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鑫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黄芩苷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安徽鑫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黄芩苷提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受理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 年产300吨黄芩苷提取项目 | ||
项目代码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侧68-2号 | ||
地理坐标 | 经度:115°35′4.804″,纬度:33°13′ 点击查看>> ″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740中成药生产 | 行业类别 | 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048中成药生产中“其他(单纯切片、制干、打包 的除外)”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
环保投资占比(%) | 3.4 | 施工工期 |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面积(m2)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位于太 (略) ,于2006年4月经省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皖政秘[2006] (略) ),核准面积为2.126平方公里。2012年7月24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扩区面积的函》同意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扩区8.08平方公里。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扩区后的总规划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太原河、南至308省道、西至万福沟、北至 (略) (略) ,主导产业为: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1)规划环评 规划环评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 规划环评审批单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规划环评文件批复名称:《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略) :皖环函[2013] (略) 。 (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批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规划环评文件批复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略) :皖环函[2020] (略)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侧68-2号,对照《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本项目位于规划中用地范围, (略) 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的相关土地利用和规划选址要求。本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详见附图1。 本项目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签订入园投资协议,本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 2、入园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表1-1 与入园产业负面清单分析 类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依据禁止类医药化工煤化工、含有剧毒品为原料的行业原规划环评提出轻工纺织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企业原规划环评提出其他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入区原规划环评提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略) )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排放污染物对太和经济 (略) (略) 理工艺产生冲击, (略) 理厂正常运行太和经济 (略) 理厂接管要求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范畴/限制类农副产品深加工以木材为原料复合板制造行业原规划环评提出其他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本项目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为园区主导产业项目。 3、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以及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 (略) )及《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皖环函[2020]120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2。 表1-2 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相关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皖环函[2013] (略) (一)进一步优化开发 (略) 。根据开发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医药、食品企业和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 (略) ,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规划的居住区被工业区包围,应优先考虑调整;如客观上难以调整,必须在居住区上风向工业区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充分考虑与居住区之间的关系和卫生防护问题,居住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应控制为一类工业用地或服务设施用地,以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在饮用水源取水井半径30米范围内禁止新扩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半径6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距。本项目不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周边无居住区分布。本项目周边30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井。符合(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划,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企业用水总控制,认真研究分质供水并适时实施,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除医药、食品生产等有特殊需要的行业外,开发区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 (略) 理厂尾水,其次采用地表水,不得开采使用深层和承压地下水。限期取缔关闭开发区企业的自备水井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大的项目建设。本项目取水来自园区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符合(三)充分考虑开发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本项目属于园区主导产业项目。符合(四)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区内的污水应做到全收集、全处 理。开发区生产和 (略) 进入 (略) (略) 理后排放。污水均可纳管排 (略) (略) 理。符合(五)认真做好开发区建设涉及的拆 迁安置工作。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符合(六) (略) 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 废和危险废 (略) 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 符合(七)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 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严格监督企业遵守污 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本项目严格执行环评 及三同时制度。