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华阳新型复材制品有限公司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年产42万件批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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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宁德市华阳新型复材制品有限公司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年产42万件批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宁德市华阳 (略) :

  你公司关于《宁德市华阳 (略) 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年产42万件批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07-05-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福州 (略) 编制主持人陈梅媛(陈梅媛职业资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信用编BH 点击查看>> ,报告表项目编码: 点击查看>>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你公司组织对报告表进行了函审,并形成了函审意见及专家组复审意见,现对报告表内容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内容,项目位于屏南县棠口镇溪角洋工业 (略) 。根据屏南县工 (略) 2021年9月28日备案:闽工信备〔2021〕J0 (略)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屏南县溪角洋工业 (略) 7#厂房,主要建筑面积为9978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购置设备24台套,组建HP-RTM自动化产线4条;二期购置设备13台套,组建HP-RTM自动化产线2条,进行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活动。建设规模:年产42万件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池上盖。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符合宁市环监函〔2021〕 (略) 的前提下,采取环境影 (略) 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你公司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仅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的前提下,我局基本同 (略) 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把好原辅助材料关。实际生产环氧树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定予以执行,同时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不得通过混合、配制、合成等方式生产以上原辅材料。

  2. (略) 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你公司应当落实一般固废边角料、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去向应明确等,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的暂存、 (略) 置要求,危险废物台账应清晰、去向应明确,转移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技术规范,从源头控制有机废气及恶臭的产生。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采用分区防渗措施进行保护。强化防渗日常检查工作;地下水水质应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III类标准。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 (略) 点击查看>> 、制订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与溪角洋及漈头工业园区及地方政府相关预案做好衔接,并定期演练。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应急池容积不小于 200立方米,并建设匹配的储罐(原料仓库)围堰。

  6.总量控制指标。报告表中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排放总量0.955t/a。

  三、项目执行环境标准

  1.项 (略) 区内任意一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 (略) 1h平均浓度值≤1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监控浓度限值≤8.0mg/m3(1h平均浓度值))。排气筒执行以下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执行以下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2.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3.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进入市政管网。排放口按照技术规定设置。项目无生产废水。

  四、危险废物 (略) 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五、你公司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组织开展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登 点击查看>> 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七、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八、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九、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宁德市屏 (略) 负责。

  宁德 (略)

  2022年5月31日

宁德市华阳 (略) :

  你公司关于《宁德市华阳 (略) 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年产42万件批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07-05-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福州 (略) 编制主持人陈梅媛(陈梅媛职业资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信用编BH 点击查看>> ,报告表项目编码: 点击查看>>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你公司组织对报告表进行了函审,并形成了函审意见及专家组复审意见,现对报告表内容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内容,项目位于屏南县棠口镇溪角洋工业 (略) 。根据屏南县工 (略) 2021年9月28日备案:闽工信备〔2021〕J0 (略)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屏南县溪角洋工业 (略) 7#厂房,主要建筑面积为9978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购置设备24台套,组建HP-RTM自动化产线4条;二期购置设备13台套,组建HP-RTM自动化产线2条,进行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活动。建设规模:年产42万件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池上盖。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符合宁市环监函〔2021〕 (略) 的前提下,采取环境影 (略) 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你公司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仅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的前提下,我局基本同 (略) 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把好原辅助材料关。实际生产环氧树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定予以执行,同时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不得通过混合、配制、合成等方式生产以上原辅材料。

  2. (略) 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你公司应当落实一般固废边角料、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去向应明确等,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的暂存、 (略) 置要求,危险废物台账应清晰、去向应明确,转移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技术规范,从源头控制有机废气及恶臭的产生。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采用分区防渗措施进行保护。强化防渗日常检查工作;地下水水质应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III类标准。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 (略) 点击查看>> 、制订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与溪角洋及漈头工业园区及地方政府相关预案做好衔接,并定期演练。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应急池容积不小于 200立方米,并建设匹配的储罐(原料仓库)围堰。

  6.总量控制指标。报告表中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排放总量0.955t/a。

  三、项目执行环境标准

  1.项 (略) 区内任意一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 (略) 1h平均浓度值≤1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监控浓度限值≤8.0mg/m3(1h平均浓度值))。排气筒执行以下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执行以下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2.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3.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进入市政管网。排放口按照技术规定设置。项目无生产废水。

  四、危险废物 (略) 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五、你公司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组织开展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登 点击查看>> 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七、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八、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九、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宁德市屏 (略) 负责。

  宁德 (略)

  2022年5月31日

宁德市华阳 (略) :

