥集中收集后外运至指定 (略) 理;废石英砂滤料、滤 (略) 家回收利用, (略) 理。 (五)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的宣传与教育,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共同参与水源保护工作。建立供水水质监管体系,强化供水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 (六)工程施工完成后,将施工作业带、施工营地等临时占用的土地恢复至原有使用功能,并及时恢复管道沿线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 二、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足额落实环保投资。项目竣工后,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并将 (略) 会公开。 三、项目实施中如发生重大变更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执行与环评批复发生重大变化 (略) 批准。 四、临夏县生态环境保护综 (略) 加强对该项目施工期、运行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