符合皖环函[2020] (略)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 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 根据现状企业分布,适当调整产业布 局,对现有不 (略) 的项目, 要采取措施逐步调整或搬迁,对不能 调整和搬迁的应严格控制企业规模, 未来逐步进行产业升级调整,禁止负 面清单中行业企业入驻,对未纳入负 面清单中的现有非主导产业企业,应 限制其发展规模;新入区项目应按照 (略) 入驻。本项目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属于园区主导产业项目。本项目位于规划中综合产业园片区,符合 (略) 。符合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此外,本项目已于2022年01月24日经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20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详见附件项目备案文件。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用地符合性分析 对照《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本项目位于规划中用地范围, (略) 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的相关土地利用和规划选址要求。 3、选址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为租赁安徽 (略) (略) 房。本项目东侧为安徽 (略) 在建硬脂酸车间,南侧为安徽 (略) 油酸车间,西侧为 (略) ,从事饲料生产;厂界北侧为宁洛高速。 本项目生产黄芩苷为质量比80%黄芩苷粗制品,为黄芩苷制剂原料药,非直接人体吸入产品,对周边环境无限制要求;周边企业从事生产均为非食品、药品,对外环境亦无限制要求。 因此,本项目与外环境之间均无相互限制要求,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因此本项目选址环境合理。 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外环境基本相容。 4、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侧68-2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通过与《阜阳市生态红线图》( 点击查看>> )进行对比, (略) 在区域不在阜阳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选址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敏感点存在。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①大气环境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区域主要污染因子为PM10和PM2.5。依据《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法》,安徽省是全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地区,实施方法从 (略)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等方面着手。以达到目标指标,即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284天、轻度污染60天,中度污染14天,重度污染6天,严重度污染天数1天,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空气优良率为 点击查看>> %。较去年空气优良率上升6.0个百分点。本项目运行过程大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且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法》相应要求,以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法》相应要求,以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②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安徽太和经济 (略) (略) 理, (略) 理厂尾水经万福沟排入颍河,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中水环境质量现状,颍河2021年满足(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 (略) 房,不新增用地;用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园区集中供电,本项目供热采用集中供热,本项目不涉及燃煤消耗。项目的土地、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 (4)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禁止准入类,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同意入驻园区内。 表1-3 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 开发区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本项目符合性产业定位开发区主导产业: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农副产品加工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属于主导产业符合生态环境准入 (略) 约束按规划引入企业,避免在各板块内随机穿插企业; (略) 两侧、居住区与工业用地之间设一定宽度的绿化林带,加强综合生活服务区与工业区的分隔;进一步优化居住用地分布。位于规划中综合产业园片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COD排放量≤1.0kg/万元SO2排放量≤1.0kg/万元废水排放量指标:≤8吨/万元;COD排放量:0.7kg/万元SO2排放量:0kg/万元废水排放量指标:2.3吨/万元;环境风险防控加 (略) 区 (略) 外污水管线密封性的检查和监控,可以将环境风险降低在可接受范围内。 (略) 区 (略) 外污水管线密封性的检查和监控,将环境风险降低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能耗指标:≤0.5吨标煤/万元;水耗指标:≤9吨/万元;能耗指标:0.006吨标煤/万元;水耗指标:2.3吨/万元;符合产业准入要求优先鼓励项目:医药化工产业、轻工纺织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限制发展项目:以木材为原料复合板制造行业;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禁止发展项目:煤化工、含有剧毒品为原料的行业;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项目;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入区;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排放污染物对太和经济 (略) (略) 理工艺产生冲击的项目;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属于主导产业,为优先鼓励项目。符合计算过程: 本项目达产后年产300吨黄芩苷,年产值约4500万元。 年耗电 点击查看>> kWh/a、水耗 点击查看>> .0m3/a,折标煤量为: 电耗= 点击查看>> kW.h/a×0.1229kgce/(kW.h)= 点击查看>> 吨标煤/a 水耗= 点击查看>> .0m3/a×0.2571kgce/t=3.28吨标煤/a 则: 能耗指标=( 点击查看>> 吨标煤+3.28吨标煤)/4500万元=0.006吨标煤/万元 水耗指标=3.28吨标煤/4500万元=0.0007吨标煤/万元 COD排放量=3014kg/4500万元=0.7kg/万元 SO2排放量=0 废水排放量指标= 点击查看>> .5t/4500万元=2.3吨/万元;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阜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各项指标要求。 (略) 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5、与地方及行业环保管理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①与《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 表1-4 与《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合性分析 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略) 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本项目颗粒物、氯化氢、硫化氢、氨气等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点击查看>> -2021)中相关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 ②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 表1-5 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主要任务本项目相符性(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 (略) 署,按 (略)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略) 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本项目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二)落实钢铁行业去产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 (略) 署,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江钢铁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2022年及时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评估监测。