  你公司关于《宁德市华阳 (略) 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年产42万件批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07-05-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福州 (略) 编制主持人陈梅媛(陈梅媛职业资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信用编BH 点击查看>> ,报告表项目编码: 点击查看>>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你公司组织对报告表进行了函审,并形成了函审意见及专家组复审意见,现对报告表内容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内容,项目位于屏南县棠口镇溪角洋工业 (略) 。根据屏南县工 (略) 2021年9月28日备案:闽工信备〔2021〕J0 (略)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屏南县溪角洋工业 (略) 7#厂房,主要建筑面积为9978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购置设备24台套,组建HP-RTM自动化产线4条;二期购置设备13台套,组建HP-RTM自动化产线2条,进行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活动。建设规模:年产42万件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池上盖。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符合宁市环监函〔2021〕 (略) 的前提下,采取环境影 (略) 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你公司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仅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的前提下,我局基本同 (略) 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把好原辅助材料关。实际生产环氧树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定予以执行,同时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不得通过混合、配制、合成等方式生产以上原辅材料。

  2. (略) 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你公司应当落实一般固废边角料、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去向应明确等,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的暂存、 (略) 置要求,危险废物台账应清晰、去向应明确,转移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技术规范,从源头控制有机废气及恶臭的产生。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采用分区防渗措施进行保护。强化防渗日常检查工作;地下水水质应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III类标准。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 (略) 点击查看>> 、制订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与溪角洋及漈头工业园区及地方政府相关预案做好衔接,并定期演练。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应急池容积不小于 200立方米,并建设匹配的储罐(原料仓库)围堰。

  6.总量控制指标。报告表中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排放总量0.955t/a。

  三、项目执行环境标准

  1.项 (略) 区内任意一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 (略) 1h平均浓度值≤1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监控浓度限值≤8.0mg/m3(1h平均浓度值))。排气筒执行以下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执行以下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2.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3.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进入市政管网。排放口按照技术规定设置。项目无生产废水。

  四、危险废物 (略) 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五、你公司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组织开展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登 点击查看>> 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七、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八、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九、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宁德市屏 (略) 负责。

  宁德 (略)

  2022年5月31日

宁德市华阳 (略) :

  你公司关于《宁德市华阳 (略) 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轻量化制品年产42万件批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代码:2109- 点击查看>> -07-05- 点击查看>> ,以下简称报告表)的报批申请收悉。根据福州 (略) 编制主持人陈梅媛(陈梅媛职业资 (略)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信用编BH 点击查看>> ,报告表项目编码: 点击查看>> )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你公司组织对报告表进行了函审,并形成了函审意见及专家组复审意见,现对报告表内容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内容,项目位于屏南县棠口镇溪角洋工业 (略) 。根据屏南县工 (略) 2021年9月28日备案:闽工信备〔2021〕J0 (略) ,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租用屏南县溪角洋工业 (略) 7#厂房,主要建筑面积为9978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购置设备24台套,组建HP-RTM自动化产线4条;二期购置设备13台套,组建HP-RTM自动化产线2条,进行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制品的生产活动。建设规模:年产42万件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池上盖。项目总投资 点击查看>>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符合宁市环监函〔2021〕 (略) 的前提下,采取环境影 (略) 要求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符合污染物排放标准。因此,你公司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有效防控、仅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的前提下,我局基本同 (略) 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把好原辅助材料关。实际生产环氧树脂、固化剂等原辅材料严格按照报告表中规定予以执行,同时符合危化品相关规定,不得通过混合、配制、合成等方式生产以上原辅材料。

  2. (略) 置。应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你公司应当落实一般固废边角料、集尘灰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去向应明确等,建立健全工业固体废物全过程的污染环境防治责任制度,建立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可追溯、可查询。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应规范落实危险废物的暂存、 (略) 置要求,危险废物台账应清晰、去向应明确,转移必须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3.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企业应优先采用环保型原辅料、生产工艺和装备,对相应生产单元或设施进行密闭,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和恶臭技术规范,从源头控制有机废气及恶臭的产生。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采用分区防渗措施进行保护。强化防渗日常检查工作;地下水水质应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点击查看>> -2017)III类标准。

  5.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 (略) 点击查看>> 、制订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与溪角洋及漈头工业园区及地方政府相关预案做好衔接,并定期演练。建立环境风险事故三级防控体系,应急池容积不小于 200立方米,并建设匹配的储罐(原料仓库)围堰。

  6.总量控制指标。报告表中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排放总量0.955t/a。

  三、项目执行环境标准

  1.项 (略) 区内任意一次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9), (略) 1h平均浓度值≤10mg/m3,《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2(监控浓度限值≤8.0mg/m3(1h平均浓度值))。排气筒执行以下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4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2标准。厂界无组织执行以下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15)表9标准、非 点击查看>> 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2-2018)表3(监控点浓度限值≤2.0mg/m3)。

  2.厂界噪声执行《 (略)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8)3类标准。

  3.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进入市政管网。排放口按照技术规定设置。项目无生产废水。

  四、危险废物 (略) 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点击查看>> -2001)及修改单要求。

  五、你公司要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依法依规公开企业环境信息,妥善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的合理环境诉求。

  六、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责任主体。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组织开展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竣工自主验收工作,并登 点击查看>> 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平台填报相关信息。

  七、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及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依法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八、按国家有关规定开展消防、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

  九、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工作由宁德市屏南生态环境保护 (略) 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宁德市屏 (略) 负责。

  宁德 (略)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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