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按照环保绩效分级采取不同的应急减排措施。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符合(三)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尽快完成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12月底前确保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和燃 (略) 淘汰完毕;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加快推进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使用符合(四)持续开展VOCs整治攻坚行动持续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整治年度VOCs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目标。高质量开展当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整治,2021年10月底前,结合本地特色产业,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 (略) 、治理设施、 (略) 、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 (略) 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对检查抽测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结合“一企一案”编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开展VOCs治理示范项目推选,引导推动低VOCs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以先进促后进。本项目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五)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鼓励以港口、矿山和大型工业企业为重点,出台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 (略) 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更新政策。2021年12月底 (略) 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登记,2022年3月底前配合开展执法检查, (略) 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 (略) 全覆盖,将超标排放突出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对柴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 (略) 点;加大车船油箱实际使用柴油抽测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矿山和大型工业企 (略) 。符合(六)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严格落实地方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扣减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得分。本项目不涉及秸秆禁烧。符合(七)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扬尘管控,皖北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其他城市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省大气办通报2020年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 (略) 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 (略) 、城市出入口、 (略) (略) 段冲洗保洁力度。力争2022年3月底前,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本项目 (略) 房,不涉及土建工程,不涉及扬尘排放。符合(八)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优化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工作。各地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减排清单涉气企业覆盖全、保障类企业名单真实有效、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可落地、可核查。进一步规范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计,不得以降低生产负荷、缩短生产时长等难以核查的方式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各地在绩效分级过程中,应加强中控数据记录的管理,重点行业关键数据均应纳入中控数据记录。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③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 (略)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淮河流域,距离淮河直线距离为80km,距离颍河2km。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6 《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 (略) )符合性分析 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建项目外,严控新建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等重污染、重化工项目。 (略) 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重化工、重污染项目。符合2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冶金、化工、印染、有色、建材、电镀、造纸、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上减少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挥发性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排放量及固体废物产生量。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督促关闭搬迁企业落实设备设施拆除及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治土壤污染风险。本项目距离淮河直线距离为80km,不属于其准入要求范围。符合3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冶金、化工、印染、有色、建材、电镀、造纸、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上减少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挥发性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排放量及固体废物产生量。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督促关闭搬迁企业落实设备设施拆除及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治土壤污染风险。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管控企业。符合4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实行“一季一策”“一城一策”,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销、除尘设施运行监管,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超低排放。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5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竞争力。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争创 (略) 、数字化车间,积极推进“皖企登云”,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争创深度融合发展试点。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传统制造业。符合6园 (略) 理全覆盖。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 (略) 纳入统一污水管网,实行统一管理、不留死角。企业工业废水在排 (略) 理厂之前,必须 (略) 理,且达 (略) 理厂统一纳管标准。园 (略) 理设 (略) 建成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确保化工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运 (略) 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安徽太和经济 (略) 理厂符合7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规范监测和运维,并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在污染治理设施、 (略) 房、排放 (略) 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八、农副食品加工业”中“制糖业中‘其他﹡’”,为简化管理企业。符合④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相符性分析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提出,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 (略) 列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 本项目为C2740中成药生产,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不属于条例中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符合条例的要求。 ⑤与《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要求:①淮河流域应严格限制发展污水排放量大的制革、化工、印染、造纸、酿造等建设项目;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除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新建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避开饮用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采取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 本项目为C2740中成药生产,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不属于条例中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侧68-2号,本项目用地符合园区规划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区域;本项目采用生产工艺成熟、污染物排放少、采用治理工艺为推荐可行性技术,本项目符合条例的要求。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 名称 | 年产300吨黄芩苷提取项目 | ||
项目代码 | |||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建设地点 | 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侧68-2号 | ||
地理坐标 | 经度:115°35′4.804″,纬度:33°13′ 点击查看>> ″ | ||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 C2740中成药生产 | 行业类别 | 二十四、医药制造业 048中成药生产中“其他(单纯切片、制干、打包 的除外)” |
建设性质 | R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 R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 | 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 |
总投资(万元) | 环保投资(万元) | ||
环保投资占比(%) | 3.4 | 施工工期 | / |
是否开工建设 | R否 £是: | 用地面积(m2) | |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 无 | ||
规划情况 |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位于太 (略) ,于2006年4月经省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皖政秘[2006] (略) ),核准面积为2.126平方公里。2012年7月24日,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太和经济开发区扩区面积的函》同意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扩区8.08平方公里。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扩区后的总规划面积为 点击查看>> 平方公里,规划范围为:东至太原河、南至308省道、西至万福沟、北至 (略) (略) ,主导产业为: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农副产品深加工。 | ||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 (1)规划环评 规划环评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 规划环评审批单位:安徽省环境保护厅; 规划环评文件批复名称:《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略) :皖环函[2013] (略) 。 (2)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规划环评文件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规划环评审批单位: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规划环评文件批复名称: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略) :皖环函[2020] (略) 。 | ||
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 1、规划相符性 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侧68-2号,对照《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本项目位于规划中用地范围, (略) 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的相关土地利用和规划选址要求。本项目用地规划符合性详见附图1。 本项目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已签订入园投资协议,本项目符合园区的产业定位。 2、入园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 表1-1 与入园产业负面清单分析 类别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依据禁止类医药化工煤化工、含有剧毒品为原料的行业原规划环评提出轻工纺织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企业原规划环评提出其他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入区原规划环评提出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 (略) 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 (略) )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排放污染物对太和经济 (略) (略) 理工艺产生冲击, (略) 理厂正常运行太和经济 (略) 理厂接管要求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阜阳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范畴/限制类农副产品深加工以木材为原料复合板制造行业原规划环评提出其他属于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范畴/本项目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为园区主导产业项目。 3、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以及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皖环函[2013] (略) )及《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核意见》(皖环函[2020]120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2。 表1-2 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审查意见相关内容本项目符合性皖环函[2013] (略) (一)进一步优化开发 (略) 。根据开发区各产业特点,充分考虑医药、食品企业和居住区域环境要求,进一步优化 (略) ,减轻和避免各功能区之间,项目之间在环境要求方面的相互影响。规划的居住区被工业区包围,应优先考虑调整;如客观上难以调整,必须在居住区上风向工业区项目选择及布点时,充分考虑与居住区之间的关系和卫生防护问题,居住区周边的工业用地应控制为一类工业用地或服务设施用地,以确保居住区环境质量。在饮用水源取水井半径30米范围内禁止新扩改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半径6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现有不符合功能分区的项目,要采取措施逐步进行调整或搬迁;需要设置卫生防护距离的企业,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距。本项目不需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本项目周边无居住区分布。本项目周边30m范围内无饮用水源取水井。符合(二)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并实施开发区节水和中水利用规划,积极推进企业内、企业间水资源的梯级利用和企业用水总控制,认真研究分质供水并适时实施,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率。除医药、食品生产等有特殊需要的行业外,开发区生产用水应优先使用 (略) 理厂尾水,其次采用地表水,不得开采使用深层和承压地下水。限期取缔关闭开发区企业的自备水井严禁建设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污水排放大的项目建设。本项目取水来自园区自来水管网,不开采地下水。符合(三)充分考虑开发区产业与区域产业的定位互补,在规划的产业定位总体框架下,进一步论证和优化发展重点,严格控制非主导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入区建设。本项目属于园区主导产业项目。符合(四)强化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 开发区内的污水应做到全收集、全处 理。开发区生产和 (略) 进入 (略) (略) 理后排放。污水均可纳管排 (略) (略) 理。符合(五)认真做好开发区建设涉及的拆 迁安置工作。本项目不涉及拆迁安置工作。符合(六) (略) 置生活垃圾,严格按照 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 废和危险废 (略) 置。本项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及规范,对工业固废和危险废 (略) 置。 符合(七)入区建设项目,要认真履行有 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严格监督企业遵守污 染控制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本项目严格执行环评 及三同时制度。符合皖环函[2020] (略) 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为轻工 纺织、医药化工和农副产品深加工。 根据现状企业分布,适当调整产业布 局,对现有不 (略) 的项目, 要采取措施逐步调整或搬迁,对不能 调整和搬迁的应严格控制企业规模, 未来逐步进行产业升级调整,禁止负 面清单中行业企业入驻,对未纳入负 面清单中的现有非主导产业企业,应 限制其发展规模;新入区项目应按照 (略) 入驻。本项目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属于园区主导产业项目。本项目位于规划中综合产业园片区,符合 (略) 。符合 | ||
其他符合性分析 |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视为“允许类”。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此外,本项目已于2022年01月24日经太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编码:2201- 点击查看>> -04-01- 点击查看>> ,详见附件项目备案文件。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用地符合性分析 对照《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本项目位于规划中用地范围, (略) 在地块为工业用地,符合《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2012-2020)的相关土地利用和规划选址要求。 3、选址环境相容性分析 本项目为租赁安徽 (略) (略) 房。本项目东侧为安徽 (略) 在建硬脂酸车间,南侧为安徽 (略) 油酸车间,西侧为 (略) ,从事饲料生产;厂界北侧为宁洛高速。 本项目生产黄芩苷为质量比80%黄芩苷粗制品,为黄芩苷制剂原料药,非直接人体吸入产品,对周边环境无限制要求;周边企业从事生产均为非食品、药品,对外环境亦无限制要求。 因此,本项目与外环境之间均无相互限制要求,本项目与周边环境相容。因此本项目选址环境合理。 因此,本项目选址与外环境基本相容。 4、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侧68-2号,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通过与《阜阳市生态红线图》( 点击查看>> )进行对比, (略) 在区域不在阜阳市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选址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等敏感点存在。因此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①大气环境 项目选址区域为环境空气功能区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根据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调查,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2018年修改单中二级标准要求,区域主要污染因子为PM10和PM2.5。依据《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法》,安徽省是全国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点地区,实施方法从 (略) 、严控“两高”行业产能、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深化工业污染治理、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低碳高效能源体系、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发展绿色交通体系、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实施重大专项行动,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落实环境经济政策、加强基础能力建设,严格环境执法督察、落实和强化各方责任,发动全民广泛参与等方面着手。以达到目标指标,即大幅减少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协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2021年全市空气质量为优良的天数284天、轻度污染60天,中度污染14天,重度污染6天,严重度污染天数1天,主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空气优良率为 点击查看>> %。较去年空气优良率上升6.0个百分点。本项目运行过程大气污染物产生量较少,且均采取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本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法》相应要求,以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建设符合《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法》相应要求,以减少项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 ②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经园区污水管网接入安徽太和经济 (略) (略) 理, (略) 理厂尾水经万福沟排入颍河,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发布的2021年阜阳市环境质量概要中水环境质量现状,颍河2021年满足(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要求。 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 (略) 房,不新增用地;用水来自园区供水管网,用电来自园区集中供电,本项目供热采用集中供热,本项目不涉及燃煤消耗。项目的土地、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 (4)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禁止准入类,根据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园证明,本项目符合园区规划,同意入驻园区内。 表1-3 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 开发区名称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本项目符合性产业定位开发区主导产业:医药化工、轻工纺织、农副产品加工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属于主导产业符合生态环境准入 (略) 约束按规划引入企业,避免在各板块内随机穿插企业; (略) 两侧、居住区与工业用地之间设一定宽度的绿化林带,加强综合生活服务区与工业区的分隔;进一步优化居住用地分布。位于规划中综合产业园片区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COD排放量≤1.0kg/万元SO2排放量≤1.0kg/万元废水排放量指标:≤8吨/万元;COD排放量:0.7kg/万元SO2排放量:0kg/万元废水排放量指标:2.3吨/万元;环境风险防控加 (略) 区 (略) 外污水管线密封性的检查和监控,可以将环境风险降低在可接受范围内。 (略) 区 (略) 外污水管线密封性的检查和监控,将环境风险降低在可接受范围内。符合资源开发利用效率要求能耗指标:≤0.5吨标煤/万元;水耗指标:≤9吨/万元;能耗指标:0.006吨标煤/万元;水耗指标:2.3吨/万元;符合产业准入要求优先鼓励项目:医药化工产业、轻工纺织业、农副产品深加工产业。限制发展项目:以木材为原料复合板制造行业;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限制类项目。禁止发展项目:煤化工、含有剧毒品为原料的行业;含有印染水洗工艺的项目;高能耗、高污染型行业禁止入区;建设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排放污染物对太和经济 (略) (略) 理工艺产生冲击的项目;新(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和装置;国家、安徽省及阜阳市现行产业政策淘汰类或禁止类。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属于主导产业,为优先鼓励项目。符合计算过程: 本项目达产后年产300吨黄芩苷,年产值约4500万元。 年耗电 点击查看>> kWh/a、水耗 点击查看>> .0m3/a,折标煤量为: 电耗= 点击查看>> kW.h/a×0.1229kgce/(kW.h)= 点击查看>> 吨标煤/a 水耗= 点击查看>> .0m3/a×0.2571kgce/t=3.28吨标煤/a 则: 能耗指标=( 点击查看>> 吨标煤+3.28吨标煤)/4500万元=0.006吨标煤/万元 水耗指标=3.28吨标煤/4500万元=0.0007吨标煤/万元 COD排放量=3014kg/4500万元=0.7kg/万元 SO2排放量=0 废水排放量指标= 点击查看>> .5t/4500万元=2.3吨/万元;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阜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各项指标要求。 (略) 述,本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及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 5、与地方及行业环保管理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①与《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性 表1-4 与《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合性分析 方案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略) 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本项目颗粒物、氯化氢、硫化氢、氨气等废气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 点击查看>> -2021)中相关要求。符合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与《阜阳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相符。 ②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 表1-5 与安徽省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主要任务本项目相符性(一)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 (略) 署,按 (略) 《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以石化、化工、煤化工、焦化、钢铁、建材、有色、煤电等行业为重点,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 (略) 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本项目属于C2740中成药生产,不属于“两高”项目。符合(二)落实钢铁行业去产能和超低排放改造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 (略) 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 (略) 署,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按照《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21年12月底前完成长江钢铁等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企业,2022年及时按照《钢铁企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技术指南》开展评估监测。对未达到超低排放要求的企业,按照环保绩效分级采取不同的应急减排措施。本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符合(三)深入开展燃煤锅炉和炉窑综合整治在保证电力、热力供应前提下,尽快完成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15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12月底前确保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炉膛直径3米及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和燃 (略) 淘汰完毕;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加快推进铸造(10吨/小时及以下)、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本项目不涉及燃煤锅炉使用符合(四)持续开展VOCs整治攻坚行动持续落实《安徽省大气办关于深入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快整治年度VOCs综合治理项目,确保完成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年度计划目标。高质量开展当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整治,2021年10月底前,结合本地特色产业,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 (略) 、治理设施、 (略) 、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 (略) 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1年12月底前,各市对检查抽测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结合“一企一案”编制,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开展整治。开展VOCs治理示范项目推选,引导推动低VOCs替代、无组织排放管控、末端治理升级改造、运维能力提升等技术创新,以先进促后进。本项目不涉及VOCs排放符合(五)加快推进柴油货车污染治理鼓励以港口、矿山和大型工业企业为重点,出台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或使用15年以上) (略) 移动机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场内作业车辆淘汰更新政策。2021年12月底 (略) 移动机械环保标识登记,2022年3月底前配合开展执法检查, (略) 场内作业机械、车辆超标和冒黑烟问题, (略) 全覆盖,将超标排放突出的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对柴油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等全环节加强监管,全面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的自建油罐、流动加油车(船) (略) 点;加大车船油箱实际使用柴油抽测力度,对发现的非标油问题线索进行追溯,严厉追究相关生产、销售、运输者主体责任。本项目不属于港口、矿山和大型工业企 (略) 。符合(六)强化秸秆禁烧管控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强化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完善网格化监管体系,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提高秸秆焚烧火点监测精准度。开展秋收阶段秸秆禁烧专项巡查,加强田间地头巡逻检查。严格落实地方禁烧监管目标责任考核和奖惩制度,对秸秆焚烧问题突出、造成重污染天气的,扣减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得分。本项目不涉及秸秆禁烧。符合(七)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强化扬尘管控,皖北城市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其他城市不得高于5吨/月·平方公,省大气办通报2020年降尘量监测排名。加强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 (略) 扬尘整治,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加 (略) 、城市出入口、 (略) (略) 段冲洗保洁力度。力争2022年3月底前,内河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全面完成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本项目 (略) 房,不涉及土建工程,不涉及扬尘排放。符合(八)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优化绩效分级应急减排工作。各地应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及减排措施》相关要求,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做到减排清单涉气企业覆盖全、保障类企业名单真实有效、非保障类企业管控措施可落地、可核查。进一步规范应急减排措施,应按生产线计,不得以降低生产负荷、缩短生产时长等难以核查的方式制定应急减排措施。各地在绩效分级过程中,应加强中控数据记录的管理,重点行业关键数据均应纳入中控数据记录。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③与《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 (略) )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淮河流域,距离淮河直线距离为80km,距离颍河2km。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表1-6 《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 (略) )符合性分析 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升级、结构调整的改建项目外,严控新建煤化工和石油化工等重污染、重化工项目。 (略) 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重化工、重污染项目。符合2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把主要污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冶金、化工、印染、有色、建材、电镀、造纸、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上减少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挥发性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排放量及固体废物产生量。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督促关闭搬迁企业落实设备设施拆除及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治土壤污染风险。本项目距离淮河直线距离为80km,不属于其准入要求范围。符合3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传统产业,推进冶金、化工、印染、有色、建材、电镀、造纸、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清洁生产改造,从源头上减少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挥发性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金属等排放量及固体废物产生量。监督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义务,督促关闭搬迁企业落实设备设施拆除及腾退地块土壤污染防治措施,防治土壤污染风险。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管控企业。符合4强化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措施,实行“一季一策”“一城一策”,推动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加强重点行业脱硫、脱销、除尘设施运行监管,鼓励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实现超低排放。开展工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本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符合5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推动制造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传统产业竞争力。推进智能制造工程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打造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争创 (略) 、数字化车间,积极推进“皖企登云”,开展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发挥龙头企业引领作用,深化业务关联、链条延伸、技术渗透,争创深度融合发展试点。本项目不属于钢铁、化工、有色、建材等传统制造业。符合6园 (略) 理全覆盖。园区工业污水和生活 (略) 纳入统一污水管网,实行统一管理、不留死角。企业工业废水在排 (略) 理厂之前,必须 (略) 理,且达 (略) 理厂统一纳管标准。园 (略) 理设 (略) 建成运行。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测”,确保化工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本项目运 (略) 区污水总排口排入安徽太和经济 (略) 理厂符合7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安装使用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规范监测和运维,并依法公开排污信息。建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与环境质量监测原始数据全面直传上报制度。在污染治理设施、 (略) 房、排放 (略) 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八、农副食品加工业”中“制糖业中‘其他﹡’”,为简化管理企业。符合④与《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相符性分析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提出,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企业,严格限制在淮河流 (略) 列大中型项目或者其他污染严重的项目。 本项目为C2740中成药生产,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不属于条例中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符合条例的要求。 ⑤与《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 《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中要求:①淮河流域应严格限制发展污水排放量大的制革、化工、印染、造纸、酿造等建设项目;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除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外,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新建项目的选址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避开饮用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的功能区;采取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量少的先进设备和先进工艺。 本项目为C2740中成药生产,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企业,不属于条例中禁止建设的项目,本项目选址位于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安徽太和经济开发区A区工业大道北侧68-2号,本项目用地符合园区规划要求,本项目不涉及饮用水源地和对环境有特殊要求区域;本项目采用生产工艺成熟、污染物排放少、采用治理工艺为推荐可行性技术,本项目符合条例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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